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女掌柜
作者:汐还 | 分类:古言 | 字数:4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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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招牌
西偏院里,鲁庄头一身的寒气,站在门口使劲的搓着手,可脸上却是满面喜色,等房巽让她进了屋子,却连热茶都没来得及喝就跟房巽道喜。
温泉围起来的桃树竟然开花了!虽说花朵不大,开花的树也不多,可到底没有辜负房巽的期望!
房巽喜出望外,她吩咐鲁庄头,“鲁庄头辛苦了,今儿就在府里歇一宿,等明儿回去立即捡那开的好的摘下来,送去正明斋!”
鲁庄头欣然应诺,“我明儿就安排,三日内必然将第一筐桃花送去正明斋!”又说起庄子里的事,“也按姑娘说的,挖了地窖,存了冰,却只是围着边存的,中间都空着,只是不知道要有什么用途!”
房巽微微的笑,“等来年桃花开放的时候,咱们将花瓣冻起来,不愁没有桃花用!”
这时候京城还没有冷库一说,等梁王登基时,内务府为了讨好新帝,才在京城建了专门用于冷藏的冰窖。
如今只有内城有几处存冰的冰窖,因那冰块贵重,只有春秋才少量的存些蔬果,且京城的冰窖价格高,折算起来倒不如将自家庄子里的地窖挖的深些大些,做成简易的冰窖存放更加合适。
梅香拍手笑道,“可是太好了,咱们正明斋以后一年四季都有桃花酥卖了!”
房巽摇摇头,“可这桃花酥本就是吃个新鲜,一年四季都卖就没人稀罕了,不过要是赶上过年的时候做,定然是新鲜物!去跟坠儿说,定价要高,至少翻上一倍!”
何况,她的目的也不是赚钱,她要把正明斋的名声炒起来,瞧一瞧到底是谁看上了她的铺子,又准备用什么主意把正明斋从自己手里夺过去!
到了腊月二十七,桃花酥便在正明斋上市了,这一回只订不卖,提前一日定,十两银子一个,一份四个,用红木描金的特制雕花食盒装了,无论是携带还是送礼都极为好看,坠儿跟梅香唠叨着,“这食盒是特意定做的,那描的可是金粉!你看着不过两只手掌大,可除了装着四个桃花酥,还有一套上好的骨瓷餐具!”
一时间过年送礼都觉得这桃花酥的点心送起来极有面子,能够拿上一份这正明斋的桃花酥,那可不止是有钱,还是有本事的,否则怎么能够定上!
京城的规矩,送礼是要送四样的,连带着那些买不上桃花酥的,还有凑数的,都会再买了其它的点心,若说之前正明斋能够跟无妄斋不分伯仲,可如今却是要甩无妄斋一大截。
房巽让人给郭老爷送了两匣子的桃花酥,又将正明斋卖的好的点心各装了一匣子,林林总总十几匣子的点心给送了过去。
东西是梅香亲自送去的,这本应该交给文无,可因是年底,明月楼连日的满座,文无根本忙的脱不开身。
回来的时候梅香拿了一个巴掌大的檀香木的匣子。
“郭老爷说,这东西是当年留下的,他本想留个念想,上一回就不曾拿出来,可他这几日总是梦见当年的事情,想着已是知天命的年纪,留着这些徒增烦恼,不如就还给姑娘,也算是物归原主罢!”
房巽打开木匣子,就瞧见里头有一块玉佩,一张有些褶皱但平整的油纸,还有一条旧的发黄的丝帕。
玉佩的质地非常的好,温润微凉,从窗缝里透进来的阳光照在掺了金线的流苏上,闪着金色的光芒。
这是内务府的东西。
梅香指着那玉佩道,“郭老爷说,这玉佩便是老太太身边的那个富贵少年给的,当年他当了五十两银子,又去买了脂粉回乡去卖,不过数月的工夫就赚了回来,他又将这玉佩赎了回来,想着还给老太太,可等他拿了玉佩去寻老太太,正明斋却关门了!”
房巽想像着,在那个落魄游商的面前,仙女一样的小姑娘,拿了旁边少年的玉佩,又用自己的帕子包了递给他,同时递过来的,还有一个包着点心的油纸包。
或者,对祖母而言,这不过是日常的小事,转天就忘的干净,可对这游商来说,却是一生的转折点!
房巽对祖母没有什么印象,前世,大伯祖母很不喜欢她提起祖母,而崔嬷嬷到母亲身边的时候,祖母已经卧病在床,而今生,她也如前世一般,从不在二伯祖母跟前提起祖母来。
她突然很想知道祖母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郑重的将匣子里的东西收好了,房巽亲自端了小喜做的桃花酥去了二伯祖母那里。
“我让人给大伯祖母和五伯父都送了,五伯母让人过来送了冬瓜糖,还说如今五姐姐出嫁了,家里空的很,五伯父年后可能要升官,若是在京中还好,若是外放,恐怕家里就更加冷清,她跟我商量,想着让您搬过去住呢!”
二伯祖母将一整个桃花酥吞到嘴里,听了这话,赶紧摆手,冯嬷嬷送了茶水上来,二伯祖母将嘴里的点心送下肚,这才又道,“我才不去,见天儿的给我请安,烦都烦死了,我在这儿多好,若是高兴了就让你来陪我说话,若是不高兴,就让你自己出去玩儿,谁也管不着我!”
冯嬷嬷嘿嘿的笑道,“也不知道谁昨儿个还说无聊来着,说大老太太见天儿在姑娘堆里泡着,人都年轻几岁!”
二伯祖母叹了口气,“我也算是好的,总算还活着……”话说到这儿,却又住了口。
房巽知道二伯祖母这是想起从前的事了,大概是想到了自己的祖母,她不禁问道,“您是想说我们三房的老太太吧?我从没见过我祖母,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房巽装作无意的,扯到了正题上。
——
正明斋的门口,白少轩笑意盈盈的站在那里,冲着眼前渊渟岳峙的男子,指着上头的招牌道,“您看这招牌怎么样?”
男子看着面相似乎已经老了,可皮肤白皙,保养得当,身上穿的是暖黄色的狐裘,头上戴的是同色的暖帽,而右手的拇指上还戴着质地上呈的玉青色的扳指,他抬起手来,遮住冬日里并不浓烈的阳光,眯缝着眼睛仔细的瞧了瞧,不禁摇起头来,“差远了,比王信大家,可是差的太远了!”
随即放下手来,又低声的嘀咕着,“当年的那招牌,可是我亲自寻了王信大家提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