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记
作者: | 分类:武侠 | 字数:10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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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城旧事
小城就是小城,虽然小,但的的确确是一座城市。千年前,这座城市就坐落在南海之滨,历经千百年仍旧顽强地留存在了历史舞台上。
不过,若是你要寻找千百年前的古城遗迹,估计就只能遗憾而归,八九十年代的旧城改造,已经把这座本就窄小的城市改的面目全非,再不复当年模样。
但并非是所有的地方都在工业文明的伟力下消失,就譬如小城北边的古寺,被列为了重点的文物保护对象,给好好保留了下来。类似性质的还有本地的城隍庙,本来六七十年代的破四旧已经毁得七七八八了,但近年来愣是有些人给重修了回来,以供后人瞻仰之用。
与这些性质不同,小城南郊距海不过三里路的小山上,也有不少“古迹”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甚至比那被重点保护的古寺留存的还要完整。
那就是被小城人们称为白米山的墓葬群。
简单来说就是小城人们的祖坟。
小城的人们通常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在世纪之交的这两年里,这种温吞水一样的性格也没什么大的改变,依旧是自顾自的经营着自己的小日子,不大去注意已经天翻地覆的世界格局。
相反,对于一些相对古老的节日,小城的人们都会按照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习惯,给过的热热闹闹的。
在小城人的眼里,这些古老传承下来的节日,比别的东西都要来的重要。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安土重迁的传统,在小城人热爱过节的习惯中被完美的体现了出来。
这是2000年的4月4日,清明节。
几乎所有的小城人都在这一天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准备着一年一度的清明节祭祖事宜。一挂挂红彤彤的鞭炮,一封封黄橙橙的纸草,一把把泛着悠扬味道的香烛,以及乡村中被折断的柳枝送出的青葱气息,都透露出清明节该有的样子。
季沧海的家也不例外。
一大早,他就跟父亲收拾好了家里面馆的生意,在门口贴上“今日歇业”的标志以后,就坐着摩托车“突突突”地赶回了位于白米山不远处的老家。老家离小城其实并不远,十来公里的路途,却硬是被沿途卖香烛纸草的车辆行人给挡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到。
”刚出门时天才蒙蒙亮,现在老爷子他们都要出发了。“季越不满的说道。
”稍安勿躁嘛,老爹。“季沧海坐在后座上,一手提着香烛,一手提着鞭炮,也不见得有多么轻松:”再等等,马上就到了。“
跟儿子不同,季越是个急性子,做什么事情都恨不得马上搞定,这一路上拥堵的车龙已经让他心头窝火,但面对着熙熙攘攘的圩市,纵是心急如焚,也顶不上半点用场。只是,季越回头看了一眼儿子,儿子手里紧紧地抓住那两个装满了香烛纸草的袋子,手上的青筋也都纷纷坟起,却没什么怨言。
就跟他过世的妈妈一样,总是默默地做事,从来也不抱怨一句。季越心里想着亡妻,越想越不是滋味,心头的火气也渐渐落了下去。
过了最后一个圩市,父子两人就风驰电掣的回到了家门口。把钥匙一丢给儿子,季越就一把抢过儿子手上的香烛纸草,急匆匆的跑去见自己的老父亲。
季沧海车还没锁好,又看见自家老爹从屋门里跑出来,手上还提着几把锄头铲子:“一会跟你爷爷去村东头那颗大树下找我们,大家伙儿都在那等你们呢。”话音随着季越的离去而渐渐飘渺起来,可见他跑的有多快。
这老爸真是。季沧海走进屋里,看见爷爷正坐在那张有些历史的老木凳上吸着他的水烟,吞云吐雾好不快意。花白的头发在昏黄的光线照射下,颇像那神仙中人黄发不老的模样。
“爷爷,该上山了。”季沧海也不是第一次见爷爷这副模样,早就见惯不怪:“老爹在催着我们上山呢。”
季老爷子咕嘟咕嘟地瞅着他那根水烟筒,再愉快地吐出一口烟雾:“怎么,你小子什么时候被你老子带成个毛躁鬼了?”
季沧海摊了摊手:“这不大家都在村口等着呢,再过久点,”他指了指太阳:“怕是能把人活活烤成金猪呢。”
“就你小子嘴快。”季老爷子丝毫不为所动:“你们先去,我一会就到村口找你们。”
话说老爹真是爷爷亲生的吗?季沧海一面挑起担子,一面想着,难怪爷爷怎么都不肯跟我们到城里去住,一个急性子,一个温吞水,混在一起那可真要命。
不过话说回来,我是隔代传承吗?
……
不管人们每天有什么不同的活动,太阳公公都会按着他既定的轨迹向上走。季家上下八口人也顺着白头山陡峭的山路向上攀爬。昨夜里刚下过雨,路边草叶上余留的水珠子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着琉璃般的光泽,煞是好看。
与其他奔波劳碌在各处坟墓间的人家不同,季家在清明节这天只祭一座坟。从季沧海记事开始,清明节这天就是给太祖上坟的日子,好奇的他也曾问过爷爷是怎么回事,爷爷只说是先辈留下的规矩,一代一代皆是如此。
”总之,给祖先上坟总是没错的事情。“爷爷的一席话给这件事情盖棺定论。
不过季沧海总觉得原因并不在此,而在于那茂密无比的草丛。这老季家的祖坟与别家不同,别家的坟上即使长草,也不过稀稀疏疏几棵,处理起来也还不甚艰难,而再看季家的祖坟。
额,根本看不见坟墓本身,只能看见一个长满了绿色尖刺的刺猬。
这两年来,二叔与三叔都搬到了城市去住,跟老家的来往也少了不少,虽说还是会回来祭拜一下奶奶和曾祖,但是清明节当天,却是懒得再回来祭扫这座太祖的坟墓了。四叔倒是和往年一样,场场不落,但是看他那三个精力过剩的孩子,就知道他虽有心,但无力。
活儿还是得自己来干啊。季沧海默默地拾起了锄头,,卖力地挥舞了起来。锋利的锄刃总是不偏不倚的卡在草根底下,随着他胳膊的一拉一拽,茂密的草根就被咯嘣咯嘣隔断,新鲜的黄土也带着雨后的青葱气息一股一股地翻了起来。
季老爷子坐在一旁干净的土疙瘩上,两手托着脖子,静静地看着季沧海干活。虽说这孙子书读的不咋地,但是干起活来还真是一把子能手。
只是这年头干农活还有多大出路呢?季老爷子悠悠的想着。
至于季沧海的老爹,他正帮着弟弟两夫妇照看着孩子。只见他一手拖着一个孩子,肩膀上还坐着一个:”大伯给你们讲讲老鹰的故事好不好?“”好!好!我们要听老鹰的故事!“几个小孩高兴的欢呼雀跃,肩上那个甚至还要跳起来,吓得四叔两夫妇一惊一乍的。
余光瞥见了父亲的举动,还真是个天生的孩子王。季沧海想着。
可这一分神,一根锋利的茅草就划过了他的手指,一滴殷虹的鲜血活着汗水,顺着茅草那细碎的绒毛,滑到了新翻起来的土壤上。
季沧海将手指放到嘴里吮了吮,也没放在心上,继续干活。
片刻之后,一种奇妙的韵律在白米山这片土地上运动了起来,昆虫们变得更加活跃,在四处蹦跶,有两个还撞到了四叔的二儿子,鸟儿们的鸣声也变得更加灵活生动,在山间小谷中吟唱,就连柳树的梢头,都仿佛多了几分绿意。
这是生机盎然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