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墓东白人
作者: | 分类:悬疑 | 字数:14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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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命不该绝
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两位锅头一合算,最终对骗取众人信任,却险些给马帮带来灭顶之灾的何姓小哥,作出了最终的判决。
方法很简单:找人把他手脚反绑,又在他身上五花大绑缠了一块大石,然后带着所有幸存下来的马脚子,一起举着火把,把他推到了那到溜索大江边,装到了溜索上。
两个马脚子把他用绳子固定到溜索底下后,其中一个朝他屁股蛋-子上狠命一脚,就把他踹得滑到了大江中央。
惯性即将消退完全时,只见之前一直紧闭着双目的阿九妹猛地一睁眼,寒光一闪,冷芒四射,早从腰间拔出一把飞刀,手一扬,追着那何姓小哥滑行的方向疾射而过。
“咔嚓!”一声脆响,那把小巧的飞刀刚好齐齐斩断了一边吊绳。
“嗖——”地一声长响,绳子一边失衡,人往一边跌落时还有些阻力,但最后绳索脱离溜索时才真正在重力的牵引下笔直地往奔腾的江面上坠落。
汹涌的江水如同沸腾,其声如雷震耳。我们并没有听到何姓小哥究竟有没有在绝望中发出
歇斯底里的呐喊,正如我们之前没有听到那丧命与此的无辜马脚子最后的声音一般。
“噗通!”人一入水,除了激起一阵溅起两、三米高的水花之外,落水的痕迹稍纵即逝,便如无数葬身江底的人们那样。
“走吧。”
随着格桑大叔和阿九妹两位锅头一齐摆手,大家也不再流连,都同一时间转过身去,往马队扎营所在回身走去。
马帮队处理叛徒的方式,虽然简单粗暴,但也暗藏天道:一方面顾及多多少少,或真或假的点滴同僚间的情分,一方面也把生杀予夺的大权交给上天。如果那何姓小哥在身背巨石的情况下仍能在大江里生存,那只能说他命不该绝。
真那样,马帮也就不再追究,但事实上,我即便不用心眼,也知道他必然是死得透透的了,说不定,在落水前就已经被吓破了胆,昏死过去了。毕竟,上苍即便会对某些人有所眷顾,那人也不会像他那样,是个懦夫。
其他人是没看见,我是看见了,那位何姓小哥在我们击杀赶尸匠,僵尸们短暂失控时,是如何让父兄亲朋当挡箭牌,自己苟且偷生的。
弱者,还是早死早投胎的好。我相信,对于我这个观点,天道应该是赞同的。起码,也是不反对的吧,大概。
处理好失去亲友和处决掉叛徒的复杂愁思后,马帮队浩浩荡荡的队伍,终于穿过剑川栈道,来到了茶马古道上的另一大重镇,当时还被称为南诏的大理境内。
到了南诏地界,阿九妹的马帮就跟我们所在的队伍分道扬镳了,据说她打算带着队伍绕到几个小村庄料理死伤手下的后事。格桑大叔听说后,顺便让她把我们回收回来的马脚子遗体也一并运到义庄找道士做法去了。
别看赶马的一个二个五大三粗的,却都是有信仰和乡情的人。他们对死后归乡和来生很看重,相信魂归故里对后世来生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或许,这也是他们生前在古道上驰骋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原因之一。
无论如何,通过心眼远远望见晨曦背后那若隐若现的苍山洱海那壮美瑰丽的景色,我的心情总算是好了许多。
不知老妈是中国通兼藏学家的莎伦是否对中国武侠文化有所涉猎,反正对于金古小说,我还是略懂的。起码,我就知道,那段公子所在的大理国,就在我们现在即将走过的无量山背后。
东方显出鱼肚白的颜色,红日出世前的晨曦慢慢变得橙红,落在碧波连连的洱海水面上,还真像某位高手洋洋洒洒写下的泱泱名句。
学那些成名已久的迁客骚人附庸风雅,随心陶冶了一番情操后,诗词没有整出几句,人却已经跟着大队人马,闯过青砖堆砌而成的城门,走进了熙熙攘攘的长街。
“喂!咱这一路,倒是算兴师动众送你小子‘衣锦还乡’了哈,作为地头蛇,你不好好招待我点什么吗?”没走几步,我看到满街的各色小吃,不由得流着口水把罗荃抓到了身边。
“这个……容我想想……”
看罗荃那家伙一脸犹豫的模样,不用他说我也猜到那小子是在心疼他本就不够饱满的钱袋了。
“切!小气鬼!亏哥还出了那么大力气帮你争到这个带薪探亲的美差,结果却毛好处没捞到!唉,我这是脑袋进水,出力不讨好,遭哪门子罪受呢?”看他还没出血就一脸肉疼样,我眼看没戏,也是毫不客气地对罗荃展开了嘲讽挤兑。
“你跑马还不是有自己的报酬……”罗荃一个大男人,此时说话的声音却像蚊子咬。
“呵呵,你小子不知道在马帮的报酬只有两种情况能结吗?一就是成功走完全程,那得翻过年去了。在就是万一哥殉职见祖宗去了,锅头直接结给家人。说到底,你小子是不打算出血了。哥还跟你唠叨作甚?莎伦,我们走!”
