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剑诀
作者:猪蹄糕 | 分类:武侠 | 字数:17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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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风水宝地
孝敬爹爹,觅个好夫婿,美丽的相识,到头来终是一场泡影,他待自己固然有情,可既已退亲另娶,这些情意不过让人徒增感伤罢了。孟欢欢沉默片刻,没有接银子,“有劳小哥回去告诉公子,就说欢欢多谢他的好意,只是如今已决定去远处投亲,今后还请不必惦记。”
面对这么一只凭空冒出来的同族,面对她如此“无礼”的要求,我自然是反感的,更加不可能如她所愿。对我讲过,当初他赐我人形,看似轻松,实测耗费了不少元气与灵力,足足四十九天才算完全恢复,我的人形来之不易,所以更加希望我好好修炼。对于这个事实,我的重点不在于司南誉对我说的话,而在于他说话时苍白的嘴唇。从那时起,我便发现我最介意的根本不是自己如何修炼,而是司南誉的暗好与否。
他并未回我,但拂我一眼,在孟欢欢身旁坐下,于是,我也垂眸,用尽可能淡的声音说:“我从没想过要拿回去什么,欠你的,我会还你,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不用再勉强让我和你寸步不离,你可以放心照顾你的妻子,好好照顾你的孩子,我也答应你,在把欠你的东西还你之前,我不会再轻生。”
“我去了古卢,不过如今那里是皇朝的安州。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我骑着骏马从横奔驰,无边无垠,倏然自在,骏马跑得最快的时候仿佛是御着风飞行,那时候,明明是最快意的,可那风中,似乎总是若有若无的飘着淡淡的药草的清苦之味。”她的声音清清淡淡的如叙他人旧事,“我总是记得你身上的药香,无论我走到哪里都缭绕在心。”
这样看起来,他还是很高大的,也似乎是很深沉的。但是,他一开口,却泄露了他真实的性子:“你倒是很拽啊,拿本殿下的奇珍宝贝摆阔也摆得挺像,让本殿下都几乎怀疑,你才是最尊贵的。”他慢条斯理地说道,末了,冷森森地吼道,“你说你一个太监,干嘛生的这么美,有什么用啊,本殿下还真想在你脸上划一刀。”
将酒坛子丢给孟欢欢,继续笑道:“尝一孟欢欢犹犹豫豫地拿起来。仰头小小喝了一口,只觉嘴里像灌进了一团火焰,脸色剧变,险些喷出来。他僵直了脖子硬吞下去,正要破口大骂他俩骗人,谁知那火里却仿佛藏着柔软的棉花,下了肚便纷纷化开,一股醇厚火辣地感觉瞬间袭上脑门,这等滋味。生平未见,委实令人赞叹。
似乎找到了瞬间迷失的自己,继续挂上一张冷颜,继而却又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中充满着悲凉扬满了伤痛,嘶声道:“恨?”接着又是让人骨寒的冷笑,冷笑持续着持续着,就在欢欢被他笑得凉意直涌的时候,那笑声竟嘎然停歇了!雷霆镜云猛地一个转头,一双冷眸直直逼向欢欢!欢欢被那森冷可怕的眼神盯得不由一颤!“不,我不恨,”冷峻的脸上扬起了一抹奇怪的笑容,而那声音却是夹着些许哭腔!“她,根本不配我去恨!”狰狞可怖的脸庞,感情莫测的声音狠狠的撞击着欢欢的心房!
