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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古董第一天,我服了那个老六

作者:怪大叔 | 分类:都市 | 字数:102.8万

第1章 她叫桃花!

书名:玩古董第一天,我服了那个老六 作者:怪大叔 字数:2687 更新时间:2024-11-16 16:52:15

我是被迫走上古玩这条路的!

九二年,我六岁,家里穷的叮当响。

我父亲在瘸子老六的店里打工,不小心打碎了老六一件瓷器。

老六直接下了狠手,用碗口粗的棒子把我爸脊椎锤断了。

事儿闹大之后去了法院,法院判他赔我爸六万疗养费,但老六说那件瓷器价值二十四万,到头来,我爸还倒欠他整整十八万。

那个年代,八十块钱能养活一个家。

十八万,天文数字。

我爸把自己活活憋死在了被窝里。

我妈告诉我,是瘸子老六害了我们,让我一辈子别忘了这个仇,转头就一头扎死在了井里。

六岁的我,被瘸子老六拉回了家,声称父债子还。

当时我啥也不懂,但我很快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我爸死的不冤。

我本名叫陈刀,但老六却习惯叫我“小诈米”。

后来我才明白小诈米是什么意思,大骗子叫老千,小骗子就只能叫小诈米。

老六收我做徒弟,没了依靠的我对他千恩万谢,完全忘了我妈临终前说的话,一点骨气都没。

但直到做上他徒弟,我才知道他有多残忍。

他每天都会给我一件“宝贝”让我拿去卖。

第一天他给我一个印着大公鸡的瓷碗,非说是宋代骨瓷。

给我气笑了,这破玩意要是骨瓷,那我家原来那一沓子碗就够赔他十八万的了。

他要我去乞讨,“跑地皮的”一眼就认出我手里的碗不对劲,出四万块钱把碗买了。

我当时傻眼了!

第二天,他给我一袋子一掰就碎的假袁大头,让我去拖火车站客人的裤子。

拖了八个人,遇到个“识货的”,卖了四千六。

第三天,他让我推着小破车装着一个瓷罐子上街,专挑人多的地方走,不小心被人撞碎了。

闹到法院,对方赔了八万!

这些损招用了三个月,屡试不爽。

关键他每次给我支的招都管用,我甚至都忘了,我们家当初就是受害者。

直到三个月后,我混臭了,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好几次都被人打成猪头,最轻的一次肋骨断了两根,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活下来的。

老六告诉我,不管谁追,都不能往家跑。

有一次我往家跑了,对面那三个人全都被他锁进地窖里,第二天里头就传出一股子骚猪血味。

不过我也没好哪去,被他吊架子上用盐水鞭子抽了一整夜。

三九天,冻的浑身都硬了。

发着四十度高烧,第二天还得去地摊行骗。

那一年半我不知道怎么熬过去的。

有时候我坐在天桥底下看着别的孩子在父母的陪伴下吃着糖果,说着今天学校里的故事,羡慕坏了。

每天晚上做梦都希望老天在生日那天能给我个惊喜。

没想到,八岁生日那天,惊喜真的来了。

老六死了!

被一个皮衣女孩杀的!

她把老六的皮扒下来,套在干草上,一把火烧的一干二净。

我一点都不害怕,反而觉得她好漂亮。

十八岁的年纪,一身皮衣皮裤,露出一截白皙光滑的腰肢,瓜子脸精致无暇,娇媚水嫩的脸上带着一份红晕,那一双勾人的狐狸眼下,还点了一颗美人痣,眉角上翘、眼波勾人。

对了,她还扎着一头脏辫,真酷。

她问我是鬼爪的什么人。

我当时跟个傻逼似的,但凡我说我跟老六有仇,她就把我放了。

但是我没说,我说我是老六徒弟。

然后,女孩把我带去了另一个地方,一个完全不属于东北的地方。

相处时间长了我才发现她和老六一样残忍,就是比他好看点。

去了新地方的第一天,她就给了我一个碗,问我能卖多少钱。

我说至少四千。

她挠着头要揍我,骂我吹牛逼。

结果晚上见我真给她拿回来两万,她人都傻了。

她瞪大眼看我,喊了声卧槽。

上来给了我一大耳刮子,说:“鬼爪怎么死的你是不是忘了?”

