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真的超佛哒
作者:郁荼仙 | 分类:现言 | 字数:9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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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中哥哥,生日快乐(六)
谭伽锦也学了个乖,路上把自己包了个严严实实,既暖和还不怕被认出来。
只是进了图书馆,里面有暖气,谭伽锦把大衣脱下,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安安静静地看书。
这一看就是一个多小时,正看在兴头上的她根本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只是脖子开始有点发酸,谭伽锦仰了仰头活动一下,正看见斜对面一个,不停往这边看的姑娘,刚把手机放下。
两人的目光对上,谭伽锦朝她笑了笑。
那姑娘立即就激动得快要跳起来。
谭伽锦知道自己不能再待下去了,立马就离开了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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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转了两圈后,谭伽锦接到了谭明的电话,他说他已经出来了,让她快到停车的地方来。
赶到的时候,谭明已经在车里了。
一进车,人还没坐稳,他就把手机递过来,说:“你看你,我们学校论坛都要被你搅翻了。”
接过来一看,就看见一个名为【卧槽!我在学校图书馆遇到谭伽锦了,有图有真相。】的帖子,下面评论已经闹翻了。
看过之后,谭伽锦庆幸自己幸亏走得早。
“你不知道有多少人逃课都要去看你,把我给急死了,赶紧出来找你。”
谭明一边开车一边对谭伽锦她说。
谭伽锦认错态度良好:“我下次会小心一点的。”
觉得自己身为哥哥的形象突然高大起来,谭明嘴角高兴地往上翘了翘。
两个人到了地方后,专心地工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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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谭伽锦突然现身于**理工大学图书馆的消息一下子就传了开来。
几张谭伽锦认真看书的照片证实了这个传言。
照片上,窗外温暖而明亮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来,打到谭伽锦素净的小脸上,连脸上细微的绒毛都可以看见,眼眸低垂,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打下来,怜爱极了。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吸引力,其实认真的女孩也分外可爱。
明明只是普通手机的偷拍,照片出来的效果却如海报写真一般。
看到照片的网友捧着自己乱跳的心嗷嗷大叫,吵着要给女神生猴子。
连谭伽锦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什么时候做任务奖了个,易上热搜属性,这才回国多久啊,怎么就又上热搜了,这都第三次了。
不过经常性的上热搜有时的确会破坏路人缘,只是经过前几次的事件,路人对谭伽锦的感官还算不错,还没有多大问题。
偶尔有几个不知道谭伽锦是谁的人说她想红想疯了天天买热搜,也一下子就被人喷了回去。
“博主前段时间是不是回火星了。”
“我看其实是小婊砸你想红想疯了吧,本宝宝才不上当。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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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的拍摄暂时告一段落,能拍的都已经拍了,还有一些内容像春运什么的,只能过段时间再拍了,不过那时候谭伽锦估计也回美国了,到时候就得谭明一个人去干活。
谭伽锦在一瞬间,有那么一点熏疼谭明他。
杨爷爷的忌日到了,一家人全都回了山西老家,连上学的谭明也被谭爸给带回来了。
对谭爸来说,家乡其实有不好的回忆,在他前妻出轨的那段日子里,可没少被人闲言碎语过。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往事也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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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爷爷去的早,谭刚十五岁就开始撑起一个家,但父亲对谭爸他的影响不可谓不大,每逢忌日,不管公司有多忙,谭爸他都会挤出时间带全家人回老家扫墓。
谭刚这些年生意越做越大,在家乡名气也越来越大,身为从老家走出来的杰出企业家,谭爸他当然也要为家乡的发展添砖加瓦。
