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胡
作者:我们都是时间的猪 | 分类:历史 | 字数:4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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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不战而屈人之兵
104、不战而屈人之兵
刚刚立起来营寨的帖哥带着马特修斯与一万西夏吐蕃联军汇合,还没等喝上一口热汤,身后的恶魔军就杀了过来,两万多联军仓促接战,随即再次溃败,刚过来的一万士兵很不解:恶魔军有这么可怕么?稍一接触就向回跑?
结果不信邪的一些人在强悍的铁甲军和锋利的陌刀面前彻底无语。
论甲坚刀利是真的不如啊。
好在无论吐蕃还是西夏的战马都是有名的,恶魔军披着沉重的盔甲,不说铁甲军是追不上敌人,连轻骑兵也很快将对手追丢了。
垂头丧气的恶魔军霸占帖哥亲自叫人匆匆打造的营寨休息,可怜的帖哥只能拖着狼狈不堪的马特修斯再次逃走,幸亏在晚间遇到了另一路人马,这路人马较多,足有两万多,这样联军兵力又达到了四万。
马特修斯信心又来了,不过帖哥耐心地一番讲解,马特修斯的信心又彻底没了。
大炮丢了,粮草不足,赖以倚重的萨里沙长枪兵一文不值,对战时被人家连弩射的抬不起头,更别说还有那犀利的弩炮重标枪...
好在自己这边的战马速度够快。
可是...威震天下的吐蕃大军怎么成比赛逃跑的怂货了?
这不对啊...马特修斯彻底迷茫。
连续几天没休息好,联军主帅和都累惨了,这一夜马特修斯刚刚躺下,忽然被焦急的亲兵推醒,睁开惺忪的双眼,就听到外面又传来激烈的厮杀声,马特修斯欲哭无泪。
这特么的,这是见了鬼了啊,哪有不知疲倦日夜厮杀的将士啊,疯子!恶魔!
匆忙爬上一匹战马,跑了几步后亲兵大喊:“大帅!跑错方向啦,这里!这里...”
马特修斯急忙调转马头,匆匆抬眼一看,见大寨四周已经是火光漫天。
帖哥也没闲着,黑夜中急急忙忙穿了厚衣裳,还不忘将自己的大氅披到身上,似乎自己已经对逃跑有了些经验啊,这样想着,久经沙场的帖哥竟然不禁脸红起来。
主帅副帅一跑,剩下还在奋战的几名将军有些傻眼,来敌也没多少啊,听着喊声大也就只是到处放火呐喊而已,正在继续组织手下反击防御,无奈随着主帅副帅来的那些士兵早就成了惊弓之鸟,一听自己的大帅又跑了,立刻做鸟兽散,有些义气的军兵边跑边喊着:“快跟紧大帅!从这里跑!”
都跑出经验了...
于是四万人的大营瞬间瓦解,众人开始各奔东西。
好在冲入敌营的恶魔军也是以放火捣乱为主,并没有到处截杀联军,大批的联军就这样跑出了营寨。
天亮时分,雷大毛带人来到联军大营,这回又缴获了一支千里镜,看来是没来得及收,又便宜了自己。
营寨中各类物资堆积如山,雷大毛留下一些伤兵看守俘虏,自己则带领大军再次追击。
连续三天没叫联军立好营寨,马特修斯已经是到了崩溃的边缘,这次再也不顾阻拦,马不停蹄地开始狂奔,不但将雷大毛的追兵抛下好远,连自己的几个亲兵也丢到百里之外,这才下马休息。
转头看看,将跟随在自己身边的只有七八个人,大将松赞居然也在,叫马特修斯很是惊讶。
松赞喘着粗气来到近前道:“大帅,这里歇不得,据斥候说从这里经过的粮草常被劫,咱们还是小心些为好。”
马特修斯点头道:“就歇息一会儿,马儿没力气了,松赞,我是皇帝陛下的族兄,决不能被抓到,万一要被活捉,你就杀了我。”
见松赞犹豫的眼神,马特修斯哀叹道:“没想到竟然如此狼狈之时,只有你是最忠心的,若是能回到吐蕃,我就将三女儿嫁给你。”
松赞咽口唾沫道:“那个...大帅...不如你将身上的那软甲脱掉,也好跑路,到万一跑不掉的时分,末将一箭射到,也能帮你圆了心愿...”
