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剑诀
作者:猪蹄糕 | 分类:武侠 | 字数:17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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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有幸伯乐
把苹果拿回来之后,整整两天,她一直对着那几个苹果念叨,说那是银子做成的苹果,是世上最贵的苹果。后来苹果都黄了,也舍不得丢。还是常林一两银子一个把它买过来丢了呢。”
俯视道路两边,路人百姓纷纷避讳跪下,直到队伍走出数里远才敢抬起头遥望,咸阳城又到初夏,护城河水波光粼粼,琼花开,河水尽头的青瓦屋宅依旧,可惜无人居住,有时她真有股冲动,想停下辇车,回屋宅内看一看,是否床榻上还铺着那条黑色绸褥,是否地面一尘不染。
这一开不要紧,一阵刺骨的臭气就连司南誉都干呕了好几下(司南誉的衣服、被子的洗涤时间都是以五年为单位计算的,司南誉的被子面,质地和皮夹克差不多,绝对能当防弹衣用,盖着这种被子都能睡的心安理得,可以看出司南誉对臭味有着何等的免疫力,此刻连司南誉都干呕,其味道可想而知),就这一瞬间,一条小白蛇从铁箱里爬了出来,体型和竹叶青差不多,速度异常敏捷,好像还会跳,刺溜一下蹿到了司南誉的脚下。
“这三个部落也算是草原上较大的部落,兵马都很彪悍。听探子回报,虽然我军刚刚和南朝大战过,实力有些削弱,但是,凭着殿下的智谋,眼下已经将他们赶到了图图库儿河之后,现下两军隔河扎寨,处于对峙之中。不过,我猜殿下必定要乘胜追击,这一次,他收复三个部落之心很是强烈。”回雪低声说道。
那伸出的左掌招式一变,横切向垂于司南誉臂侧的三千尘丝,这一掌看似轻飘却隐带风雷之声。司南誉不敢怠慢,手一挥,拂尘扬起,三千尘丝已如丝带般缠向了那切来的手掌。宇文沨不闪不避,手掌一摊反迎着尘丝而去,那模样倒似拂尘是自动送往他的手掌而去。司南誉见状暗叫一声“糟了“,面上神色却不动。瞬息间,司南誉手腕一转,掌中暗劲一摧,顿时丝带散开,一根根仿若钢针一般扎向宇文沨的左掌。眼见尘丝离手掌不过寸许远了,那一下若扎个结实,宇文沨这只手怕是便要废了。
不悦地噘起嘴,双手拧着自己的衣角,轻声埋怨:“人家其实很关心你的死活,可是……可是我还在生气啊,就算关心也不能表现出来嘛。我不介意那对耳坠子到底是什么材质的,就算你用狗尾巴草编戒指而我,我也可以当作宝。但、但是你为什么要骗我嘛,那么久了,你骗我的事还不够多么?就不能偶尔讲一句实话,让我开心一下呀……”
不急不徐地挥动着长鞭,每一鞭都不曾留情,甚至司南誉体无完肤的惨状也没有让她冷静的眼睛有半丝游移。司南誉努力地看着她的脸,透过眼前阵阵涌出的黑翳,看见自己的一滴血溅在思缤雪白的脸颊上,而她却恍然未觉。不知为什么,这个发现让司南誉无比悲伤,心头一直梗住的块垒向喉咙口直涌上来,却被口中的布巾堵住,血痕便缓缓地从布巾内蔓延开来。
几乎是同一时刻,一个通红的火球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落在我们刚才站立的地方,灼目的金光伴着一声巨响,原本还算平整的地面立时被轰开了一个大洞,泥水和着残余的火星四散开去。已经身在半空中,自以为身在安全距离之外的我,居然还是被几块飞开的泥土砸中了脚背。
听了一会儿,听明白她弹的是《渔阳秋鼓》,不过她的琴声中,少了词意中的那份悠闲和适意。孟欢欢听着听着,眼珠子忽然一转,抓着一根大树枝就把自己弹了过去,不一会儿,她就落到了围墙里面。当她落地的时候,听到身边一声轻响,她回头一看,艳儿面无表情站在自己后面。
半个时辰后,沉寂,旧宅内恢复平静,走廊的地面上血迹清理干净,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旧宅大门开,秦侍卫进来巡视,察看一圈没发觉异常,屋里除了已经睡着的孩子,全部都坐在内堂,临走,侍卫道:“你们都给我小心点,围墙外死了几十个守卫,你们要敢耍什么肠子,不得好死。”
