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世劫
作者:梦想要开花 | 分类:古言 | 字数: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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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陈怀夙
杨清清摆弄着盐,孜然,辣椒面这些,抬头笑道:“有啥可惜的,我改天再学也是一样的,你们可得加油,别被我后学的赶上了。
客人我也听咱爹说了,等会就见到了。大姐你看看这都是啥?我今天打算弄烧烤吃,你让白丫去咱奶家跑个腿,问问他们谁想来吃个新鲜的,有就过来。
还有秦大叔家,李婶子家,孙奶奶家也都跑一趟。东西多,够吃。让他们在家里没事做的今天都来这儿耍!”
大妞“哎”了一声,抓了几个樱桃吃着回了正院。
白丫跟她一起起床的,这时候怕是在收拾房间呢。天开始热了,总要打扫的勤些。
没多久其余人也都陆续穿戴好出来了,包括陈怀夙一行。有那个马夫,和另外一个小厮。
杨清清见到后,忙做出主人家的姿态,不等介绍就笑着主动招呼他们:“陈大叔,好久不见啦,没忘了我吧?”
那马夫看了眼自家少爷,与她寒暄道:“怎么会呢?清清姑娘这一大早的,忙什么呢?”
杨清清笑意不减的说:“这不是正好得了新鲜的玩意儿嘛,我把这些收拾出来,正好给你们也尝尝鲜。”说着示意他们看那一堆清洗好的海鲜。
察觉到有人打量自己,杨清清便朝着中间穿着紫色衣服的男子说:“这位就是陈叔叔吧?您好。我叫杨清清!你叫我清清就行了。”
她如今还是个小孩子,自然不能以成年人的方式跟人家交流。可既然是打算谈生意,她也不能在开头就先弱了气势,免得让他以为自家上赶着巴结呢。
陈怀夙认真的打量着眼前这个小女孩,知道她只有六岁,但见她比同龄人看着高上许多,也要干练稳重一些。
她虽然在这里干粗活,衣服却一点也不邋遢,比他大哥的嫡女要出门做客时也不差。小姑娘浓密黑亮的长发编的简单又别致,没戴头饰,看着清清爽爽。
她长相很像她娘,仿佛是个缩小版,都有着绝色的容貌。她穿着翠绿色白花纹的薄衣,袖口微紧,衣袖因为在忙碌而朝上挽着一小节……
陈怀夙同样报以微笑道“青青,可是青青子衿的青青?好名字。”
杨清清听他这样说,突然一愣,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只是片刻,她便又敛起神色,同样细细打量着他。
对方看着才二十岁上下,是个浓眉大眼的古代帅哥。他眉尾向上挑着,几乎要到发际处,鼻梁不算很好看,可是他这样笑着却很暖,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一头墨发用玉簪竖起,微白的肤色,一身米白色的长袍~~
听了他的话,杨清清笑着摇头道:“并非是那个青。是三点水的淸。听我爹跟我讲,算命先生说我命里缺水,于是我爷爷给我取名淸淸。”
说话间,杨富贵跟张氏也带孩子们都过来了。
几人互相问了安,杨清清趁此擦干净手道:“爹,你带陈叔叔先去餐厅用早饭。我等会去把准备好的画册整理下拿过来!”
那些她画好的东西被她分类订成了册子,有好些本。
陈怀夙没曾想她如此直接,还提前准备好了,心中对她的评价又提高了些。
到了所谓的餐厅,陈怀夙又是一呆,他装作不在意的坐下,打量着这里,早餐就是普通的家常饭,只是今天要样数多些。
小米粥,大米粥,千层酥饼,八宝粥,花卷,豆浆油条,麻团,甜豆花儿。猪肉白菜包,猪肉香菇包。水煮的香辣花生米,拍黄瓜,炒鸡蛋,炒时蔬……
男女不同席,杨富贵在陪着客人在一桌,张氏跟孩子们在另一桌,中间隔了个大屏风。一顿饭吃的静悄悄的。
杨清清吃好之后回屋去搬册子,是的,搬。画册有十几本,厚厚一大摞。
陈怀夙身边的小厮很有眼力见儿,见她进了院子后立马快步上前去接住。
杨清清跟他说:“让你们主子先看看,若不够等我空了再继续画些。暂时是只有这么多!”
陈怀夙在三楼,清晨有些风,他打开了所有的窗户,整个人毫无形象的躺在吊椅上。
此时他闭着眼睛惬意的享受着,心情舒畅了不少。
等回去,也让人照杨家的这个房子样子盖,窗户也安成这样子。还有这里的装修,全部让人记住,回去让匠人一一来造!
示意小厮递了一本拿在手里,陈怀夙随意翻看着,翻到后面,他的眼睛越来越亮。
等一本一本都看完后,他啪的放下册子激动道:“陈叔,去请清清姑娘跟杨兄前来,就说此事本公子需要与他们详谈。”
陈怀夙此刻心中激荡,说不出的感觉,很是兴奋。
陈怀夙是家里的幼子,只有他与二哥陈怀彦是嫡出,其余兄长都是庶出,陈怀夙跟庶出的几个兄长关系,也都不近不远,很生疏。
大哥的生母,是祖母在父亲还未成亲时,给他安排的通房。顾姨娘是个明白人,爹娘成亲后,她便一直巴结着母亲,攀附着母亲生活。
母亲也不讨厌她,所以,俩人相处的还不错。大哥从生下来就一直养在了母亲膝下,与母亲的亲生子无异。
他虽是庶长子,却记在嫡母名下,算是嫡子。大哥同二哥一起念书,之后考科举,由父亲为他们铺路,顺利的谋了官职。
如今他们都在地方为官,虽都官职都不高,却也是朝廷正式官员,只要没有大错,都是前途无量。
父亲除了顾姨娘之外,还有另外两位姨娘,都是母亲做主给父亲纳的。父亲的后院,算是妻妾和睦!
父亲跟母亲举案齐眉,母亲也善待庶出的所有子女,因此,其他三位庶出哥哥,这几年都被母亲安排着,打理府外的庶务。
陈怀夙的心中也有他的抱负,可偏偏就是对读书习武,这些正经事儿不感兴趣。
他那些年交了几个朋友,总是在外惹是生非,让母亲很是头疼。
直到十四岁那一年,他才改了性子,回了正道。
那一日吃醉了酒,在路上碰到两个讨饭的,他看着怪可怜的,顺手就丢了一把碎银子给他们,继续往前走。
或许是钱掉在地上的声音过于清脆吧,他一下子就清醒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