行走在元朝末年
作者:沐小刀 | 分类:历史 | 字数:17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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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征途漫漫,陈三论道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上次只是出使,而这次却是正儿八经的北伐,上次出使统共带领了一千护卫营,最后回来的只剩下不到五百人。
这次从高邮出发的第一和第二护卫营将近两万将士,张二公子能带回来多少人呢?现在张二公子“彪炳”的过往,整个高邮都被离愁别绪所笼罩。
一列列军士扛着钢枪走出了城门,偶尔听见自己熟悉声音的呼喊,也只是仓促地挥了挥手,转头就消失在人海之中,。
张皓没有了装逼的心思,虽然穿得光鲜耀眼,张皓闷闷地缩在中军的位置里,听着有些新婚燕尔的妻子撕心裂肺的哭泣声,张皓知道他的那些名声都是战死沙场的将士换过来的。
同样张皓也看到了高邮当地士兵一个重要的不足,那就是太过富足。富足是好事,因为这样才会人心思定,都想过些安稳日子。但是这也是把双刃剑,如今家中富足,只要能用勤劳的双手就能有口饭吃,那么他们就不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当兵。
但是在军中也是有一些异数,那就是朱文正、沐英、邓愈等人,这几个初生的牛犊这个时候就想着到战场上和老虎掰掰手腕,因为今天正式出征,这几个货同时兴奋的失眠了,今天走在路上的时候,一个个顶着一对熊猫眼左顾右盼。
跟随在张皓身边的除了李成,就是男子打扮的高若男。张皓用了梦中一世“教员”远赴重庆的时候说过的话来安慰高若男,咱们在这边打的越凶,大都的那些师兄弟就越安全。
机会是打出来的,条件也是打出来的,所以为了大都的兄弟,哦不,为了若男,我这次一定要“不破楼兰终不还”。
高若男只当张皓又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是仔细琢磨,的确有几分歪理,本来担心大周北伐会影响到大都软禁的师兄弟,慢慢地这种担心也淡了下来。
队伍开拔,一路马不停蹄,就赶到了曾经淮安和高邮的交界地-宝应。这里是张皓的风水宝地,一向很信邪的张皓这次的出征,每一步都按照上次的路线行进,如果能够控制,上次张皓在路上放个屁,这次张皓都要在这个地方搞上一个,以免影响到自己的气运。
安营扎寨,开火造饭。不同于上次护卫营的惬意,这次的行进充满了肃杀的气氛,一切有条不紊,各营房士兵也必须按照规定,吃饭、操练、行军以及睡觉。每个人就像机器人那样步调一致。
这就是正儿八经行军打仗和护卫营护送张皓出使亳州的区别,深夜中一个士兵的哭声,就可能会造成可怕的“营啸”,不用别人打,自己就先残了。而上次护卫营护送张皓出使亳州,在他们看来无非就是一次带薪的旅游,这也是为什么花荣可以在空闲的时间自己磨练枪技。
开火造饭的不是别人,由李成统率的亲卫营,里面的厨师正是那个通透的陈三,在上次的亳州之行中,路上饱经磨难,但陈三都安然无恙地和大部队走在了一起。这次在张皓的亲卫营,乃是炊事班的首席大厨师,至于为什么不是炊事班的什长,是因为给陈三一个小官,陈三不愿意干。
张皓受不了军营中压抑的气氛,便来到炊事班的炉灶旁,看他们生火做饭。真别说,看着一把铁锹在陈三的手中舞得虎虎生风,各色食材在它的手中听话地如同排着队的士兵一样,等着陈三调兵遣将。伴随着炉膛红红的火焰,照在陈三挂满汗水的胖脸上,整个画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舒适感。