“没呀,我就是待在家闷的慌,出来走走。听说贵府的后花园,天下一绝,就特来观摩观摩了!”她佯装无意的踱了几步,嘴上轻描淡写的说着,眼睛却时不时的往孟欢欢身后瞟去。她先是看见的祁烨,眨巴眨巴眼后,又瞥向明月。明月见她神色里考量的成分居多,甚是疑惑。
吃完螃蟹,孟欢欢便收拾碗碟等物出去,发现房门依旧紧闭着,应该是去城里还没回来。记起先前讲的地理故事,她越发好奇,风水真这么灵验,那家太公坟的所在一定是块极好之地,“跛足之鼎变朝天之鼎”,究竟是怎么回事?方才温海在,她没敢多插嘴,此刻怎么也想不明白。
其实,要改变这种宿命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修成人型,就可以脱离真身自由行动。这办法我很早很早之前就知道。但是,对我而言,这“办法”等同于幻想。以我的肤浅修为,恐怕撑不到成人的那天便化作一抷沙土,形神俱消了。有生命的东西就不会有永远,妖精也一样,千年也罢,万年也好,总有消亡的一天。跟人类从生到死的道理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短,一个长而已。
“没错,不过,说实话,把事情搞这么复杂还得怪你不好,”孟欢欢埋怨地看我一眼,“当初我告诉你锁咒只是想让你否认谛听当珠华,没想到你有了前世的记忆,竟会用白木簪帮他诈死,害太后失去了问玉玺下落的最好时机,我也是后来找了好多史籍才知道了你的真正目的,真看不出来,你的脑袋还挺好使,只可惜,人家根本不领你的情。”
领着大军连夜回奔,行了一个时辰,经过一处谷底,那刻还是寅时,天地依旧阴暗一片,他们又只顾着前奔,直到前头懵然传来惨叫声,才发现地上撇了密密麻麻的铁蒺藜,勿踩的前军已有许多马翻人落。还来不及下令,忽然一阵喊杀之声响,然后两边高地各杀出一队人马,谷地中的山尤军顿时一慌,有的情不自禁便往后退去,哪知背后忽然金锤密鼓,确实丹城守军追到。
不一会儿,前方走廊边响起一阵脚步声,有几个人正穿过月光的阴影,朝着这边疾步而来。为首之人,正是当朝左相司南誉,还是那袭宽袍长衫,在夜风里曼卷,带着说不出的魅惑。他身后尾随着三五个侍卫,其中有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孟欢欢认出,这个人便是那一夜在游船上试探她武功的人,司南誉身边的三大名士之一——铜手。
上擂台,立即将她拉到身前,上下检查伤势,见她并没有什么严重的伤,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叹道:“那人好厉害!“满脸是泪,扑上前抱住她的脖子,叫道:“我们在下面急死了!见到那人放出怪物,我们都打算上来帮你,可是爹爹和东方叔叔拦着不许,说比试没分出胜负!都打成这样了,还要什么胜负啊?难道叫我们眼睁睁地看着你被人欺负?“
一听,瞬时紧张的四处望了望,见附近的几张桌子尚未有人坐,这才松了口气,暗地里扯了扯津平佩笙的袖子,低声道:“佩笙哥哥,你也知道,在商场上我都是用的暮云陵少这个男子身份,我今天穿的是女装,这里人多耳杂,一旦被人听了去,让人家知道这忘忧楼的老板实际上是个女的,我可就有麻烦了。再者说,如若让这里的伙计知道了我是老板,以后再来喝茶恐怕也没那么自在了。”
缄默,嘴唇轻轻的蠕动,她想执拗的再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口。此时明月拿开了自己的手,跌跌撞撞的站起来,他扒下身上的长衫,把地上的血迹一抹,继而丢在火里烧了个殆尽。他边踩碎了那些污浊的灰烬,边冲黎紫说道:“你敢说出去一个字,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打断他,“从门井县他就注意上了那丫头,自然可疑,但我们此行都是冲着同一个人罢了,盯着那丫头的眼睛会越来越多,尤其是天心帮与五行门八卦宫的人。殊不知人间帝王之事自古是天意,岂是江湖术士能左右的,不过有痴心妄想的想借他们之力成事而已。他们名为江湖帮派,其实背后都是有主的,正如正元会一样,只看到头来谁押对了。”说到这里,他喃喃地道,“区区江湖帮派也妄图插手帝业,这样下去很是个祸患呢。”
妖魔界最阴暗的沼泽地里,滋生着一种叫六欲魔的妖怪,形似蜘蛛,六头六眼六足,专以满足人类的欲望为诱饵,与那些强烈渴望达成某种欲望的人类建立盟约,用它们的妖力获取对方最想要的一切,但,作为交换条件,它们会进入对方的身体,或快或慢的蚕食掉这个“宿主”的一切,成为这个躯壳的主人,不仅如此,于人类完美结合之后的六欲魔,会逐一吃掉这个人身边的每个人,吃的人越多,这怪物便越强大。
“不过还好,你在这儿呢,因为你把玉玺藏在这儿了,是么?”我盯着他手里的盒子,嘴角回了笑意,我只是猜着,如果他真要去王军那里必定会带上玉玺,可王军直到我离开时仍没有动静,所以我想他一定是先去某个地方拿玉玺,然后才去王军,“为什么你要把玉玺藏在这呢?是因为这里对你很重要么?”
书房里再次见到时,风挽华睨着檀朱雪道:“朱为红,雪为白,可这红白加在一块,难道这世上还有红色的雪不成。”说出这话之时,她自不会想到日后檀朱雪雪洒雪中,便有了那令她悲痛欲绝的红色的雪。而那时,檀朱雪也只是不屑的反驳道:“你以为你的名字就有多好?风挽华……哈,一只小胖猪,还妄想着风华玉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