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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神回归

作者:大马棒 | 分类:都市 | 字数:108.9万

第411章 屁股上的记号

书名:军神回归 作者:大马棒 字数:2326 更新时间:2024-11-25 23:42:32

上吊自尽?唉,死就死吧,后背偏还画了七个字,说‘我是个千古罪人’。

报案的人,是犬养君夫人的嫂子,今天本来说好是要去逛商场购物的,不成想却看到了死尸,真他么的晦气。

听到这个消息后,波罗雀不禁一激灵,火速赶到犬养正雄家。

他到了时,川崎警局的验尸官,已经‘确认’了犬养一郎的死亡时间,昨晚午夜零点二十分左右。

不会的!

波罗雀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会的’这三个字,只因验尸官判断的时间,是犬养君夫人被交战前的半个小时。

死人会和女人交战吗?

这不胡说八道吗。

但随后,波罗雀就无话可讲了,死人身上干干净净,包括他那个交战工具上,没一点交战后的残留物,反倒在地板上,发现了一大滩的污汁。

这玩意很好化验,没多长时间就确定是犬养君夫人自己的产物了。

这说明,昨晚上她真的和男人交战过,时间长达三十分钟以上。

立马找犬养君夫人来问话,你昨晚上跟谁交战过啊?

犬养君夫人则站在犬养正雄的尸体前,沉默了很久才说道,鬼,一个会说九州语的冤鬼,交战前,她亲眼看到了犬养正雄上吊自尽了,她想逃走,冤鬼那恐惧的目光,摄住了她的魂灵,让她乖乖的走过去,跪趴在了地上。

至于交战结束后,她是怎么回到自己房间的,已经记不清了。

真有冤鬼的存在?

现场所有人,都打了个寒噤,波罗雀问犬养君夫人,冤鬼还跟你讲什么了?

犬养君夫人摇头,回答说没讲什么。

冤鬼当然讲了,可她不敢讲出来,冤鬼关照过她的。

现场,只有犬养君夫妻俩的指纹脚印,再也没有第三个人的了,包括那个撞击她的……冤鬼,地上应该有他一些东西的污渍,却收集不到,只有犬养君夫人的。

就在大家茫然毫无头绪时,东京破案第一人裤边生郎,亲自赶过来。

高手果然不同凡响,赶过来后一眼就看到了尸体后背上的那七个字。

不是冤鬼写的字有多好,而是要研究,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写上去,怎么就渗进肌肤,怎么弄都不退色,就跟胎记一样。

“鬼、鬼符!”

波罗雀陡地又想起了民间传说的那些鬼东西,颤声道。

在当地民间传说的鬼符,大家不是熟……熟悉吗?

不是用那种黄纸,上面画着弯弯扭扭的东西,而是一种笔。

用这种笔写字到活人身上,到死都不会退色,只有很大仇恨的冤鬼,才可以向阎王讨来这种鬼符,写在仇人身体上。

然后,仇人就在深夜时自己自尽而亡。

被称为东京第一破案高手的裤边生郎,听波罗雀说完后,也百思不得其解,沉思了好一会儿,拿来刀子,慢慢剥下尸体后有字的皮来。

真皮组织,还是有这种字的颜色,浸到皮肉的样子。

“真、真有冤鬼的存在?”

在验证过这种颜色,对人体没一点点害处,在得到只能起到不退色的作用后,自信的裤边生郎,终于相信某些传说,应该不是无中生有了。

我能肯定,真有冤鬼的存在。

只是那个冤鬼,来自九州京州……我如果想他,就去找他。

想到昨晚上那种没办法忘记交战的喘不过气来的感觉,犬养君夫人偷偷咽了一口口水,抬脸朝东方看去,右手顺着后背,缓缓滑落在了自己的翘臀上。

那上面,有一个恐怖的青色简易坟。

难道说,这是冤鬼每和人世间的任何一个女人‘交战’,都会留给她的奇特记号吗?

犬养君夫人想多了。

王富贵这货,就是看人家屁股大且白还翘,本来要在上面写上一首诗的,像什么‘无噪音,无污染,紧要关头小声喊’之类的,可落笔下去后,却自然而然的画成了他的独门标记,简易坟。

好吧,他认为在女人屁股上画这简易坟,要比在其它什么桌上,案几上画,更好,还特么的有十足地成就感,就是思想肮脏了一点。

可那有什么关系呀?

他本来想把犬养君夫人也杀掉的,只是看她长得太好看了,不舍得。

虽说女人在自己男人尸体的旁边让他撞击,是一种莫大的侮辱,但也好过被杀啊。

王富贵有些自责,他怎么总是会产生这种妇女的软心肠呢?

不但如此,还在极端舒爽时,告诉人家想他了,就来九州京州。

这不是有意告诉人家,他是在‘装呆’,引导扶桑国警方跑来京州查这事吗?

那他精心谋划搞的一切,都会暴露,引来无休无止的麻烦。

好几次,他都想重返犬养君家,把那女人杀了灭口。

可一想到女人那迷人的胖屁股,想到她夺人魂魄般的浅唱低吟……就又舍不得了,只有干脆离开扶桑,这样就能为丑恶的人世间,多留下一个美女来养眼了。

做了才后悔,不做不得劲,这个特点,应该是王富贵最大的致命缺陷了。

他有种预感,迟早会因为这缺点而吃亏的。

算了,那都是以后才费脑子的事,现在最好给老纪说一声,委托他转告小碟子,再给弄一些纯天然的青黑色颜料来。

这东西,真是太好用了,特别是在女人白屁股上画东西时,手感好的不得了。

这种颜料,其实是一种草汁,是从邰远村蜈蚣谷内一种特产小草里,挤榨出来。

因小草的汁水,有这种没有办法解释的特效,所以邰远村那些泥腿子,给它取名为附魂草。

榨取这种草汁时,务必要加倍小心,一旦沾在皮肤上,这辈子就是这个颜色了。

除了这个作用,附魂草没别的屁用,也就是小碟子这种泥腿子,才会弄一些来当宝贝,送给最好的朋友,来感谢王富贵没有跟他争夺月琴。

王富贵才没有看上月琴。

要是他务必在邰远村生活,他希望那个女人是韩母?

靠,怎么可能会是她呢?

不能想,不会想,那是丈母娘啊。

可要是在丈母娘的屁股上,也画上个青黑色简易坟呢,那会是……靠,都说不能想了,怎么还想啊,欠揍!

王富贵想到做到,手一抬给了自己一耳光,把正跟他汇报工作的程咬锦,给吓了一跳:“啊,王总,您这是……”

“我在拍蚊子,有问题吗?”

王富贵放下右手,眼皮子抬起,了了程咬锦一眼,冷冷地问。

“没,没问题!”

程咬锦赶紧摇头,心中却奇怪,王总拍蚊子的劲,也太大了点吧,把他自己的腮帮子都拍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