这些年来,家乡发展得越来越好,阿锦他的功劳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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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这个时候他们回乡扫墓已经成为习惯,不少人都知道,不过也带来不少麻烦。
当谭伽锦知道面前,这个和谭爸握手客套的人是这个县的书记时,还是有点惊讶的,一旁的谭明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老人都念旧,谭奶奶至今还住在乡下老家,就是不肯进城,说是不习惯城里的生活。
车子开到村口的时候,又是一阵爆竹声迎接。
谭奶奶这些年也早就习惯了这一套,一开始还会劝村长,后来都不出来了,只在家里等着。
大老远赶来其实有点累,再加上各种各样的事,大家面上难掩倦色。
谭奶奶张罗完午饭,就让大家赶紧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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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一个饱觉后,谭伽锦闲着有点无聊,便打算出去逛逛,谭爸不放心她一个人出去,便让谭明陪着她。
对谭明来说,这地方几乎都是不好的回忆,他其实很讨厌回来,更别说出去逛逛了。
谭伽锦不容分说地把他拉出来。
自打说要回老家,这小子脸色就一直臭臭的,不爽摆在脸上。
第121章 中哥哥,生日快乐(六)
村里这些年借着谭刚投资提供的工作岗位,家家户户都富起来了,一个接一个盖起了小洋房。
在家家户户都相熟的乡下,突然多了这么两个不认识的人,穿着气质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想想也能知道是谁。
”咦,这是谭家那俩小孩吧?不是说那小一点的闺女是后妈生的吗,两人关系看起来还不错啊。“
两人刚走过没多远,就听见后面传来低低的议论声。
谭明脸色更难看了,一副要发作的样子。
谭伽锦听了才不当一回事,亲昵地挽起谭明的胳膊,两人肩并肩地走着。
炸毛的谭明瞬间被安抚住,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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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墓的时间是在第二天早晨,乡下没什么好玩,两个人吃完晚饭开车去县城逛逛。
说逛逛就真的只是逛逛,两个人把车停好后,就在附近漫无目的地走走逛逛。
走到一个小广场,空地上围了一些人,从那边传来歌声。
谭伽锦感兴趣地走过去,是一个乐队在街头演唱。
乐队只有四个人,吉他手,贝斯手,鼓手,键盘手。
四个人看起来风尘仆仆,年纪有大有小,他们此刻演唱的是一首摇滚老歌。
周围看的人其实大多数,都是晚上在这散步跳舞的大爷大妈,但他们丝毫不在乎,给人一种他们似乎正站在,一个巨大的舞台上表演的感觉。
吉他手大概是几个人中最年轻的,他也是主唱。
谭伽锦像海绵一样学音乐也有一段时间了,在她看来,这个主唱的唱功是不错的,但这却不是重点。
真正吸引她的,是这个乐队里每一个人在演奏时的状态。
那种感觉,是热烈狂放到极致的,肆无忌惮。
此时此刻,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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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这首歌,杨安安参加比赛时加入的endless乐队与他们相比,就真的是小打小闹了。
歌曲演唱结束后,人群渐渐散去,他们也开始收拾东西。
谭明也打算走人,谭伽锦拉住他,让他等一下。
说完,就跑向那几个正在打包东西的人。
弯下腰收拾东西的季中池看到自己面前打下一块人影,抬起头看了看。
一个小姑娘。
以为只是来看热闹的小孩子,他没有理会,继续收拾。
“你好。”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季中池直起身子,低头看向面前和他说话的谭伽锦。
“是这样的,我刚才听了你们乐队的演唱,我觉得很棒。”
他轻轻地嗤笑了一声,以为又是前来搭讪的女孩:“哦?谢谢。”
谭伽锦没有在意,继续说道:“我是想问一下你们有没有意向去一个酒吧工作,在B市。”
季中池更是以为她在胡闹,不打算听她说下去,转身就打算走。
谭伽锦耸耸肩笑了笑,喊住他说:“虽然不知道你认不认识,我是谭伽锦。哦,那个唱歌的谭伽锦。”
刚转过身的季中池立马回过头,迟疑地看了看她。
夜晚广场上的灯光有点昏暗,要仔细看才能看清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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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点不确定,转过头对着后面一个人喊道:“老林,过来下。”
那个男人一听,趿拉着鞋子啪嗒啪嗒就跑过来了,嘴里还叼着跟烟。
季中池把老林拉到一旁,两人嘀嘀咕咕说了半天。
林岩眼神比季中池好点儿,眯着眼睛往谭伽锦这边看了半会儿,突然大喊一声:“妈呀!这真是谭伽锦啊。”
那边一直远远看着的谭明看他们在这边磨叽着,有点不放心地催了一声。
谭伽锦连忙应了,然后跟季中池说:“你带手机了吗?”
