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后期金手指的我怎么苟过前期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5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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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任我行?不行
可秃笔翁好像被石天打到了顿悟的开关,放下对未知书法作品的追求,摇头道:“不必了,童兄。正如金兄弟所说,剑就是剑,字就是字,我哪个都没精通,岂敢好高骛远?从明日起,我要潜心闭关,争取早日领悟房中字帖藏品的真意。”
就连称呼都从“金贤侄”变成了“金兄弟”,可见其心悦诚服的程度。
向问天没法再劝说下去,否则显得自己动机不纯,别有用心。
他将目光转向黄钟公时,发现对方也放下了《广陵散》,不再关注,神色淡然。
“大庄主,可是此谱有误?你瞧不上?”
黄钟公摇头:“童先生说得哪里话,此谱甚好。只是金贤侄先前那首曲子中已有《广陵散》的影子,且更相合江湖侠士的豪情,在下心中欢喜,便是《广陵散》在前,也不敢分心他顾。正如三弟所说,不敢好高骛远。”
话语虽客气,但其深意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让向问天一时抓耳挠腮,没了办法。
他这《广陵散》还是从曲洋那里得来的,他不知道曲洋和刘正风后来将《广陵散》编入了《笑傲江湖曲》中,石天之前放的正是原版《笑傲江湖》,算是“自适应增强江湖版广陵散”。
有了至臻版本,谁还要原版啊。
“既然如此,童某也不便再叨扰了,另有要事在身,还请二位庄主勿怪。”向问天眼看一计不成,就干脆利落的告辞,另想它法。
原先最热情的是丹青生,他非常喜欢向问天拿来钓鱼的《溪山行旅图》,可惜丹青生已经醉倒,因而向问天此时告辞,根本没有人留他。
黄钟公和秃笔翁拉着石天畅聊起来,看那架势,恨不得当场结拜为异姓兄弟。
向问天心里酸溜溜地走了,脑中还在想,要是今天侄女盈盈陪我来,大概就不会有这些区别待遇了。可惜盈盈身份特殊,不便轻易走动,否则让东方不败知道我们在营救任教主,多少算计也没用了。
一直聊到天黑,石天才在秃笔翁的相送下离开梅庄,黄钟公由于年事已高,精力不济,下半场就撑不住,跑回屋子里睡觉了。
“金兄弟,今日听君一席话,实在是胜读十年书啊。他日再有机会路过西湖,请一定要来梅庄相会。”秃笔翁感叹地说道,“我兄弟四人表面闲云野鹤,实则冢中枯骨,余生只得老死在此处,只有金兄弟再来时,我们才有几分欢颜。”
石天明白他说的是自己几人狱卒的身份,他对此没什么好评价的,谁让他们四个年轻时候非要在“日月神教株式会社”出道呢?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三庄主,你们多多保重。”石天抱拳道,他已经看到自己的小黄毛跟随隐形眼镜中的导航来到附近。
其实秃笔翁根本没送出多远,只是从山庄到湖边这一段路而已,毕竟东方不败严令禁止他们离开庄园,能走到这里已经算胆大了。
“律律律律……”小黄毛叫了一声,从暮色中的湖边树林中走出。
石天翻身上马,再次一拱手,两腿稍一使力,夹紧马肚子。
小黄毛明白意思,撒开四蹄跑起来。
湖边,秃笔翁长叹一声道:“真是有意思的少年啊,连坐骑都那么有意思。”
小黄毛奔跑起来的速度不慢,唯一的问题是聪明过头,成了懒驴。
就像边牧不能当警犬一样,小黄毛没法日行千里正是因为它觉得跑一整天好蠢,把自己累得半死,还没有半点好处。
因此,刚刚潇洒跑出几百米,离开秃笔翁视线后,小黄毛速度骤降,又恢复成一步一步慢悠悠的状态。
“怎么样,刚才给足你面子了吧?这不奖励我一波全套口味糖豆?”它指的是丐版仙豆——马用糖丸小颗粒版本。
石天满意地拍拍小黄毛脑袋,说道:“不错,很通人性。”
一翻手,一把灵子凝聚成的“马饲料”出现在手中。
“好吃,好吃。说起来,先前那房子里面出来一个人,鬼鬼祟祟地在周围转了几圈,你可要小心些,别被他害死了。”
小黄毛一边磕豆,一边闲聊着。
石天一边跟小黄毛搭话,一边观察着它,不知是不是错觉,总感觉吃过自己的丐版仙豆以后,小黄毛的灵性越来越强,思维和表达越来越清晰。
大概在金氏武侠中,每一个时代必然会有一只极通人性的动物,比如郭靖的小鸟;杨过的大鸟;张无忌的白猿;段誉的莽牯朱蛤(莽牯朱蛤:我?遭老罪了)……
咦,石天眼睛一亮,如此神异的动物是否能发放一把浅打呢?毕竟它看起来除了外貌和不会说话,几乎和人类无异。
好奇心上来了,想到就做。不一会儿,一副新的马鞍被打造出来,趁小黄马不注意,悄悄换上。