马特修斯摸着自己连睡觉都舍不得脱的软甲有些犹豫,随即看着松赞满脸泥水的样子,顿时就感到这松赞无比丑陋,很是配不上自己貌若天仙的三女儿。
过了半个时辰,后面又追来不少手下,大家都知道一路向西北跑就没错,很快又集结了两千人。
马特修斯坐在地上喝着热茶,虽然没有了大帐和舒适的皮褥子,马特修斯感觉心情还算不错,丝毫没有气馁,这些恶魔军太强悍了,昼夜不分地进攻,简直不是人,对!就是群地狱来的恶魔!
所以,败给了恶魔,也不算丢人。
耳听得轰隆隆声,远处又跑来一大队骑兵,马特修斯心里更放心了,这下慢悠悠地走回去就行了,不必再像逃命般狂奔。
忽然间松赞大喊道:“大帅!是恶魔军的骑兵!恶魔军追来啦!”
马特修斯立刻丢掉手中水杯飞身上马,第一个冲了出去,等几个亲兵反应过来时,马特修斯已经在百步之外了。
查和木和巴图带着两千匈奴骑兵连续劫了几波粮草,将押运的骑兵赶走后,把粮草都烧掉,牛羊什么的也都砍死,只留一点够自己吃的就行。
第104章 不战而屈人之兵
这一阵子干的热火朝天,不少手下都立下了战功,相信这次回去都能升汉籍,王爷说了,升了汉籍就可以娶汉人老婆,到江南定居,还能去闻名天下的京城玩,不想种地的可以学做生意,连生意也不想做的,可以出本钱,营中有专门做生意的商队,到时自己只负责四处游玩就行。
这一路打来,每人都得了两三匹马,这天看着远处又来了一群人,查和木与巴图都以为又是押运粮草的,急忙杀了过来。
可怜刚刚集结起来的联军败兵再一次被冲的七零八落,查和木见这群西夏和吐蕃联军居然没有粮草,很是生气,巴图更是个没脑子的憨货,带着两千手下大杀一顿,松赞被几人追的急了,使劲喊道:“你们追我有啥用,前面的是主帅马特修斯,是皇帝陛下的亲兄,你们谁要是抓住了,准有重赏!”
巴图是个直肠子,一听这话大声喊着:“你说的话当真?”
松赞连忙发誓道:“骗你娶不到公主!”
满脸横肉的巴图一听立刻打马飞一般地去追马特修斯,跟在后面的几个匈奴骑兵也迟疑地慢了下来,松赞赶紧停了马说道:“哪位朋友带水了,刚才跑得急,没带水袋。”
一个汉子丢过来一袋水道:“看你这人面善,就给你指条活路吧,我们王爷说了,不管西夏还是吐蕃,都不是恶魔军的菜,识相的赶紧来投靠我们恶魔军,等打下了天下,有你的荣华富贵,我们几个此战后可是都能入汉籍的,不如你就随我们去吧。”
松赞一听苦着脸道:“我也想啊,可我家里还有老娘和老婆孩子,这一投降北汉,怕是家人小命不保。”
几个匈奴兵一想也对,忽然另一个汉人模样的骑兵说道:“如今大趋势已经明了,天下一统势不可挡,再追随西夏吐蕃就是螳臂当车,再说此番联军大败,总要杀几个大将来平息民愤的,弄不好就是将军了,况且你不说你是谁,换个名字不就完了,多大的事啊。”
松赞一听有理,连忙请教这人姓名,那人大咧咧道:“俺是阮小五,和我们王爷是老熟人,当年我们哥仨还去堵王爷,想和他较量一番,结果王爷不和我们这仨憨货计较,将我们仨送到这边疆,如今俺已经是百夫长了,打完这仗就要升千夫长,你放心,王爷说话算数,对手下就像兄弟一样,平时喝酒吃饭一点不顾忌。”
松赞心头石头像是落了地,拍马和阮小五并排走在一起道:“你是说这位王爷经常请兄弟们去他那里吃东西?”松赞心想这么亲民的王爷大可以交交。
哪知道阮小五说道:“哪是啊,是王爷经常跑手下那里蹭吃蹭喝,俺告诉你吧,别看王爷文武双全,可这厨艺算是糟糕得很,那做出来的东西人见人怕...”