我这话还真不是吹的。加入格桑大叔队伍以来,我和莎伦还真没有得到一毛银钱。从拉萨出来,一路到此,无论是买干粮草料,打尖接水,都是马帮统一支出,但相应的,马帮也不会预知给赶马人报酬。
一只马帮的收入主要来自几个部分,如果是商行自己的马队,那么转卖货物的收入占主要;而如果像格桑大叔这边给人运货,那么收入还得靠从商行结算。而马锅头在获得商行的佣金后,再转过身分给跟随他的马脚子们。
不过,像他这样专门帮别人运货也有好处,那就是旱涝保收,而不必承担采买货品的风险。毕竟,无论止损,商行那边都会有个保底的佣金,除非全部货物悉数报销,否则,只要有一匹骡马的东西成功变卖,他都有得小赚。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了。目前马队不过走了单边的一个半程,大家都拮据得很,我们手头自然也不宽裕。眼看从罗荃那里榨不来油水,我和莎伦也不打算死缠烂打,转身追上马队,随格桑大叔寻马店投宿去了。
那脸红到脖子根的罗荃也是一脸尴尬,搓了搓手,跟着一众师兄们,在南诏王闻讯派来的臣子引领下,前往馆驿去了。
“真是不爽,罗荃这家伙被大官带进大宅子吃香喝辣的去了!我们倒好,居然要在这破地方吃糌粑。”一想到罗荃听到我让他尽地主之宜请客时那小气鬼支支吾吾的熊样,我就来气,此时拿着口感粗糙难以下咽的干粮,我忍不住朝莎伦抱怨道。
若是在野外没有办法,我自然觉得没什么。问题是,现在在城镇里,我自然不甘过这般苦行僧一样的生活。
莎伦只是默默听我抱怨,轻轻笑着却并不说话。这大妞闷是闷了点,到好处是不顶嘴,人还听话,从认识以来没少给我帮忙,因此即便不怎么搭理我,却也让我讨厌她不起来。
“不行,我得出去找点好吃的去。”思前想后,我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或者确切说咽不下这粗茶淡饭,于是招呼了莎伦帮忙打掩护照顾骡马,自己翻了个身就从四合院的二楼翻窗跳出了马店。
我自然是不担心马帮队临时出发时莎伦找不到我。因为这趟马,跟格桑大叔合作的不止是那几家大商行,还有密宗四大派,所以我认准锅头即便不会等我一个人,但一定会等罗荃一行人。
而当务之急,就是把罗荃那吃独食不长膘的混小子找出来,搜刮些那崇宗礼佛的南诏王招待他们的好东西给莎伦带回去,免得对不住自己,让五脏六腑君白白受苦。
南诏主城范围不大,比现世要小很多,几乎也就是留存的古城楼大小,甚至还要小些。这种尺寸,我展开心眼,找起来还是十分方便的。这不,地毯式一搜寻,还真给我找到了罗荃那小子的气息。
召唤魄灵,化作夜枭,悄无声息地摸了过去,轻轻落到楼阁屋顶之上,翻身钻进去后,探头一看,顶层的大殿里,那推崇佛门的南诏王还真大摆宴席款待来自布达拉宫的僧侣一行。
扫视一圈,我还真有点意外——话说,罗荃那厮跑那儿去了?
眼看素席菜都没上全,那看起来气宇轩昂的南诏王正诚心诚意地向罗荃的三位师兄请教佛经法典,我也没机会下手偷菜,只得返身转进走廊,漫无目的地在厢房外游荡起来。
“罗荃哥哥,这,我不能收!”
正在郁闷找不到罗荃踪影时,耳尖的我却突然听到一阵熟悉的人声。
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这音色,清冽间不乏嫣然,不是那之后随因果孽缘化作望夫云的阿娃公主,还会有哪个?
听得熟人声,我立马紧走几步,倚住墙壁,往阁楼露台处挪了挪步子,蹑手蹑脚地来到了厢房拐角处。冒出半个头一瞧,那双手捧着小巧的锦囊,郑重其事地递与阿娃公主的人,正是罗荃。
“阿娃妹子,你就收下吧。这可是我从掌教哪里求来的宝玉,是大长老亲手开过光的,能够保你平安……”罗荃见阿娃不收,有点焦急,低头看了看宝玉,脸上才恢复了一副虔诚的神色。
看来,这能宁人心神的东西还当真宝贵,否则罗荃也这小气鬼也不会耗尽自己的积蓄,打点知客僧人,换来和掌教话事人面见的机会,为阿娃求得这么一个护身符。
只不知道,他若是晓得若干年以后,这宝贵的护身宝玉不仅没能帮他守住阿娃的心,反而被她转手就送给了樵郎,此时对阿娃满是一片痴心的罗荃会做何感想。
所谓世事难料,人们往往自找烦恼。哪怕是身入空门,但凡在尘世仍留有一丝念想,终究要引起一系列的因缘孽障。我这个旁观者倒是看得清楚,然而联想到罗荃那急切的模样,这一次怕也是无法看透的了。
确认罗荃会见的只是公主,并没有其他高人后,我也不再久留,抽身而退时,正好遇到南诏王招待完喇嘛们准备撤席,我就趁无人时抽空潜入大殿,席卷了几样几乎动都没打过的精巧素菜和鲜美果品,悉数带回马店,跟莎伦一起犒劳肚皮去了。
不管明天几时出发,反正今晚口福是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