季中池是真的有点懵逼了,愣了半天突然听到她这么一说,想都没想就把手机递过去。
谭伽锦在手机便签里,写下酒吧的地址和工作电话。
“酒吧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都在这儿啦,你们以后要是有这个想法的话,可以打电话联系。”
说完,把手机递给他,说了声再见就往谭明那边跑去。
人都走没影了,两人仿佛还在做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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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谭明看谭伽锦终于回来了,皱着眉头问:“你找那些人做什么,要这么久?”
谭伽锦笑着逗谭明他:“大人的事情小孩少管!”
……
第二天,全家人一大早就上山扫墓。
由于谭爸公司的事情实在不能再耽搁,扫完墓大家就打算回B市。
顺便把谭奶奶一起接回去,到时候全家一起在B市过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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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吴的酒吧换了个地儿,老店已经关门,新店装修有一段时间,大约这几天就要开张了。
谭伽锦被老吴拉过去捧场,说是给新店带点人气,顺便再介绍几个老朋友给她认识。
谭伽锦她和吴诠这段时间已经玩得挺熟,有时私下他们还会一起和酒吧的乐队玩玩音乐。
第121章 中哥哥,生日快乐(六)
两人交情上来了,不然谭伽锦也不会随便就把酒吧地址,写给那个街头乐队。
谭伽锦她敢这样做自然,是知道吴诠会给朋友这个面子。
当然,谭伽锦也不会随便上去敷衍两下。
事实上,谭伽锦她打算很够意思地在酒吧唱首新歌。
这首新歌的曲谱已经发给了Charles,让他先做好伴奏,等谭伽锦回m国后再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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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伽锦和大家说好去老吴的工作室,先和乐队排练一遍。
毕竟人家店新开张,到时候什么都没有准备砸场子就不好了。
吴诠这些年已经从歌手开始转向幕后,更多的是参与制作,上台演唱是越来越少。
不过私底下还是经常唱两下,到了他这个地位,已经是真正地在享受玩音乐的乐趣。
吴诠的工作室里签了几个新歌手,都是刚出道的样子,清一色的年轻靓丽,唱功也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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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内唱片业越来越不景气,歌手很难被捧红,连他这种老牌歌手,也不得不开始选择一些形象好的新人签约,来寻求市场。
谭伽锦是提前来的,谭伽锦她并没有提过新店开张时,她谭伽锦打算唱新歌的事,因此大家都还不知道。
吴诠酒吧里的驻唱乐队并不是他工作室的人,只是他一群志同道合,喜欢音乐的朋友,年纪都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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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伽锦她到的时候吴诠估计还在处理工作,助理把谭伽锦她带去会客室。
一路上,谭伽锦被各种各样的目光注视着。
等了一会儿,老吴忙完来见谭伽锦她,后面还跟了几个尾巴,看样子都是工作室签约的新人,两个男孩子,一个女孩子。
老吴先是问候了两句,才指着后面三个人无奈地说:“这是我工作室签的新人,一听说你来了,歌也不练了,非要跟我过来。”
谭伽锦笑了笑,看向他们,打招呼说道:“你们好,我是谭伽锦。”
几个年轻人刚刚还有点胆怯,现在一下子全活跃起来了,叽叽喳喳地也和谭伽锦打起招呼来。
一群人闹了有一会儿,乐队的人也慢慢来齐,排练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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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到了排练室,谭伽锦告诉他们她要在开张的时候唱新歌。
众人皆是一惊。
谭伽锦分别给乐队的人发他们各自的乐谱。
一旁观望的吴诠忍不住朝谱子上看去。
《M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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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把伴奏练熟后,谭伽锦只上去排练了一遍就不打算再唱了。
这可把一旁的吴诠急坏了,他还没听够啊!