松赞听得一惊,见周围几个匈奴人也是憨厚地点头,这才相信。
几人说着话,松赞忽热一拍大脑袋懊恼道:“前面跑得是主帅马特修斯,抓住它可是大功一件,咱们追!”
有了松赞这带路党,一行人如虎添翼,很快与巴图汇合,又追了两天两夜,居然真的将马特修斯抓到了。
马特修斯累的跑不动了,这些匈奴骑兵都是带着三四匹马,自己的坐骑再好,也跑不过。
只是等看清是松赞这狗腿子时,马特修斯还是忍不住大骂道;“松赞!你这忘恩负义的混蛋!我还将自己三女儿嫁给你呢,你就这样报答我!若是你还有点良心,赶紧射死我!”
松赞作势挽弓虚射一箭,然后双手一摊道:“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身上的软甲早点脱下来。”
众人押着马特修斯回转,遇到查和木也带着大批俘虏向朔方城走去。
一路上松赞苦口婆心地说服下,马特修斯也渐渐想开了,这天下谁做不是做,别影响自己荣华富贵就是了,马特修斯心想以自己的身份,即便是战败被俘,在北汉也能当个富家翁了。
不过若是能立下点小功劳就更妥了。
马特修斯没将自己的想法说给松赞,这小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偏偏自己看走眼,还要将自己貌若天仙的三女儿下嫁给他。
这天路过一道小河,一行人都在打水洗漱,马特修斯在几个匈奴骑兵看守下也来到河边洗涮下,等见到王爷也留个好印象。
作为主帅大多士兵都认得马特修斯,见马特修斯依旧一副神色镇定的样子,大家伙不禁暗中竖起大拇指,都道马特修斯没丢吐蕃人的脸。
马特修斯洗刷完穿上衣衫,那副软甲已经褪下来交给阮小五,阮小五又转交给查和木。
刚走几步,马特修斯一抬眼见到一副面孔,只是这人穿着一身普通西夏小兵的衣衫,马特修斯吃了一惊,随即立刻扭头假装没看见,等回到自己住所这才认真地想着。
原来此人正是西夏主帅帖哥。
这帖哥和自己是老相识了,两人幼时就认识,这次两国相争还是帖哥做的说客,西夏皇帝李特也因此免了帖哥上次战败的惩罚,没想到啊没想到,两人真是难兄难弟,败仗一起打,俘虏一起当。
第104章 不战而屈人之兵
自己这么倒霉,怎么能少了帖哥呢?自己一个人是倒霉,若是两个人一起倒霉,就是时运不济,怪不得自己。
再说若不是帖哥来说和,自己此刻早就携带大胜西夏的军功,回去依红抱绿了,不过若是被帖哥知道是自己认出了他,也不大好,要是被人说一句出卖朋友以怨报德就不好了,还是让别人来认人吧。
马特修斯当即想起松赞,不过此人见利忘义,带人将自己捉了,不是好良民。
两个匈奴千夫长么...都是粗鲁之辈,可别酒后不小心说出去,那可就尴尬了。
还是找那汉人阮小五吧,汉人最是狡猾,做这种事轻车熟路。
阮小五听说马特修斯要找自己,有些奇怪,来到马特修斯跟前坐下,将周围的几个骑兵赶走后道:“大帅找我何事?能帮上忙的我一定帮忙,是不是想睡帐篷,没问题,军中还有几顶帐篷...”