“被你杀的!”

我说话不过脑子,又挨了一个大耳刮子。

“他是死在‘缘’上,早年他就是用下三滥的手法,臭名昭着,即便不死在我手上,也会死在其他人手上。”

我无依无靠,唯一能相信的就是她。

人生第一课。

俩大耳刮子换来一个道理。

古玩古玩,玩的不是古,而是人。

我要学的不光是玩人,更要学怎么把人玩的心甘情愿,永远不要记恨在我头上。

她教我读书识字,教我各种本事。

怀技不穷,碗里有饭。

眼辨六路,耳听八方,牙尖嘴利,舌尝百味,鼻闻百毒,手脚动则破乾坤。

在滚烫的油锅里捞她撒下的铜钱,从一枚到十枚,最严重的一次烫的骨头都漏出来了;每天不重样的草药摆在我面前,尝的鼻血都喷出来了;晚上没睡过床,天天泡在药缸里,还得提防着十几条花花绿绿的毒蛇咬我;推着拉着手刹的卡车上盘山路,八年,我推废了七十九辆卡车,后来拎着驴拉的石磨当玩具玩……

我总感觉在她眼里我不是个人,我是个牲畜。

最后两年,我跟着她走南闯北,也见惯了人生百态。

古玩,玩的是江湖,有的人从富甲一方到街头行乞,有的人从家和万事兴到家破人灭亡,当然了,也有的人从穷困潦倒到一夜暴富……

我学了一身本事,但她说我不通人性。

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她罕见的穿上了一身大红嫁衣。

她逼我跟她喝交杯酒。

“喜欢我吗?”

“喜欢!”

我藏了十年不敢说,但今天我说了。

“你的本事已经超过了我。”

“我还想多学点。”

“我教不了你了,但能教你的人很多。”

我感觉出来了,她要离开我。

“我给你三年时间,三年后,阎王点卯的时候,用太岁佛牌来娶我。”

喝了酒之后,她好像更美了,脸颊上爬满了红霞,伴着身上传来的酒香混合体香的味道,吸进鼻子里更想贪婪的多闻几次。一双勾人的狐狸眼一眨一眨的,像是在勾引我。

“姐,你要走?”

她默认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出去以后,你就说你是鬼爪的徒弟。”

“还有,想我的时候,就看看桃花。”

十年了,我才知道她叫桃花。

“姐,我一定娶你。”

听了我的话,她可能有点感动。

她绕过桌子朝我走过来,给了我一个拥抱。

细嫩的五指划过我宽广的背,慢慢往上捏住了我的耳垂,酥酥麻麻的,心里跟有虫子爬过似的,痒痒的很。

“晕嘛?”

她自信一笑,得意的说道,她仿佛故意用喷薄的热气挑逗我敏感的耳垂,逗的我心里的虫子爬的更凶,身子也不自觉地抖了个机灵。

我身形狠狠地僵了僵,再也不能保持平淡。

怎么可能?

如果有迷药,我会尝出来。

随着药效发作,我的体温正不断飙升,心跳“砰砰”的连我自己都听得很清楚。

窘迫的我被她瞧了出来,她笑着解释道:“不是毒,你输给了情。”

最后一课,上的人情世故,我模模糊糊,但这一课被上的心甘情愿。

我只记得她脱下身上的大红嫁衣,拉上粉色的纱帐……

我眼前一黑,鼻子闻到了酒香混合体香的迷人味道,不清不楚的触感令我的神经紧绷了几分钟之后便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

我怕了她十年,也默默的喜欢了她十年。

极致过后,我听见一道清冷的声音说。

“其实我,是鬼爪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