谭伽锦临走前把街头乐队的事情和他说了下,吴诠哪有什么意见。
人家的新歌在酒吧首唱啊!
多大的面子!
吴诠酒吧开张的时候特别热闹。
新店所处的位子不一般,是京城二世祖们玩乐最集中的地方,没有点背景的人是万万不敢在这里做他们生意的。
能来酒吧的,无非是两种人。
有钱有权,会玩音乐。
前者是酒吧收入的主要来源,后者是出于老板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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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汐风是前者,但他对这里不感兴趣。
低调稳重的白色衬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裤,外套被随意地搭在手臂上。
怎么看也不是来这里的装扮。
不知道是因为酒吧里有点热,还是不习惯这里的氛围,相汐风他莫名觉得有点燥,用手扯了扯领口,伸出来的手指修长有力,骨骼分明。
微微露出的锁骨,在迷离的灯光下显得精致性感。
明明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整个人又透露出与年龄不符却又恰到好处的成熟稳重,矜贵而自持。
相汐风他侧靠在吧台上,剑眉微皱,星目上挑,看向旁边的男人,声音清隽而淡漠:“钟离,你一个人在这儿玩吧,我先回去了。”
“我的大爷啊,你回去干嘛啊,又工作?
你说说你都多久没出来玩了,再说,就看在我好不容易回国了,你陪我在这儿玩玩又怎么了。”
旁边的男人好像有点懊恼,压下声音劝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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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汐风无奈地晃了晃杯子里的酒,抬眼看了看他,算是默认。
周围人群突然爆发出一阵尖叫,相汐风漫不经心地往舞台上看去。
一个歌星,挺有名的,好像是叫莫歌。
很久没有关注娱乐圈的相汐风他无聊地想到。
莫歌唱的是一首抒情老歌,相汐风没什么音乐细胞,只觉得听起来还不错。
伴着轻缓的歌声,相汐风和钟离有一搭没一搭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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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结束后,酒吧陷入暂时的安静,相汐风对此很满意。
只是没过多久,尖叫与掌声又开始响起,甚至比之前更热烈。
谈话暂时终止,两个人不约而同往舞台那边看去。
一个女孩子。
相汐风不认识。
旁边的钟离却吹了声口哨,调笑着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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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莫歌唱完后,杨安安就上台了。
简单的黑色打底裤,一双帅气的马钉靴,上面穿着一件简单素净的米白色蝙蝠袖线衫。
领口不规则,一边微微露出可爱圆润的香肩,在聚光灯的照射下,愈显白皙如玉。
摇滚伴奏响起,电吉他和架子鼓打着有力的节拍,心脏仿佛也跟着拍子一起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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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伽锦在台上随意地舞动,无意间流露出的性感与年纪尚小的青涩清纯相矛盾,却又要命的迷人。
披肩长发随着动作调皮地甩来甩去,正如歌词唱的那样。
“She-moves-like-she-don't-care.
Smooth-as-silk,cool-as-air.
Ooh,it-makes-you-wanna-cry.”
几缕调皮的头发滑下,微微挡住视线。
谭伽锦不在意地撩了撩头发,不经意的动作更是迷人。
“She-doesn't-know-your-name
and-your-heart-beats-like-a-subway-train.
Ooh,it-makes-you-wanna-die.
Ooh,don't-you-wanna-take-her?
Wanna-make-her-all-your-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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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完,谭伽锦她漫不经心地看向台下,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灿烂一笑。
相汐风微微眯起眼,平时冷冽沉着的眸子此刻已经染上些许醉意。
相汐风他已经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伙子,但此刻相汐风他大脑突然一片空白。
谭伽锦她笑的那一刻,仿佛能听见花开的声音。
内心有一个声音在说:“I-wanna-take-her.Wanna-make-her-all-my-own.”
相汐风喉咙有些发紧,突然感觉有点口渴。
仰起脖子,相汐风他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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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似乎有些危险。
――相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