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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娇妻,我不嫁

作者:爱吃肉的呆瓜 | 分类:现言 | 字数:102.9万

第三十章 玉盘珍羞直万钱,凌家好菜金不换。

书名:霸道娇妻,我不嫁 作者:爱吃肉的呆瓜 字数:1309 更新时间:2024-11-25 23:31:17

哎呀,说的人家肚子都叫了起来。小呆我也饿了。

啊!-啊!-啊!我也想吃。

{吃个屁,你个作者吃啥玩意儿?还是滚回去吃的那半碗剩下的泡面吧!}

呜呜--呜呜!我好可怜!

算了,奴家还是回去继续码稿好了。

这边常乐有滋有味的品尝着,那陶醉的小模样,真是简直了!

看着常乐满脸满足的样子,凌寒也不由得高兴起来。

说来也奇怪,自己的心从来没有因为个人的情绪而有过丝毫的波动。

可自从遇见了常乐,他就变得多愁善感了!

这一点都不像原来的他。

不过这样也好,人总是会改变的嘛!

换一种心情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嘛!

于是凌寒又夹起一块鸡肉递到常乐碗里。

“来,多吃点!”凌寒满脸笑意的对常乐说道。

常乐一看这情形,乖乖啊!这可使不得!

自己的上司给自己夹菜,她想作死吗?

NO!NO!NO!

她还不想死呢!

她连忙连声道谢,并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

她不想两人自有什么进一步的关系,所以有些事情还是早点表明态度了好,免得以后生出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不过,现在是她的享受时间,先不考虑这些。

既然凌寒都夹给她了,那她还客气个什么?

吃呗!

常乐又夹起凌寒给她的那块鸡肉。

筷子夹到鼻尖的那一刻,一股扑鼻的葱香伴着鸡肉的鲜香扑面而来。

那味道一闻就勾起了常乐莫大的兴趣,这鸡肉味道一定很棒。

常乐已经迫不及待了!

她似猛虎似的,一口咬住鸡肉用力的撕扯出一块肉丝,细细的咀嚼起来。

啊!这道三鲜鸡不愧是“鲜鸡之王”。

这也太好吃了点吧!

柔软滑嫩的鸡肉,似豆腐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鸡的原汁原味被保留的真真切切。

就是那种土家鸡的味道。

清淡的鲜香,微麻的口感,浓郁的汤汁,将这道菜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

哎!此乃人间之极味也!只可体会,不可言传。

自己体会吧!

天呢!他家的东西怎么都这么好吃呢?

虽然常乐并不挑食,她也一直以为自家的保姆做的菜已经够好了,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这家伙家的东西竟做得更好吃。

哎!直感叹自己没那福气,谁叫她不像凌寒那样土豪又多金,请不起那样的大厨。

算了,毕竟自己还是吃到一顿,比起那些还没有尝过的人,自己算是幸运的啦!

与其在哪里气的感慨万千,还不如今个儿大吃一顿。

牡丹花下死,饱死也风流!

那我就不客气了!

开动了!

常乐伸起她的魔爪,在一个有一个菜品上流连忘返。

这个,牛腩我爱吃,那个木耳我也爱吃。

还有那个,那个......

这些都是我爱吃的!

此刻的常乐展现出了“英雄”本色。

狼吞虎咽的大吃大喝。

不一会儿,一大桌子菜就全都被他俩消灭的一干二净。

哦!不对,确切的来说,应该是被常乐消灭的一干二净。

现在的常乐呢?

她正腆着滚圆的肚皮,一边安慰肚子,一边还拼命的往嘴里塞那碗里仅剩的一点冬瓜蛤蜊烫。

哎呀!真是好喝!

常乐撑得打了一个响响的饱嗝!

糟糕!这下可真是糗大了!

她赶紧捂住自己的双嘴,试图消灭这个仅存的证据。

可这么大个地方,就凌寒他们两个人,除了她还会有谁?

哎呀!我真是要死了!

常乐羞愤的狠狠捂住双脸,脸上再一次爆出那人面桃花别样红的一抹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