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帝国
作者:无人车来也 | 分类:科幻 | 字数:16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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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门槛”高不高?
板寸儿童老师继续抛出问题:
“咱们继续讨论。
大家看了《规则》,觉得《规则》的政策扶持力度大不大?”
大家积极举手。
板寸儿童老师点了戴书廷的将。戴书廷站起来说:
“在《规则》中,将新能源汽车划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
其中,燃料电池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和二甲醚汽车被列入起步期;
以锂离子动力蓄电池为动力的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和纯电动汽车,属于发展期;
使用铅酸蓄电池和镍氢电池的混合动力乘用车,则列为成熟期。
《规则》规定:起步期产品,只能小批量生产,且只能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示范运行,并对全部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但只能在批准的区域销售使用,并至少对20%的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成熟期产品,与常规汽车产品相同,可在全国销售使用。
也就是说,在2010年12月31日前,装备锂电池的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将被限定销售和使用区域,而使用镍氢电池的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可在全国销售和使用。
在新《规则》下,镍氢电池的重要性超越锂电池,成为政府指导下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
我认为,新《规则》的出台,对采用镍氢电池的车企是重大利好,但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车企对锂电的研发积极性,不利于锂电池汽车在全国范围的普及与推广,并很有可能束缚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
大家一阵愕然。
板寸儿笑呵呵地问道:“哦,为什么呢?”
吃瓜同学们也兴奋地看着戴书廷,看他怎么应答。
戴书廷自信满满地说:
“相关研究表明,在目前常用的三种车载电池中,铅酸电池由于严重污染环境,早已退出主流应用;
镍氢电池虽然是目前的商用化主流,但是主要指标的实验室数据均低于锂电池,且理论上基本不存在提升空间;
锂电池尽管性能优越,然而安全性尚不能得到保证,且应用成本高也阻碍了其商用。
由此看来,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锂电池,并没有得到《规则》的扶持!”
这时,卿树平举手发言道:
“我认为,政府有重点的支持是可理解的行为!
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及生产,政fu需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尤其是地方政府。
但孩子多了,政府也就照顾不过来了。
总要有主有次、区别对待吧!”
戴书廷立即反驳:
“据悉,目前全球99%的混合动力电池市场份额为镍氢电池,但包括丰田在内的国际主流汽车企业普遍认为,锂离子电池将逐步取代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将成为未来混合动力和电动车的主流技术路线。
日本富士经济分析,镍氢电池的主流地位将可延续至2011年,在2011年之后,锂电池将逐渐侵蚀镍氢电池的市场份额。
我认为:《规则》看似鼓励了成熟的技术,那些使用铅酸蓄电池和镍氢电池动力的车企在欢呼,但研发新技术的企业却被打击、限制了,这就影响了新能源技术的继续探索和发展。
另外,将准入产品人为地分为几个档次,补贴和销售待遇均不同,这是多方妥协的结果,也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设置了‘壁垒'。
这将造成对先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的鼓励力度不够,而一些国际车企已经掌握的技术将得到支持。
事实上,新能源汽车是一个新领域的竞争,对先进性的鼓励尤为重要,政策应适当倾斜。”
大家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板寸儿童老师点了点头,接着说:
“这个话题我们就讨论到这里。
下面我们来讨论,《规则》是不是让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更高了?
《规则》出台后,还有一个争论焦点,就是《规则》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不同待遇。
据悉,目前国内企业研发的混合动力车型,如一汽奔腾混合动力、上汽荣威750混合动力、奇瑞A5混合动力和长安杰勋混合动力等,都是采用镍氢电池。
而高举新能源汽车大旗的比亚迪,则主要采用铁锂电池,其搭载铁锂电池的F3DM双模电动车目前已经在深圳示范运行,并将在今年9月向深圳市民开售。
有人说,大型国有汽车集团在博弈过程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因此,他们的新能源汽车技术更容易被核定为成熟产品。
而一些民营汽车生产企业所领先研发的锂离子车载电池技术,却未能被列为成熟期产品,这是因为民营企业在博弈中处于弱势。
是不是这么回事呢?
谁来说?”
沈笑夫举手答道:
“细心研读《规则》,我发现,按照《规则》所规定的申报方法,从知识产权到产品检测标准,以及严格至极的售后服务承诺,等等;
目前能做到的,恐怕只有几大国有或合资汽车企业。
对于欠缺政fu资助的民营车企来说,要拿到‘成熟期'的通行证,使产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今年5月,贾新光在《解析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问题》一文中指出:
国有企业、重点企业都有政策依赖症,而外资、民营企业难以享受到政fu扶持的政策资金,它们发展新能源汽车基本靠自己的投资。
显然,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投入起步上,国企和民企并没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这显然有失公允。
如何才能真正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贾新光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政fu应该积极引导、鼓励企业进行自主探索,而不是简单地提高准入门槛,限制新技术的探索和发展。
不能对企业的研发热情泼冷水,更不能扼杀,对市场的管理要疏不能堵。
其次,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尽快制定一个标准,而不是简单地仅仅给出一个概念,要把标准的细则定好,开放市场,只要符合标准的企业都能参与。
最后,企业要主动积极探索新技术,改变过去‘要我做'的想法,现在应该是‘我要做',不能被动地等待政fu给钱扶持。
毕竟,掌握技术的主体是企业,参与竞争的也是企业,而非政fu。
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