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缪星
作者:边城浪子 | 分类:科幻 | 字数:35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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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7章 历代传承
read2; 丁蒙注视着凌月岚:“门主何出此言?”
凌月岚意味深长的说道:“发得出去不算本事,收得回来才是王道。”
这话别人不一定明白,但是丁蒙绝对懂,就在刚才凌月岚用出九天玄女这一招时,力场和镜像明明就覆盖了全场,丁蒙不但挺得住,而且从容不迫的落回场中央,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丁蒙是根本无惧她这一式的,不是不反击,而是随时随地都可以破除她这一击,丁蒙没有反击是保全了她凌月岚的颜面,凌月岚显然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也收招下降。
所谓的收放自如,才是真正的武道巅峰境界。
“你去吧,无论你这次要去对付谁,这大盛王国境内你已难觅敌手!”凌月岚的话就像是带着某种咒语,令人信心大增。
然而凌月岚又道:“但在这个大陆之上,你还是不可掉以轻心,这世界之大,很多奇人异士往往是你的眼睛所看不见的。”
她又向一旁招手,门徒又捧着一个托盘走了上来。
这一次,托盘中躺着的并不是兵器,而是一条精美的项链,项链的吊饰正是小巧别致的凌仙刀挂坠。
凌月岚轻轻拿起了项链,用着一种很奇特的目光瞧向丁蒙:“是不是觉得很眼熟?”
丁蒙点了点头,这挂坠分明就是迷你版的凌仙刀,也像极了英雄小刀。
凌月岚似知道他在想什么,正色解释道:“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小刀。”
“啊?”
丁蒙和纪尘雪同时吃惊了。
凌月岚的目光落向远处,仿佛是在回忆往事:“你知道凌仙门是怎么来的吗?”
丁蒙只能摇头。
凌月岚道:“我年少时周游列国,无意间在域外魔国偶遇一位无名前辈,他传了我一身惊世骇俗的本领,又嘱咐我将来遇见真正的天选之人,即可把此物赠送于他。”
丁蒙反应过来了:“这是凌仙门的仙印?”
凌月岚点头道:“后来我创立了仙门,目的虽是寻仙问道,但实际是寻找那位失踪已久的前辈,我有一种感觉,那前辈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他来自不同的时空,抑或就是传说中的神,但是很遗憾仙印多年前遗失,而后禹兴扬又赴了二十年之约,把仙印找了回来,这些事情你是知道的……”
丁蒙静静的听着。
凌月岚继续道:“在仙印遗落的那上百年时间内,我仙门中出走了很多弟子四下寻找,她们都携带了一模一样的凌仙小刀,这些小刀均以黄曜暗金材质打造,本门一直秉承着那位前辈的嘱托,杀戮世间丑恶、荡尽天下贼寇,很遗憾的是这三十名弟子无一返回,她们在寻仙问道的途中也许都陨落了,而这些小刀也随之散落在周边列国。”
丁蒙忽然感觉到了心跳在加速。
凌月岚又道:“直到几十年前的论武大会上,有人用凌仙小刀一招就击败了禹兴扬,英雄小刀的故事才得以流传,这些年来我才逐渐知道了你们的事情,你们所谓的大哥,所谓的传承,所谓的精神,我不敢以仙门自居,但仿造的小刀在你们的手中留下了一段又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没有辱没那位前辈的嘱托……”
丁蒙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原来所谓的精神和传承都是有迹可循的,都是源远流传的。
凌月岚再度露出了郑重而虔诚的神色:“英雄小刀的传承者,分别是浩然、虎子、阿呆、二龙、百城、凌宇强、刘世杰、武媚娘、田梦雨、曾诚、乔羽、姜离、丁文赫、郑明、丁蒙!”
这是丁蒙第一次听到了完整的传承者名字,一时间他的胸口热意上涌,全身血液已沸,正是这一个个的名字铸造了这把刀的传奇,赋予了这把刀的灵魂。
他这才知道,第一代大哥的名字叫做浩然,小女孩的名字叫做姜离,她是第十二代传人,丁文赫是第十三代、郑明是第十四代、丁蒙则是第十五代。
“多谢门主大人相告,他们的名字我已牢记于心!”丁蒙感激的说道,“英雄小刀的传承依旧还在延续,第十六代传人禹兴扬、第十七代传人梦颜、第十八代传人代亦……”
凌月岚把项链递到了丁蒙的面前:“现在,凌仙小刀物归原主。”
丁蒙吃惊了:“这是为何?”
凌月岚正色道:“卦象和气息!”
丁蒙不懂。
凌月岚解释道:“昨夜占卜,卦象上说今日有仙门贵客来临,直至见到你们两人之后,我发现你们两个身上的气息与那位前辈如出一辙,我就知道这是真正的小刀传人到来了,这仙印我究其一生也参悟不了,想必我是没有那个机缘的,交给你或许也是命中注定,拿着它前往都城,它会给你追寻的答案。”
丁蒙郑重的接过,项链到手的一瞬间他脸上就露出了惊讶之色。
纪尘雪的神念信息也传了过来:“这竟然是一条神光项链。”
丁蒙也觉察到了,这确实是一条神光项链,但却不是纪尘雪的那一条,也就是说这不是星岚将军的遗物,凌月岚身上没有神光能源的气息,自然是查探不了的,可为什么在大盛王国也有这样一条项链?是某位缪星前辈留下的吗?