马特修斯摇头道:“不瞒将军说,这两天我思前想后,也想不明白自己带着十万大军,怎么就败给了三万恶魔军...”
阮小五摇头道:“差矣!是一万恶魔军!我等两千是来打劫粮草的,大帅遇到的是八千恶魔军,还有一万武威军一万朔方军,我们的军制有所不同,恶魔军主要负责攻战,别的几个军主要负责守城,兼之开荒种地,剩下的是屯田军户,主要是种地,其次才是协助守城,所以,大帅是被一万恶魔军和两万城防军打败的。”
马特修斯老脸一红道:‘此次见到王爷,我都不知如何是好了,正好今天遇到一熟人,只是我不便相认,若是将军能委婉地将此人认出,必定是大功一件。”
“大功一件?能称得上大功的除非...”阮小五沉思片刻忽然道:“难道是帖哥?”
见马特修斯轻轻点头,阮小五心头不禁狂喜。
阮小五是知道雷大毛统一天下野心的,几个将领商量如何干掉西夏时,也不防着阮家三兄弟,只是众人说来说去都是以武力征伐,这样虽能打下来,恶魔军伤亡必定很大,不死上五六万人,不可能获胜,可若是西夏国中有投诚的势力,那这事就简单多了。
机会终于等来了,这边疆果然是三兄弟建功立业的好去处啊。
若是还在为那个什么王家纨绔奔走,哪来这种好机会啊?
对了!那个王家的小子叫什么来着...
算了!回去好好找找,安排个好去处,也算了了心事。
两人随后低声商量,阮小五末了又拍着胸膛叫马特修斯放心,自己一定在王爷面前为他说好话。
阮小五并不急于动手,只是暗中派人保护帖哥,同时改善了马特修斯的待遇,对巴图和查和木只是说对马特修斯要善待,王爷很看重此人。
阮小五心想这是真的,自己没有说谎,王爷对付了西夏后,立马就会对付吐蕃,有了马特修斯做内应,吐蕃很有可能兵不血刃就被拿下,此番自己这功劳大了去了,封侯不敢奢望,毕竟大战都是恶魔军将士们打的,不过若是当个什么城主太守之类的,嗯...嘿嘿...
大军带着俘虏一路东行,又汇聚了一些北汉军士兵和更多的俘虏,恶魔军如今军纪严明,禁止虐待俘虏,连所有缴获都是先归功,然后再论功行赏。
查和木令巴图带人负责放养马匹,战马不会给俘虏骑,只会给每人一匹驮马,白天发马,晚上收回,一路上阮小五不厌其烦地给这些俘虏讲着美好前景画大饼,加上威逼利诱,说的这些俘虏恨不得马上当几天奴,好早日升为汉籍。
又走了几天遇到了护送伤员的大队人马,此战受伤的人很多,叫雷大毛心痛不已,这回去要好好扩充下恶魔军了,才一万人的编制,好歹打几次人就没了。
正郁闷时阮小五来到马前,雷大毛好久没见松山三剑客了,裂开大嘴笑道:“老二,好久不见啦...”
阮小五黑着脸道:“王爷,我是小五,我哥的脸比我大!”
雷大毛一点不尴尬,说道:“陌刀的几路招式我看了,简单实用威力巨大,等咱们的战马再多些,会骑马的兄弟再熟练些,我看这大草原上该咱们说了算了,你们三兄弟功不可没。”
这话阮小五爱听,连忙凑过来低声说道:“王爷,查和木千夫长叫我来报,我们这队俘虏了马特修斯...”
