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剑格
作者:苇庭外 | 分类:武侠 | 字数:6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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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世外之地,天地不作灵应
桃花树下,一处荫凉间,李大勺靠着树干,拿着衣袖擦拭着手中那把剑。同样在剑身上扫来扫去的,不止那块衣袖,还有疯男子的灼热的目光。
“就那么想要?来拿?”李大勺此刻倒是安心起来,眼前那男子上前两次,都被自己手中的剑给弹飞出去。现在李大勺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把剑在自己手上,可以发挥出一股玄妙的力量。或者往更大胆的方向猜测,自己便是这剑的主人。
“不敢,不敢……”疯男子唯唯诺诺慌忙爬到李大勺身边,理了理打湿了趴在脸上的秀发,低声下气的说到。“我不知你小子,不,小天神你便是那传闻中的越王剑剑主!”疯男子连忙解释,但眼神依然还盯着那把剑不放。
“你说这是越王剑?”李大勺想要再次确认一下,若真是,那么自己还真是应了那名剑选主,会顺应天时地利人和与剑主巧合相逢的的传说了。行川大哥一行人在运河船毁一事之后,便都与自己失去了联系,估摸着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想要找的越王剑就被自己误打误撞找到了。
“没错,按招小娃娃你方才手中绽放出的强势剑炁,必定是了。”那疯男人说到。“不瞒你说啊,我可是一直在寻找越王剑的,这掩日,断水,转魄,真刚,惊鲵,悬翦,灭魂,却邪八把神剑,没有人会比我更加熟悉了。”
李大勺不禁有些喜悦,毕竟只要剑在手中,而行川大哥他们的任务就是寻剑,那么只要剑在自己手中,就不怕没有和他们重逢的一天。这可比找自己失散的爹娘的难度简单多了。
“噌——”那疯男人又忽然趁李大勺走神之余,右手上前就贴到剑身上,一瞬间就被那剑发出的银光再次弹飞。
这倒是让李大勺吓了一跳,如若剑被抢走,那么和行川大哥相遇的机会就更小了。便立刻呵斥道。“事不过三啊!你不是说不敢了么?疯子!这把剑对俺也同样重要,要是还来抢,别怪俺这惊鲵剑主不客气!”李大勺立刻代入角色,用惊鲵剑主这个身份来恐吓面前的疯子。
“不敢不敢!我只是再确认一下,那是不是越王剑之中的惊鲵。”疯男人连忙从水里爬起来,甩了甩浑身的水。“我不与你说了,我要回去换身衣服。”那堂堂七尺男人便像是一只落汤鸡一样的怏怏地走了。
“喂!疯子,你站住!”李大勺见这方圆十里见到的唯一一个活人就要在眼前消失,顿时有些惊慌,便扬手叫住。
谁知情急之下,扬起了那持剑的右手,只见一阵银光似闪电般的迅速,打入浅浅的溪水中,正在疯男人的身侧打出一道高达一丈多余的水浪,把那男人吓得立刻消失在溅起的花白水沫之间。
“这么可能……”李大勺也有些懵了,自己微微一抬手,并没有想要攻击的意思,这剑炁却如此强悍,看上去还真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哎!这可怎么办?唯一一个活人被俺吓跑了,还好打偏了……”李大勺便站起身来,接着向那之前看到的炊烟处走去。
这像是一个谷底,也不知为何那运河会与此处相通,反正李大勺也是满脑子疑惑,怎么也不能从那城镇中的运河一下子到了荒无人烟的野外啊?可现在眼前的景色十分现实,就是桃花林,溪水,两边巨大的岩石形成的一处峡谷。
走在松软的草丛中,李大勺才知道那方才疯傻男子也光着脚的原因了,即使在此地光着脚走也不会有什么硬物,毕竟此处实在是太原始,太荒废了,李大勺便使起了神行术,开始高速向那炊烟处跑去。
“这疯男人,居然认得此剑,也不知是何方人物?既然他也在这里,说明此地必定有一个出口。”李大勺凡事都往最好的方向去想,可身边飞速掠过的景致怎么都向自己证明,此处无人。
一会儿功夫,便看到了那处炊烟的来源,是一个简易的屋棚搭建起来的。几根歪歪扭扭但还算粗壮的树枝干搭建起来的架子,上面覆盖着一些较细的树枝,且还有一些宽大的叶子像帘子一样,将简易的屋棚遮挡了一些,不显空洞。
“这是人住的地方?”李大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脑海中那处人家也不是人家,只是一个像是野人搭建的遮风挡雨的临时庇护所。
不管怎么说,那白烟还在徐徐向四周飘散,走近了还有一阵阵烤鸡的香味传来,这让大半天没吃饭的大勺猛吞口水,不禁收起了之前的疑惑和警惕。
“哟!还真是烤鸡!”李大勺绕到那棚子前看了一看,还真是几块石头搭建起来的转炉,上面搭着一只烤着的鸡,都有些许焦黑了。
两只小手一下便将那鸡连带串着烤鸡的树枝叉都给端了过来。
“看来有一会儿了,已经有些焦硬了,不过真是够香的!”李大勺蹲在架子前便大快朵颐起来,这种吃饭状态便是自己近一年多来的常态,必乱逃荒至易安镇当个小乞丐的生活便是这样。但现在,李大勺已经没有以前那些憋屈感了,毕竟自己现在虽然在偷着吃别人的东西,但再无一丝愧疚感,这可能便是乞丐成为浪子的心路历程罢。
李大勺吃到一半,将另一半拿在手中,站起身来,边吃边巡视着四周的景色。
“居然还有个床铺?”李大勺进入那个简陋的棚子里看了看,没想到里边儿还有一个桌子,真是有些出乎意料了。坐在木床上,只见桌上还有一瓢茶,果然是周到,这主人倒是知道光吃不喝难消化啊。端起水瓢,发现也是一块木头拙劣制作而成的。
“我的鸡呢!”外边忽然传来一声怒吼,那大叔声音倒是有些耳熟。李大勺完全不慌,接着把剩下的一根鸡腿儿塞进嘴里,唆了唆,接着把骨头向外面扔去。
那外边的人便慌忙跑了进来。李大勺便与那人大眼瞪小眼,果不其然是那个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