“……我问过那家伙的马了,费劲巴拉的,话也说不清楚,问半天才知道那家伙在这转悠好几天了,肯定是有什么问题。”
小黄毛继续提供情报。
“嗯嗯,这我知道。”石天点头道,“那是魔教中人,他是想救出困在梅庄的魔教前任教主任我行。”
“任我行?那可是个坏人啊。”小黄毛惊讶着,“我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他了,当时我娘的姘头家的第三个儿子给一个长老当坐骑,好好地走在路上,就因为背上主人说了一句什么,任我行把他连人带马给活埋了,太可怕了。”
“啊……是,任我行确实凶残,所以他被关在西湖底下十二年了。”石天眼神诡异地看看小黄毛,发现它对自己说过的话并不在意,可能是动物的道德观和人类不太一样。
说话间,前方一人拦住了去路,正是先前离开的向问天,他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儿,等在路边。
一见到石天,他就面带微笑迎了过来。
“金兄弟,相逢是缘,今日一见,童某深以为知己。正所谓宝剑赠英雄,这里有匹快马,有汗血宝马的血统,不知金兄弟感不感兴趣?”向问天诱之以利道。
石天拱手道:“童先生客气了,此事我做不得主,还请问过本教的护教神马黄长老。”
说着拍了拍小黄毛的脑袋。
“嗐,太丑了,想吐。”小黄毛打了个响鼻。
“黄长老说你的马太丑,他都快吐出来了。”石天老老实实“翻译”着马语。
倒是对面的枣红色小马一眼不眨地盯着小黄毛,连路边的青草都不嗅闻了。
向问天顿时觉得自己想要最后挽留一下这位年轻高手的决定是大错特错,此人怕不是真的精神有问题。
“是我多事了,金兄弟,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
向问天赶紧拍马跑路,怕待得久了,自己精神也不好,回头跟动物植物说起话来就不好了。
他并不知道跟花花草草小动物说话没什么问题,只有当花草回答的时候才需要检查自己的精神状态。
当晚,石天在西湖边上一座小城镇住下,点了一家多年老店的拿手好菜,准备欣赏西湖夜景。
菜的味道一般,但有些特色,值得吃几口;夜景也一般,但这样静谧宁静,一片漆黑,只有两三点星火的西湖也有些新奇。
“踏踏……”
什么叫冤家路窄啊,刚刚登上酒楼顶层的向问天忍不住想到。
此时,他正跟在一个头发胡子花白的老人身后,看那老人苍白的皮肤就知道已多年不见太阳。
“教主,请坐。”向问天抢在店小二之前将顶层另一边的桌子擦了几下,示意任我行道。
没想到任我行盯着石天看了看,声音沙哑而缓慢道:“不必,我要看看这片压了我十二年的湖景。”
唯一能欣赏湖景全貌的只有石天那张桌子。
任我行不管不顾径直过去坐下,顺便用眼神示意向问天:将这个年轻人弄走,不要打扰老子的雅兴。
他觉得虽然十二年没见了,但以向问天和自己的默契,理解这个意思并不困难。
“呃……金兄弟,你且随我来,我们这边说话。”向问天客客气气道。
任我行稍微惊讶了一下,又觉得无所谓,毕竟十二年过去了,手下人结交江湖朋友没什么不对。
“不用了,童先生有话尽管说,事无不可对人言。”石天摆摆手,随意道。
由于现在两人坐着,一人站着,这姿态仿佛向问天是个仆人,石天是个主人一般。
任我行有些兴趣地看了看二人。
“这个,金兄弟,你还是随我来一下吧,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交谈。”
“诶,童先生,你这话就不对了。”石天拒绝道,“你我萍水相逢,不过点头之交。你有什么大事需要同我商量呢?我既不知你家中老少几人,又不知你何门何派,秉性如何,你若求我办事,我劝你还是莫开尊口。若没有所求,何需避开他人。”
话说到这份上,已经不算客气了。
向问天的脾气逐渐上来,尤其是身边有任我行撑腰,便道:“金兄弟,好歹话我也都说过了,你若执意不听,有什么后果,童某实在无法担保。”
“哦?若这么说,我看你周身血气浮动,想必刚才和人动手了吧,我倒好奇不过区区一个时辰,你在这西湖周边有仇家不成?此时不跑,还有心思坐下喝酒,等着仇家找上门吗?”石天撇撇嘴道。
“呵,仇家?他们若能找上门,我就不叫‘天王老子’了。”向问天面露不屑道,“向某做事,向来讲究斩草除根。”
“这是什么鬼名号,你又不是天下第一,敢叫这个?”石天奇怪道,“真的没有因为这个外号被人打过吗?”
“呵呵,向某这个外号可不是自封,而是杀尽两湖一百零七家行侠仗义的武林豪杰之后,江湖朋友抬爱送上的。”
“太蠢了。”石天语出惊人,“这外号给你,不是让你到处树敌吗?听我一句劝,江湖的水很深,名声外号都是虚拟的,你年纪轻轻,把握不住啊。”
“哈哈哈……”任我行忽然大笑起来,他一开口,原本正要发怒的向问天老老实实闭上嘴巴。
“你这年轻人,倒也有趣。”任我行笑完了说道,“你既然说他不能叫‘天王老子’,那你说说,他该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