雷大毛虽然总说要重视对手,其实他自己根本没怎么重视,打到现在,连联军都是谁指挥的都记不住,一听这马特修斯,似乎有些耳熟,见阴二离自己老远,也懒得去问了,于是直接问道:“这什么丝的是什么人?重要么?”
阮小五翻了个白眼道:“王爷,人家还想靠着这军功升官发财呢,咱别开玩笑成不?”
雷大毛伸出大手挠挠脑袋道:“我真不知道啊,听起来倒是有点耳熟...”
阮小五无奈说道:“马特修斯是这次西夏吐蕃联军的大帅,领着十万人马呢...”
“哦...我说怎么有点耳熟呢,原来是这家伙,好!你们可真厉害!回去记录军功,按功行赏...”雷大毛恍然大悟道。
第104章 不战而屈人之兵
阮小五这下心情低落了不少,再也不指望雷大毛还认识这副帅了,立刻接着说道:“不但抓了主帅,还抓了副帅,只是这副帅换了小兵的衣服,大队俘虏中,末将已经派人暗中保护此人了。”
雷大毛大喜道:“啥?主帅副帅都抓了?你们好厉害哦,那个...这副帅叫什么名字?”
阮小五叹道:“原来王爷真不知道啊,我还以为是装的,这副帅叫帖哥,和咱们打过。”
雷大毛拍拍大脑袋道:“帖哥?我想起来了,上次叫他跑了,嘿嘿...你们的功劳不小,回去本王请你们喝酒!”
看来王爷将准备攻打西夏的大事也忘记了,哎...
王爷打仗脑子是不是坏掉了?
雷大毛见阮小五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奇怪地问道:“老五,还有何事?”
阮小五只得提醒道:“我记得王爷念念不忘要及早征服西夏,这不机会来了?怎知王爷并不看重啊...”
雷大毛这才瞪大眼睛一巴掌拍到自己的大脑袋上道:“这帖哥是西夏人?”
阮小五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雷大毛猛地清醒过来,朝阮小五嘿嘿一笑,随即叫白英赶紧过来。
白英腿伤才好些,骑马还有些费劲,一直是坐着战车的,此刻听到王爷召唤,立刻叫人赶着马车到面前问道:“王爷!有好事?”
雷大毛嘿嘿大笑道:“我有个主意!回去后赶紧重新补充恶魔军,弄成两万好了,到时给这些俘虏一点点惊喜。”
……
帖哥随着大军来到朔方城,看着自己两次没打下的朔方城,帖哥心中感慨万千,没想到念念不忘的朔方城,居然是以这种样子进来了,真是造化弄人啊。
为了不被熟悉的人看见,帖哥将脸低垂着,还故意弄的有些脏,好在没人注意自己,大多被俘的西夏将士已经从被俘时的沮丧不安,到现在像是逛大街,对这里的一切都满怀好奇。
西夏和别的胡人不同,有些人是会一些种植技术的,只是粗糙的很。
大队俘虏在朔方城被记录了姓名,然后按照自己会的手艺被分配到不同的地方。
按照朔方城几个文官的宣传,所有俘虏都能成为汉人入汉籍,只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愿意接着打仗的会被安排到军中,会手艺的被安排到各类作坊干活,无论去军中还是到作坊里都是有工钱的,和汉人一样,只是想要尽快脱了奴籍,只能是去军中,积累战功后就能早日入汉籍,到时不想当兵也行,可以退伍到江南游玩,也可以去京城,那些在作坊里的可就难了,要有突出贡献才能算做军功。
帖哥化名脱力,因为自己什么也不会,只能是被分配到地里干活,只是这农活又脏又累,没三天就将帖哥娇嫩的手上磨出了血泡,吃喝倒是有,可怎么比得上以前的日日山珍海味啊,连洗澡都成了奢望,自己以前可是要不少于十人来服侍的,这种日子何时是个头啊。
还不如被人一枪戳死呢!
