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太纯情
作者:三颗呀 | 分类:古言 | 字数:42.5万
本书由和图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30章 去妓院接人
它又靠近一分,它不高兴,非常不高兴。
因为,她那次离开时竟然没有带它一起!
今日还不愿它跟着她!说不认识它!把它赶走!刚才她竟然看到它之后还想逃跑!她嫌弃它!不信任它!甚至觉得它会伤害她!
妩月柳眉松动,歪首,看着近在咫尺的鹰头,含笑开口:“之前我也是身不得已,又不是我说了算,现在不带你是真不合适,你看你把我那祸害的,我要是带着你出门,谁还敢跟我说话?还有,刚才想逃跑是不想被这么脏的你扑倒!”
它羽毛上的血液一直在往她身上滴,不一会儿就在她衣服上开了不少的小红花。
“咕咕?!”
“嗯,你脏!”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大鹰低头想用尖嘴去戳妩月的脸,被妩月极力推搡着阻止:“不要不要……”
大鹰生气的瞪着妩月,就是不起来,还对着她的脸发出低低的咕咕声,显示它的不悦。
她明明任由那个小肉球靠近她、黏着她,到它这里就不行了,果然她更喜欢那个小肉球!
“这……这能一样吗?”妩月无奈,真不知道怎么解释。
小冰肉嘟嘟的多可爱啊,抱抱摸摸多正常啊,但跟这么大一只随时能把人撕碎的大鹰……
大鹰挥动一下翅膀,带动周围的草叶飞动,也挥动了空气中的血气。
妩月早就受不了这味道,推在大鹰身上的双手改推为顺,知道这鹰大哥脾气大,不安抚不行,边顺毛边哄道:“鹰哥,你乖一点儿,天快黑了,我还要回去呢。”
“咕咕?”
“你怎么跟我回去啊,我那女人孩子都有,会吓到她们的!”把它带回去,还不得每天鸡飞狗跳的啊。
“咕!”
看它这气急败坏的样儿,妩月忍不住想笑,突然眸光一闪,想出个好主意。
“你也不想每天被我困在院子里吧!这样,沈沧奕的军营可大了,他之前欺负咱俩来着,你去他那边待着,天天吃他喝他的,时不时再从他府里给我刁些值钱的玩意儿,咱们里应外合,坑他的!”
“咕……咕……”
看它有所迟疑。
“鹰哥!我让你排老大,我叫五月,我让你叫四月!而且你都不知道沈沧奕的军营有多少动物!你在那里可以收很多个小弟!一定很霸气!等我有时间我就去看你,好不好?”
大鹰看着妩月真诚恳求的眼神,知道她是故意露出这副表情,傲娇的转头,故作不依。
鹰哥是个傲娇的鹰哥。
妩月抽出自己的巾帕,抬手擦拭它尖嘴上的血液,动作语气都非常温柔,和对甘晓冰一样温柔。
大鹰一动不动的让她擦,眼珠子依旧不服,羽毛却渐渐平复了下来。
妩月看它吃这一套,动作越发温柔,哄道:“四月乖一点儿,等我以后有钱了,咱俩就私奔!去云游世界!去天南地北!”
四月在妩月的温柔攻势下慢慢开始畅想和她的未来,想着带她去哪个山崖山洞做个舒服的大巢穴,每天养着她,把她养的白白胖胖,想想就很得意。
既然这样,还怎么不好?现在她说什么都好。
终于安抚好四月,妩月觉得自己可真聪明。让沈大将军帮她养,嘿嘿……
妩月起身,不愿再多看一眼那片地上的惨状,回去之前对四月交代一句:“你狩猎归狩猎,但不可滥杀。”
回到识香楼,妩月让百叶陪着自己每个院子都走一遍去认识人。
白茶姑娘活泼开朗。如青姑娘温柔谦顺。目前只有这两位姑娘会上台表演。其他都是不上台的曲艺师傅。
原本还有一位姑娘和白茶如青她们一样,在识相楼待过两年,在去年考编进宫做了宫中的舞姬。
刘主事和秋掌柜原是夫妻,吃住在一个院落,很早就在识香楼了,很可靠。
诗雪那边来了信,明日就可以去接她
妩月忙着给诗雪收拾出一间新院子。
说到底不用单独的一间,每个阁院都不少于三厢六房,哪个院子都能住。
主要是为了给诗雪排面,让她和白茶如青她们一样住在各自院落的主厢,反正院子多。
妩月翌日特意起早,梳妆穿戴,没有扮男装,正常女装,带着面纱,打算早早去花莳馆接人。
“月姑娘,你要去哪?”
甘肃礼迎面走来,意气风发的朗朗少年,有点像她上大学时的校草学生会长,干净又帅气。
“正好,肃礼少爷有时间吗?可否陪我去接个人?”妩月见人欣喜,走上前张口便问。
甘肃礼身为识香楼的前主人,对外更有威望,到时也不怕花莳馆的老板不放人。
看到妩月突然凑过来,晶亮亮的眸子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她,甘肃礼僵硬的站定身子,被她盯得不太好意思对视,直接点头:“好。”
“太好了!走吧!”妩月拍掌,高兴招呼他走向备好的马车。
甘肃礼看着她雀跃的背影,心里也止不住激动,快速跟上去。
外街喧嚣,两人同乘一辆马车,甘肃礼坐姿笔直,目不斜视。
妩月坐在一旁,笑着看他:“你看起来很紧张。”
甘肃礼抿抿唇,僵硬的转过眸子看她,没说出话。
妩月目光突然变得狡黠:“你没去过那里吗?听说里面生意很好,京城中大半的男人都光顾过那里。”
甘肃礼连忙摇头,着急解释一般:“没有……我没有去过!我真的没有去过!”
妩月笑着拍手:“那正好!今天又多了一个去过那里的男人!”
勾栏院这地方,烟花风月,妩月喜欢里面的美人,不喜欢里面的男人……
本以为会顺利接人离开,没想到还没进妓院大门,妩月就看到了一个让她觉得害怕的身影。
那人她不熟悉,是他的穿着和气质,让她一下子想起来劫持自己的那群劫匪。
不是太明显的特征,但有关自己的安危问题,她不得不较这个真。
那人一身黑色衣衫,身材健硕,走路脚轻带风,最关键的是,他衣袖处的花纹……和那日绑架她的黑衣人袖腕处的花纹很像,仿佛用极细的铜丝所绣而出,纹路风格是她进城里后从未寻见过的。
一般人不会注意到这么微乎其微的点,她也因为是威胁到自己生命的人和事才下意识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