穿好衣服下地,用鸡血在沙发周围画了一个“八阳阵”(八阳阵又称“金钟罩”,是一种防止恶鬼或畜生冲体的阵法,有点类似于借阳,当八个活人站在阵眼上时,每个人都拥有整个“八阳镇”的力量,等于说是用八个人共同的阳气来守户这八个人,但此阵也有缺点,倘若来者的道行压过这八个人的阳气,那么这八个人一起玩完,不过老刘头还是有把握的,这赵昆成毕竟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千年恶鬼,想必还没能力破这“八阳阵”),然后让司南誉找了八个保镖站在八个阵眼上。
“司南誉不过是会跑一曲剑舞,哪里算得上人才。不过,说起来,当初,杂家真是井底之蛙,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自己有才,却又苦于无施展之地,是以才不得已身残其身,希望进宫能有所施展。真是遗憾,若是能早日结识相爷这样慧眼识殊的伯乐,得相爷提拔,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一步。”孟欢欢故意将自己说成是志高之人,这样,姬凤离才不至于会去怀疑她有其他什么目的。
却见他一双眼睛只盯着孟欢欢,不由得有些好笑又有些同情。他的目光也移向兰七,从上至下再从下至上认真仔细地打量着--这容貌确实太过……嗯,唉,男儿不能用那个字形容,可实在不知道要用哪个字才能形容!目光又在欢欢的颈间转了转,奈何被衣领遮了。虽则如此,可看他眉宇神态一言一行皆是男儿的英姿风流,无一丝女态,不可能是女子装扮的啊。
“上回你说有心上人了,是你家师公么?不如找个日子让他来段府吃饭,爹娘帮你做个主。”既然话题自然而然到这个份上了,段夫人便满心欢喜地套了上去,最近在牢里她想了很多。最大的收获就是,但愿能让儿子女儿在同一天办喜事,想想就热闹,最好再让她同一天抱孙子和外孙,当然孙女和外孙女也很好。
头也不回地往自己的住处走去。方才他临时施展读忆术,竟然从那间屋子中看到昨夜骏鹏对孟欢欢起的不轨之心!虽然在孟欢欢疯狂的反抗撕咬下未能得逞,但季宁已经不能放任孟欢欢留在统领府那个龙潭虎穴之中。可惜以当时的情势,他根本无法带着孟欢欢离开,只能暂时先回住处,想个办法偷偷潜入统领府,将孟欢欢救出来。
今天二月初二,春寒料峭,山间的冷风已经脱离了本质,不像风,像脱缰野马,四下冲撞。轿夫们被一阵猛风吹得倒退几步,轿省摇晃、轿帘翻飞,露出一半眴丽嫁衣。我看到那双放在膝上、紧紧交握的双手,白皙纤巧,是不见风雨的细嫩。但是,我视线的焦点不止在那双羊脂玉般美丽的手上,还在那只戴于右腕,无色透明、如水宛转的镯子上。
拉着孟欢欢的手,“孟欢欢,这府里人多事杂。父亲虽然对我很好,可我自小就没有了娘,家里几个姨娘都不是好惹的角色。还有四个兄长,只有大哥是嫡亲的,不过他现在外放在别的地方当官。所以,你以后要记得小心一点,知道吗?在我的身边虽然没有人敢欺负你,可我一旦不在身边,那就说不定了。以后我对人就说,你是我认的妹妹,也许她们会好一点。”
第四次到阁楼寝房,孟欢欢斜坐在走廊尽头,面向着碧空蓝天,手指拨弄着放在石桌上的古琴。随着她手指的跳跃,悠扬清脆的琴声时而欢悦,时而慵懒,又时而哀伤,她纤细的背影,让成蛟逐渐迷离,他震撼她指尖散发出的强烈张力,她一垂到地的长发,在风里胡乱飞扬。
现在不比后晋那种兵荒马乱、命如草芥的年代,现代社会,施这种法术是犯谋杀罪的!就冲罗盘那种360度的乱跳,这具尸体想必也是被活着分尸的,“幸亏没用手碰。”老刘头暗自庆幸,从破兜子里找出一把香,点上立在了皮箱周围,准备给这位倒霉的哥们超度一下,怨气经超度散去,这个降基本上也就算破了。
他交绝对不会在自己属下面前失了威仪的。所以,他选择悄悄回来,怎偏生他今日倒霉,心血来潮,到竹林中去练什么功。谁晓得,有时候警惕心也能害死人,原本他还以为有刺客潜入到竹林中呢,就追了过去看,谁知道……于是就被天雷轰了。
眼睛专注地看着她们,似乎十分有情,两人不由得有些心动神摇,暗想这样碧绿的眸子真是举世罕见呢……碧色的眸子……两人猛然一惊,瞪大眼睛看着马车上挺拔玉立的人,那双比世间任何碧玉都要莹澈的眼睛,那摇曳生风的白玉扇,那周身流溢的妖邪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