不过真要死,帖哥又有些舍不得,思来想去后,帖哥决定举报自己。
见帖哥终于被折磨的受不了自己主动揭发自己,雷大毛迅速令人带他好好洗了个澡,引到朔方城的城主府,这里原本是给陈铁头用的,现在被自己全家霸占着。
帖哥整了整衣衫傲然站在雷大毛面前道:“我就是帖哥。”
虽然打败了,帖哥一身傲气十足,雷大毛哦了一声叫帖哥坐下,自己则玩弄着茶碗道:“本王早就知道你在这里,是不是还不服气啊?要不把士兵武器发给你,咱们再战?”
帖哥叹气道:“多谢王爷不杀之恩,只是我现在废人一个,估计对王爷也没什么大用了...”
雷大毛哈哈一笑道:“不然不然!帖哥此言差矣!这才哪到哪啊,本王还要和诸位一同扫平天下,立下不世战功呢,对了,你的老友也在这里正和白英下棋,咱们去给他们捣捣乱。”
说着雷大毛一把抓住帖哥衣袖道:“我的棋艺是不行,就最讨厌比我厉害的,这俩家伙一见面就掐棋,搞得我浑身不自在。”
帖哥奇道:“老熟人?谁呀?”
雷大毛不答,推开一扇门,见里面两人正在聚精会神地弈棋。
帖哥一看顿时惊呼:“马特修斯!你怎么在这里?”
马特修斯被抓的消息都控制在很小的范围里,这也是雷大毛的可以安排。
自己一条大龙就要被吃掉的马特修斯一听吓了一跳,一见是帖哥立刻故作惊讶地问道:“咦!你怎么在这里?等我打败白将军再来与你说话。”
白英黏着稀疏的胡须道:“又吹牛!看本将军大杀四方吧,这位是帖哥吧,久仰久仰。”
帖哥举手还礼,见白英胡须似有还无,不禁有些纳闷。
马特修斯解释道:“白将军的胡须是不听我的劝,非要试试火药的威力,结果被烧到了,嘿嘿...”
雷大毛困得很,感觉自己画大饼实在不如白英,便抽个空跑了。
回到书房,郑树仁来报,说是京城来的消息,雷大毛将张华也叫了过来一起听,结果两人都是很震惊。
皇后病重已经去世了,皇帝为此一月未朝,身子骨大不如前,后来才在群臣的劝慰下勉强来到朝堂,群臣议论全国哀悼三天,陛下准了,随后借口身体不适又回到皇后居住的坤宁宫,整日不出。
朝政无人打理,不少需要皇帝点头的大事也一直压着,左右丞相嘴上起泡,三公九卿急的跺脚,各路王爷侯爷则开始暗中联络,整个北汉朝堂波诡云谲暗流涌动。
除了为皇帝担心外,雷大毛对此一点兴趣都没有,整个北疆的大小事还处理不完呢,哪有闲心想别的。
此时北疆所有物资基本上已经可以自给自足,缺少的纸张等物可以去江南购买,目前商队已经扩大了十数倍,不但有跑京城的江南的,还有刘笛等人专门跑川蜀的。
大批的牛羊马匹被运到北汉内地,此外还有不少北地特产,如牛肉干毛衣毛裤毛手套皮衣皮帽皮褥子,以前是一个商队几十匹马拉着走,现在是大车川流不息的来来往往,还想做生意的商人们纷纷加入军营的商队,不但沿路安全,到了各地也没人敢来找事,以前收税的对这些商人怒目而视,商人们唯恐货物被扣,到哪里都是陪着笑脸送上银子,现在反过来了,插上逍遥侯的旗子没人敢来,倒是很多时都是商队自己主动去交的赋税。
老管家米福也从秋水镇来边城帮雷大毛打理生意,雷大毛将众多生意都交给米福等人,包括开荒种地各类作坊等,这样自己才能抽出时间来认真研制武器和打仗。
自从西夷大炮亮相以来,雷大毛就像被惊醒的狮子,开始将研制的重点转移到火器上,详细问过马特修斯才知道,原来千里镜和西夷大炮都是从波斯商人那里采购的。
只是这时的炮弹都是大石头,这也就是将投石机改为火药发射,还远没有到落地开花的地步。
火枪造起来费时费力,还要做弹药,雷大毛想了许久才决定先弄个简化版的火器——手雷,然后就是大一号的雷——地雷。
找来米福和郑树强等人研究后决定:先派人到北汉各地控制火药原料产地,巧取豪夺什么的雷大毛不管,只要别弄大的动静就行,这是...咳咳...国策,容不得含糊,不过以现在的经济实力,好好地用钱买好了,也不必动粗,还要暗中派一队人马负责押运守卫,防止消息走露。
白英来见雷大毛,说是已经做通了马特修斯和帖哥的工作,两人愿意协同雷大毛完成天下一统的伟业,雷大毛大喜之下问道:“你是咋忽悠的?”
