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农媳翻身记
作者:七月灯塔 | 分类:其他 | 字数:109.2万
本书由和图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342章 眼光如此一言难尽
夏灯花把儿子接回了家。
母子俩走了之后,夏明苏一脸担忧地说道:“按说我给的药应该已经吃完了才对,灯花肯定没有按时按量吃药。”
王喜弟不以为意,“我看她精神挺好的,应该不用再吃药了吧。是药三分毒,吃太久了也不好。”
“娘,这几天你经常去六爷爷那转转,帮灯花带带孩子。她如果不按时吃药的话,状态会不稳定的。”夏明苏还约了人谈事情,起身穿上外套就匆匆地走了。
王喜弟斜眼瞅了田小麦一眼,问她:“你跟荣轩没什么吧?”
“什么?”田小麦皱着眉头反问。
她跟田荣轩能有什么!
“灯花为什么让你去劝荣轩回家?你跟荣轩最近走得很近吗?”王喜弟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说:“我知道他喜欢过你。”
田小麦喝着稀粥,淡淡道:“田荣轩昨天住在江哥那里,因为我跟江哥关系好,所以灯花才让我传话的吧。”
“恩。”王喜弟点点头,她知道小麦对自己儿子的感情有多深。如果她对田荣轩有什么想法的话,当初也不会拒绝人家。
想来田荣轩还真是个痴情种,为了小麦高考都放弃了,死心塌地地留在这小村子里头,给一个老头子打杂看家。
可谁成想,就这样一个臭小子,把她闺女给迷得神魂颠倒,不顾死活了呢!
都是孽缘啊孽缘,一个个,都这么不让人省心。
夏鹏上次回来的时候也是各种倒苦水,说官家小姐不好伺候,脾气大得很,动不动就摔杯子砸电视的。
一句话说不对就把他给骂得狗血淋头,还动不动就让他下跪认错。
夏鹏何曾被女人这样折磨过,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玩到头把自己给玩进去了。
为了晋升,为了当官,他还不能硬来,只能忍着。
骂他,他就听着;
打他,他就受着;
为了早点怀孕,媳妇让去看男科,他就去看了。
大夫给开什么中药让他喝,他就天天捏着鼻子一大碗一大碗地灌药。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这药越喝越觉得虚得慌。
好几次到了关键时刻,他都觉得力不从心,险些不能交差。
夏鹏的心里直打拨浪鼓,继续这样下去,怕是真的要不中用了。
无奈之下,只好回家求助大哥。
夏明苏听了直想笑,活该啊活该,早些年造了太多孽,这是报应来了。
可毕竟是亲弟弟,不能真的冷眼旁观,笑着看大戏。
帮忙出谋划策,又给换了几副药,这才把愁眉不展,一脸肾虚样的弟弟给安抚走了。
王喜弟现在对这几个孩子,都挺失望的,没有一个让她顺心的。
勉强矬子里面拔个大个,反倒是老大明苏过得还算不错。
夫妻恩爱,虽然异地分居,但孩子现在也怀上了。
大儿媳妇有主见,性子强,脾气硬,但必须得承认,人还是特别能干的,做饭做的好,女工活儿做的出色,在村里搞事业也搞得颇有样子。
对她这个婆婆也不算太坏,主要是对她儿子实在好得没话说。
还有什么可挑的呢,她再不喜欢,也不跟她睡一张床。
等她以后归西了,能跟她儿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也就可以了。
反正跟二儿媳妇那个火药桶一比,不知道要高出多少个档次来。
明苏和小麦都出去忙了,家里没什么人,王喜弟就跟大贵念叨。
这么些年了,她也习惯了什么话都跟大贵说。
大贵嘴一向很严,所以她放心。
“晓晓那姑娘看着漂漂亮亮的,见我的时候穿着白裙子,输着麻花辫子,扎个蝴蝶结,跟个淑女似的,谁能想到她竟然是个泼妇呢!我以为最差也就是个被宠坏的娇小姐,不会太过分了。没想到,人还能表里不一到这种程度!我活这么大岁数,真是开了眼界了!”
