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越异世传说
作者:珠玑巷主 | 分类:科幻 | 字数:2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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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鸡(三)
小狼崽两只前爪一起用力,按压圆头蝰的脑袋,逼出它的两颗毒牙,摩擦着青石地板,毒牙里面的毒液一滴滴流了出来,直到毒液流尽,小狼崽才把它往旁边一推,再用后腿一蹬,蹬到了一边,然后用舌头一点一点的舔食毒液。无名走到被蹂躏的萎靡不振的圆头蝰旁边,用竹竿一叉,把它叉回了蛇篓里。小狼崽把毒液舔食干净后,一摇一摆的晃到了二哈身边,往二哈肚子上一躺,窝到二哈怀里去了,二哈伸出舌头舔着小狼崽,梳理着它头上凌乱的短毛。
“二哥,小狼崽这是喝了酒麽,怎么走路一晃一晃的,还是受伤了?”山里从墙头跳了下来,走到了无名身边。
“山鸡?你几时来的,最近写字练得怎么样?”
“诶嘿嘿,能认字,但是写的不好,所以棉儿姐让我过来多练练,我想先过来看看二哈和小狼崽,要不棉儿姐看到我,又把我捉去先认字了,那我可就见不到它们俩了。二哥,你要不和棉儿姐说说,不要再让我练字了?”
“这事好办,你和棉儿说,我也和你棉儿姐说,这样她不会勉强你的。对了,我最近得到这帛兽志,正要找你,你来帮我看看,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无名掏出一卷帛布,递给了山鸡。
山鸡接过来,摊开在手上,念到:“《越什么书》,《五虫马兽志天狼篇》,……这是什么?”
“接着念。”
“问曰:‘什么之巅,有狼为王,什么杀。其……何以驯之?’,曰:‘或可驯,或不可驯。’……这是什么。”
“欸,这不是‘五虫马兽志’,这是‘越绝书?五蛮驯兽志’,是这样念的,
问曰:‘萌渚之巅,有狼为王,嗜杀。其群孤,其目寒,喜毒。虽屈于云豹,群起而赢之,何以驯之?’
曰:‘或可驯,或不可驯。’
问曰:‘何者?’
曰:‘取其幼,弑其母,绝于险地,其幼聚戾气,后取母头遗骨,幼俱,得以驯。然幼恨俱深,恐弑主也,言不可驯。’
问曰:‘弑主,则不可驯也。何得?’
曰:‘机缘之下,收其母尸,取其幼,幼之茹之。其兽感恩,虽非驯之,然幼不负主,愿随主,不弑主,虽非驯之,可驯也。然天狼嗜毒,必以毒饲之,以武习之,野性不除,终为狼王也。’”
山鸡虽不认字,但可以听懂一些,听到后面他已开始两眼放光了:“二哥,这是说这天狼可以驯化?”
“只说对了一半。这里说,如果强行驯化,只会被反噬,最后落的身死的惨境。如果像驯化普通野兽一样,恐怕最后虽然驯化了,但是天狼也变得和普通的山狗一样,没有了一身的霸气。如果你把它当朋友,你愿意它平平庸庸的麽?”
“不愿意,我把它当朋友,我不希望它失去原有的样子。”
“那就要把它当朋友一样对待,喂养它,照看它,要给它所需的毒虫,让它像在野外一样吞噬毒物,要给它武力训练,让它在对抗中激发野性,让它成天狼王那样的所在。”
“那具体怎样做昵?”山鸡急切的问道。
“都在这帛书里,后面还有,你可以拿去看看。”
“可……可我有的字不认得,怎么办?”
“欸呀呀,那就没办法了,如果可以跟棉儿学字,看懂这帛古籍是没有问题的,可惜了。”
“二哥,我学,我这去和棉儿姐学认字。”说着,转身一阵风的跑了。
“等等,这帛古籍拿走,以后这小狼崽就交给你了,我过些时候要出远门,不能天天过来照看它。还有这筐蛇篓,里面是蝰蛇,小狼崽喜欢捕捉这种毒虫。”
“谢谢二哥,毒虫这种东西,这山里要多少有多少,我以后多多都给它取来。”山鸡喜滋滋的接过了帛书。
无名看着山鸡的背影,心里偷偷乐了。山鸡不是不喜欢认字,只不过没找到喜欢的理由,目的找到了,一切就好说了,以后这小狼崽就有人照看了,也不至于因为照看不得法,最后沦落为普通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