白英瞪大眼睛吃惊道:“难道王爷不是真心这样想的?不是总和我们讲这些事么?天下一统胡汉一家,所有人都能安心富裕地生活,再也不用为吃穿担心,孩子有学上,老人有人管,家家有瓦房户户有良田...不是这样么?”
可能是感到自己被雷大毛欺骗了,白英竟然眼里含泪,雷大毛顿时老脸一红道:“嗯嗯...看你说的,本王怎么不是真心,你看现在不是家家有地有大牲口了么,还有军学,明早...不!本王现在就写军令:所有孩子都可以上学识字,将来还要择优录取进军中,连俘虏都按照劳动多少发月饷,本王怎么会骗你呢...”
谁知白英摇头道:“不是!末将不是担心王爷骗末将,是王爷描述的景象太美了,像人间天堂一般,末将这几天与马特修斯和帖哥一讲,两人都是感动万分,说要誓死效忠王爷,还说王爷一定是菩萨转世,来救世人的...”
雷大毛这才放下心来,随即感到自己身子轻飘飘的舒服得很,这白英真会拍马屁。
不过既然说到上学,雷大毛还真的写了一张字条:着各地设立学堂,由秀才教授胡汉学童识字及各类技能,所有学童免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所有耗材由各城城主府提供;着米福每月按时供应秀才们月饷每人二两;着各地设立慈善堂,收留照顾年迈老者,负责一日三餐;着各地设立医馆,军中设置军医,此事由郑树强负责统筹管理。
事有点多,虽说是字条,雷大毛直接用了十张纸,最后盖上逍遥王的王印,才抹着汗水道:“白英,交给你一件事,两字:烧炭 造墨笔。”
白英一愣,怎么数也不是两字啊,不过这不是关键:“墨笔是啥?”
雷大毛挥了挥额头上的汗水道:“你看,本王才写了这么点字就累的不行,这毛笔书写起来费劲的很,比如在马上时又不便书写,你去烧些木炭,混上些黏土,在外面包裹些细麻绳或者木料,造成一些墨笔,可以方便书写。”
白英迟疑道:“这是王爷写字少的缘故,末将感觉毛笔还是很好用的...”
“那冬天砚台结冰,你叫众多穷苦孩童怎么用毛笔,赶紧去安排,顺便召集各路大将,咱们准备准备,搞一次阅兵!”
白英瞪大眼睛道:“阅兵?给谁看?”
雷大毛嘿嘿笑道:“你猜猜...”
白英疑惑道:“给那俩家伙看?是不是动静太大了?”
“还有那些想家的俘虏啊,难道你想叫那俩家伙自己回去?”
雷大毛点点自己的大脑袋道:“不战而屈人之兵。”
各路大将来到雷大毛的书房,看看地方太小,又移到了客厅,会议开了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