大贵附和道:“是啊,人接触多了才会知道他长了一个啥样的心。黑的还是红的,骗不了人。”
“你觉得小麦的心是黑的,还是红的?”王喜弟好奇地问。
大贵想都没想,立刻回道:“当然是红的,红彤彤的!”
“你是不是喜欢她?”王喜弟总觉得喜欢小麦的男人太多了,自己那个傻儿子,痴情的蠢女婿,还有颜青,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但同时也说明了,小麦的身上的确拥有很多男人都喜欢的一种特质,或者说是魅力。
大贵笑了一下,说:“喜欢啊,不过我没把她当女人看。就觉得她还是个小女孩,像是我的一个小妹妹。”
王喜弟从不怀疑大贵的任何话,这是大贵多年积攒的人品换来的信赖。
“大贵啊,今年你就四十了,你不打算娶个媳妇吗?”王喜弟对大贵的人生大事一直很关心,可大贵始终回避这个问题,每次提到这茬就搪塞过去。
“你就没碰到过让你心动的女孩子?你说没有我可不信,你今天诚实一点,跟我说说你到底怎么想的。”
大贵是王喜弟堂哥家的小儿子,也就是她的侄子。
当年王喜弟嫁人的时候,大贵过来帮忙,后来就没有再回自己家了。他一直跟在王喜弟身边,寸步未离。
大贵从来不叫王喜弟堂姑,他单纯把自己当做一个做事的下人。
他希望跟堂姑保持主仆的关系,所以这么多年只称呼王喜弟为“夫人”。
王喜弟多次试图纠正他,让他叫堂姑,可大贵就是不叫,后来也只能随便他怎么称呼了。
时间一长,王喜弟就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一个人照顾着她。
“让我心动的人……”大贵低着头,显得有点腼腆,“有让我心动的人。”
王喜弟显得有点兴奋,“有怎么不追呢?你跟我说啊,我给你提亲去!”
大贵跟在自己身边,这些年也没去过什么远地方,他喜欢的姑娘,如果不在竹溪村的话,很可能就是王家村的人,最远也远不过周平县。
大贵笑着摇摇头,想起他喜欢的人,嘴角不自觉地轻轻扬起,“我跟她没可能的,不合适,算了吧。现在这样也蛮好,我过得挺开心的。”
“为什么没可能呢?到底哪里不合适了?”王喜弟觉得自己的侄子哪儿哪儿都好,虽说快四十了,但是长得很年轻,跟二十岁的大小伙子没什么两样。
人又吃苦耐劳,品行端正,踏实能干,浑身都是优点。
非要挑个毛病出来,也就话少点,只会闷头干活,缺少点生活情趣罢了。
大贵说:“她是个寡妇,还带着孩子。”
“呃……”王喜弟默了。
她们家的孩子到底都是怎么了,不管姓夏的还是姓王的,有一个算一个,眼光怎么就这么一言难尽呢!
王喜弟气呼呼地起身回了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明苏早上说让她去帮灯花照看孩子,思来想去实在不放心,所以又下了床,叫上大贵去了夏六爷家。
夏六爷正在看电视,旁边的茶几上放着一杯热茶,一盘剥好的核桃仁,还有三两个橘子。
电视的声音开得有点大,夏六爷的听力远不如从前了,但神奇的是,他还能在吵嚷的环境里分辨细微的响声。
比如房顶有老鼠跑过,比如后院里鸡鸭的叫声。
王喜弟来了之后,就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小了。
夏六爷不满地敲了两下茶几:“你调我电视干嘛?!我都听不清楚了!”
“太吵了,吵得我脑仁疼!等我一会儿去了灯花的房间,再把声音给你调高点。”王喜弟坐下来给自己倒了杯茶,说:“灯花喂奶呢,最多十来分钟,你就当歇歇了,现在不是正好播广告嘛,耽误不了你看节目。”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