张皓本来压抑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这种感觉就好像梦中一世刷短视频,看到修驴蹄子,掏耳屎那般解压。
一番忙碌之后,陈三终于将亲卫营的饭菜做齐,将一双油手在身上抹了抹,来到张皓的面前,说道:“公子可是觉得这次行军和上一次不太一样。”
现在张皓和陈三已经算是老熟识了,虽然一个是三军的主帅,一个只是厨房里的伙夫。两人的地位相差悬殊,却丝毫不影响两人成为一对“忘年交”。
张皓狠狠地呸了一口,说道:“老陈,真让你说着了,老子今天被堵的心里面就跟有一块石头一样,就算打坐调息都冷静不下来。也就是看你这做菜的功夫,心情才好起来。”
陈三从炉灶旁顺了一块烤好的馒头递了过来,说道:“打仗都是这样的,公子慢慢熟悉,就像吃这生硬的馒头,吃啊吃啊就习惯了。”
张皓接过馒头,狠狠地咬了一口。不禁打趣道:“你他娘的不当伙夫,一定是一个不错的教书先生,只是一块硬馍,都让你说出花来了。”
陈三摸着脑袋笑道:“老陈没有别的本事,就只会做菜,教书肯定是不成的。”
张皓神神秘秘地问道:“老陈,你说实话,那次偷袭你是怎么跑出来了。护卫营那么多成名的高手都交待在那里,就凭你一对发福的粗腿,怎么跑出包围圈的?”
陈三笑道:“无他,趋利避害而已,老陈从军这么多年,哪里走活命的机会比较大。哪里突围是地方的薄弱处。还有老陈这幅卖相,一个掂着大勺的厨子,不太会引起对方的注意力。越是武功高绝的高手,敌方知道那些是硬茬子,自然就先对付他们。老陈这样的毫无存在感的,反倒让对方轻视。”
张皓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示敌以弱,让敌军起了轻视心理。审时度势,冷静分析处境。老陈,我咋感觉你是一个军师,不是一个厨子。还有什么道道,再给我说一说!”
陈三掬着憨厚的胖脸,笑道:“既然公子愿意听,那我就说一说。公子姑且一听,如果不对的地方公子尽管当我是放屁。”
张皓啃着馒头,摆了摆手道:“尽管说,说的好了我他娘的跟你弄十斤牛肉来犒劳犒劳你!”
陈三笑道:“首先就是冲阵,越是金贵,越是有经验的老兵。都会冲在前面。”
张皓大口地嚼着馒头,经过炉火的烤制,馒头上面泛起金黄色的表皮,在蘸上陈三特制的酱料,让张皓大呼过瘾,边吃边说道:“这个我知道,因为老兵的个人素质比较高,都见过血,他们在前面也能起到稳定军心的作用。”
陈三接着道:“那是公子作为主帅的考虑,要知道前排的老兵拿着最好的护具,最好的武器。敌方知道轻易不容易打破,反倒会选择袭击后面武器没有那么好的士兵,前面的老兵存活几率就更大了,因为你的箭矢有限,射了他你就不能射我了!还有更重要的是,冲在前面才有军功,在后面连口汤都喝不上。”
张皓啃着馒头,若有所思。
陈三继续道:“在战场上面,最拉风显眼的和最微不足道的,都有很大的机会在战场上存活,为什么李世民白马白袍冲阵,许褚裸身上阵,这些人为何历经百战而不倒?”
“命好?”
“因为他们代表着你们这一方最强的战力,所以有经验的军士轻易不会掠他们的锋芒。虽然他的越显眼越容易吸引地方的冷箭,但是他们到处,军士自发向他们聚拢,就能形成强大的战力和威慑。”
张皓想到了自己一身金甲金盔,不由地苦笑。本来装逼用的,没想到还暗合冲锋陷阵的规律。
陈三继续道:“还有老兵都有一双好用的靴子,无论是追杀还是逃跑都是一个利器。晚上老兵都枕着牛皮箭筒睡觉,这样敌方偷营能第一时间觉察......”
炉火影影绰绰,映着张皓英挺的面容,还有红光满面的厨子。场面格外诡异,一个啃着馒头的主帅,听着一个伙夫在那里滔滔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