这些疑问也许就没人知道了!
但机缘就是这么神奇,天选之人、圣树圣灵、神光武者、缪星遗迹……这些从一开始就在“英雄小刀”身上注定了。
丁蒙把项链交给纪尘雪,朝凌月岚深深一揖,然后牵着纪尘雪朝大门处走去。
直到两人的身影彻底消失在了山道上,凌月岚才重新坐回大椅上,又恢复了那老态龙钟的模样。
“门主大人,仙印交给他们真的合适吗?”旁边有弟子在问了。
凌月岚叹道:“如果连他们都处理不了大盛王朝的困局,那可能就没人能够处理了,但愿三天之后的寿宴,他们不会重演当年的悲剧。”
王国都城天京城位于大盛版图的正中,在进入天京之前还要经过远郊一条碧绿清澈的河流,河流嵌于一片茂盛的草原之中,草原延绵的尽头是落满皑皑白雪的远山,天地之间均被寒雾冷气所笼罩。
大盛王国鲜有炎热的夏季,多是春冬两季交替,丁蒙和纪尘雪是一路步行来到这远郊的。
望着清澈蜿蜒的河流,丁蒙的神色陷入了沉思,当年就是在这个地方,他做好了筏子,把郑明大哥和巧姑的尸体摆上去,亲手点燃了灵筏,让他们的灵魂得以慰藉。
快四十年过去了,这个地方一点都没有变样,丁蒙忽然在一处草地上停下了脚步。
纪尘雪扭头望去,旁边的林间修筑着五六户简陋的农舍,其中一户农舍的院子里面,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正坐在草凳上,她的面前是一个大木盆,里面全是浸泡着的粗布衣服。
小姑娘理了理滑落下来的发丝,继续动手清洗着这盆衣服,如此寒冷的天气,她一张俏脸已是冻得发紫了,但看她的表情却没有丝毫的不耐和痛苦,她的眼睛始终泛着一种光彩,那是希翼的光彩,是对未来美好日子的向往。
这本来是一幅很朴质而优美的画面,但纪尘雪却叹了口气,因为她发现小姑娘没有双腿,她是一个残疾人。
丁蒙却看得入了神,不禁喃喃叹息:“当年我和郑明大哥就住在这里,没想到这农舍还在,好像还翻新了。”
纪尘雪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肯定会修葺的。”
丁蒙道:“你觉得她像不像巧姑娘?”
他这么一问,纪尘雪也觉得特别像,当年的巧姑就是这里的农户,她又聋又哑,也是依靠浆洗别人的衣物来换取微薄的收入为生,奈何本就卑微的日子被突如其来的灾难打破了。
大院门口忽然响起了爽朗的笑声:“二妮,俺回来了,你看看俺这次打着什么好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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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蒙扭头一看,只见一个年轻的农家少年兴冲冲的跑了进来,他穿的是兽皮衣服,腰间别着一把黑色的镰刀,肩膀上扛着一头死去的斑驳豹,这少年跟当年的郑明形象几乎完全一样,他阳光、热情、全身上下充满了活力,脸上始终带着一种灿烂的笑容。
二妮惊喜的抬头,打量着少年猎来的大花豹:“明大哥,你怎么打来的?”
少年咧嘴笑道:“俺跟六叔在山上蹲了两夜,终于逮到它啦,二妮,赶明儿俺把它背到城里去卖了,你就有新的棉袄了,过年咱们也可以吃蛋炒饭啦……”
二妮拍手笑道:“明大哥,太好啦,还是你最能干。”
少年笑得更憨厚了:“过两天再去山顶上蹲几夜,运气好能逮到魔斑兽的话,咱们大家就可以过一个好年了,没准还能有肉吃。”
二妮脸上浮过一丝嫣红:“也许将来能进城住呢……”
“哈哈哈!对对对,咱们进城去住……”
院子里一片欢声笑语,纪尘雪听得暗暗叹息,对于这些穷苦人家来说,没想到蛋炒饭都是了不得的享受,这大盛王国贫富不均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再回过头,纪尘雪发现丁蒙的眼睛已经红了,目中隐约有闪光的东西摇摇欲坠,她理解丁蒙的心情,这两个孩子分明就是郑明和巧姑的化身啊,或许冥冥之中转世又回到了这里。
“丁蒙,咱们要不要进去?”纪尘雪提议道。
丁蒙红着眼睛摇头:“不了,不要去打扰他们的日子,对他们来说,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不被打破已是幸福的了,尘雪,咱们走吧,去做该做的事情,那才是对他们的守护。”
纪尘雪点点头,转身望向远山上的白雪,天家庄园就在山的那一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