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怒撕离婚证,厉总他慌了!
作者:红糖凉糕 | 分类:现言 | 字数:11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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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秦骁×白瑾(回忆46)
她恨不得把他的杯子抢过来扔了。
可她知道,越是这个时候,她越是要冷静。
白母提醒过她,做事不能留把柄,有的时候,越是坦荡,才越是强大。
如果有些东西,注定最后是她的,过程中得到的那个人,自然不值得她去在意。
她不能去在意白瑾的存在。
“秦骁哥哥。”白歆走到秦骁的面前,“既然你现在有时间,我们不如好好聊聊,我想有些事情,我们之间还没有说清楚。”
秦骁握着手里的杯子,一直没有将实质的目光落到她身上,这才偏头看向她。
白歆迎上他的目光,试图从他眼中看出什么属于给她的情绪。
然而秦骁的目光只是在她身上停留了一瞬,冷冷淡淡。
他看她,也仅仅只是看,只是为了显得自己不会那么没礼貌一样。
“我想是你没有想清楚,该说的,我已经说清楚了。”秦骁并不认为,自己还有什么是没有说清楚的。
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从来都表现的很明白。
白歆目光一滞,而后想到两人刚认识没多久的时候,他对自己说的一番话。
他所谓的说清楚,大概就是当初跟她表达过,自己不喜欢被安排的人生,也希望她不要接受被安排的人生。
那时候,她不过就是认为两人重逢没多久不是很相熟,一下子告诉他两人有婚约在不习惯而已。
她以为只要时间够久,只要相处的够久,他会渐渐的没那么排斥。
没想到他那个时候就想过要跟自己划清界限了,甚至到现在,他仍旧是当初的意思。
白歆顿时有些激动:“既然你要跟我划清界限,那为什么每次邀请你来家里吃晚饭,你都会出现?”
她觉得,至少秦骁还没有无情到那种地步,那她还是有机会,可以再改变他心里的想法。
他虽然没有主动找过自己,可也从来没主动拒绝过自己的邀请。
即便……
即便她的每次邀请,都是算准了他没有拒绝的余地。
可是,如果他真的从头到尾都对她没有一点想法的话,完全可以避开她不是么?
看着她着急想要证明什么的样子,秦骁觉得有些讽刺可笑。
他认为,即便白歆被家里娇生惯养长大,或许是有一点
可她不会是个愚蠢的人,这种问题,根本不需要解释,她应该都清楚。
反复的确认,不过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先前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的。
或者恶劣的去想一下,她可能只是不希望白瑾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但他毕竟不是白歆,无法猜到她到底是什么想法。
他并不喜欢用恶意去揣测别人的想法,因为他的母亲曾是流言蜚语的受害者。
所以所谓的恶劣想法,也只是一瞬,而后提醒自己,不能这么去想。
不过既然是她自己要一个明确的答案,秦骁不介意,让她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不会接受这个他没有答应过的婚约。
这样或许会让人觉得他不近人情,可也是避免更多麻烦的方式。
他手指摩挲着手里的马克杯,不知道是因为他手中的热度,还是水温将杯子的温度调整统一,不再是刚拿起时候的冰冷。
他手指无意识的敲了敲杯子:“我以为,白家是因为把我们当朋友,所以才会邀请我们来做客。”
接受朋友的邀请,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总不能只要是男女,就一定要有感情方面的交集吧。
白歆一噎。
她没想到那个在她心目中无论如何都会维持绅士风度的男人,已经完全不想在她的面前维持这点外在的形象。
一个人完全不在意一个人对自己看法的时候,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太笃定对方不会因为自己暴露了缺点而嫌弃自己,另一种,便是觉得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并不重要。
白歆不觉得自己是第一种。
可她也不想承认自己是第二种。
这让她好不容易压下的烦躁更甚,压了好几次,才勉强不让自己在秦骁的面前失态。
“那几次我说要去给小瑾送礼物,你主动说要送我,是因为你想见白瑾是吗?”
她几乎是咬着牙,可面上还是保持着冷静的姿态。
秦骁都不装了,她再装,显得她更像一个傻子。
白歆没有着急要他的回答上面那个问题,没有犹豫一点,而是非常直接的问:“你喜欢她吗?”
秦骁敲打杯子的动作一顿。
这不是第一次被人这么问。
从一开始秦雅然问他的时候,他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对她有些兴趣。
但不是所有感兴趣的人或者事,都应该是喜欢的,毕竟人这种生物,更擅长所谓的心血来潮。
这种心血来潮能维持多久,他自己也不清楚。
所以他从不轻易说出对某个事物或人的喜欢。
不过到这一刻,他开始有了一点别的想法。
如果说已经存在比一个人更多的人看出来他对白瑾的特殊是出于这种情感,他的确需要好好审视一下了。
所以他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我从不做无聊没意义的事。”
他虽然没有正面回答,可这一句话,相当于就是在告诉白歆——
因为不做无聊没意义的事情,所以对她的关心视而不见。
但他却会愿意为了见白瑾一面,放下姿态,主动开口。
白瑾对他来说是特别的,为她做的事,是有意思有意义的。
得到了一直以来都不肯相信的答案,白歆觉得,自己反而冷静了下来。
她突然就笑出了声:“她是白家的养女,你们之间不可能的,秦阿姨也不会同意。”
她如此的笃定和确信,所以她才那么冷静。
秦骁并没有把这句话当什么威胁,只是轻挑了下眉梢,把手中的杯子放在桌子上。
白歆看着那只杯子上的英文名字,低低的道,“她不会得逞的。”
给一样东西做上标记,就相当于这是自己的所有物了吗?
幼稚的想法罢了。
杯子是她给的,所以她也有收回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