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五零致富经
作者:黑鱼精 | 分类:现言 | 字数:24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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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小猫崽
何小西觉着曲柳村这个地名特别熟悉。“曲柳村,曲柳村,”不停的咀嚼着这三个字,思考着在哪里听过这个地名。
何小东听到这个村子也一愣。“我姥娘家就是后亭镇曲柳村的,不过我们姥娘家没人了,但是应该还有些亲戚,我可以帮你去打听打听。”
听了哥哥的话,何小西才想起来:哦,我说呢,这个村子这么熟悉。前不久要回他们亲娘的陪嫁的时候,还问过她哥的。
相隔还没有多少年,仔细打听打听应该还有希望找到。十几年的时光,当初的一些知情人应该还都活着。
何小西记得,前世八十年代的时候,他们村收养了一个跑反丢了的女娃娃那家,女娃娃的家人就找来了。
那都过了四十多年了,有些知情人都去世了。
就怕被拐卖到外地去了,那样的话找到的希望就渺茫了。
何小东又问了佟岳驰一些关于他弟弟的年岁,丢的时候穿的什么样的衣裳,有没有什么重要的标记等问题。
“丢的时候六岁,穿着一双草鞋,一身灰土布的棉衣,个子不太高,很瘦,大眼睛,后脑勺头发里有一片黑渍(jì)。”
丢的时候应该是初春,天气乍暖还寒的时候。有些人家就会给孩子换上草鞋穿省鞋子,鞋子里穿上布袜子。小孩子皮,跑动起来的时候也不是非常冷。
灰土布的衣裳,是家里织的或是买来的原色布,放在河泥里殴上一些时间,然后把河泥洗掉。布就变成了灰色。
战争时期物资紧张,草鞋和灰土布衣裳是那个时候孩子的标配,这些都算不得特征。
那个时代的孩子都不高,也都很瘦。人瘦的时候就显得眼睛特别大。所以这些也算不得明显的特征。
还好还有最后一条。但是在头发里面,也不太明显。总不好扒开人家头发去看吧。
颜色深的,在皮肤上凸起的,面积小的叫做痣。颜色浅一些,面积大一些,没有凸起的皮肤上的异色,本地人称为渍。读音jì。
不过,能不能找到,总得帮忙试试。
“行,我们一回去我就去曲柳村打听着,你也别太难过了,说不定哪天就突然找到了。”说的都是安慰人的套话,不过聊胜于无。
佟岳驰直接从小院去上班。走的时候,心情明显好了一些。
送走佟岳驰,何小西他们也要收拾收拾回去了。这一次回去,过两天还会再来,所以也没有离别的悲伤。
这一次不用拐去大姑家,所以回程很快。这个时代没有高大的建筑遮挡,没到中午,煤城已经遥遥在望。
不过望山跑死马。何小西有了一次经验,知道就算能远远看到,走过去也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
就在这时候,何小西突然看到远远的田地里围了一圈人。其中有两个背影特别像是何小南和柳金柱。
何小西拿手肘捣了捣坐在她边上的何小东,往那边指着:“哥,你看那两个人是不是何小南和柳金柱?”
众人听到,都顺着何小西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是他们,”回答的是陆友财。他上次看到过何小南梳着妇人的发髻,所以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赶车的陆友贵和王老泉相继把大车“吁”停。骡马之类的牲口,能听懂简单的口令。
想让骡马走起来的时候,要说“驾”。而想让马停下来,则需要说“吁yu”。所以停车叫吁停。
几个人从马车上跳下来,往人群那边跑过去。
何小南和柳金柱也发现了他们,仓皇逃窜。
人群里传来嘈杂的议论声:是个豁嘴,有才晦就是个男娃子也没人敢要,要了养大了媳妇都娶不上。
夹杂着婴儿猫儿一般的啼哭声。
又有一道声音:这么冷的天,穿这么少,脸这么紫是冻得吧?
何小东追着的脚步就渐渐放慢。
“我过去看,这里有我,哥你去追他们,注意安全。”
何小东和陆友财闻言,继续追过去。何小西则和陆大妹一起钻进人群里。
就见人群里的田埂上放着一个男婴,应该是刚出生没两天。看着脐带还没愈合好。
只上身穿着一件此地俗称“老和尚片”的婴儿小褂子。下面赤衤果着。
如今已经入秋。这样冷的天气,新生儿又穿这么少放在野地里。丢孩子的这家人,显然没想给孩子留条活路。
孩子的哭声已经非常微弱了。
何小西赶紧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陆大妹把孩子抱起来,放到何小西脱下的外套上。两人把孩子裹上,钻出人群匆匆往车上跑。
车上有她们带来的换洗的衣物。拿出来一层层的把孩子包裹严实了。
“贵二哥,我哥和友财哥去追何小南他们了,咱们先回去。”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做什么都不方便,想给孩子找点吃的都找不着。
陆友贵有点担心陆友财。但是在这等着也没用,只能赶着车往城里去了。
陆大妹化了点糖水递给何小西:“小西姐,你喂喂看他吃不吃。”
何小西仔细的看这个孩子。像小猫崽一样瘦弱,哼哼唧唧的。豁嘴的程度并不是很严重。只是单侧轻度唇裂。
在后世这种情况不算什么事,做个手术就好。现在这个医疗水平落后的时代却不好办。
何小西记得前世她做保姆那家有个邻居,他们家的小姑娘,在十几岁的时候才接受的手术。那时候大概是六十年代中期了。
虽然手术的有些晚了,但小姑娘术后恢复的特别好,一点痕迹也没有。
所以,只有活着才能等来转机。何小西就想不明白,有些狠心的父母,为什么就不能给孩子一个等待转机的机会。
何小西拿着调羹把糖水靠近他的唇边。小伙子很快做出反应,晃动着小脑袋往调羹跟前凑。
或许是觉着糖水的味道不错,或许是饿坏了,很快把糖水喝了个精光。
喝完以后还在四处找。
何小西亲亲他的额头:会吃总比不会吃的好,会吃的孩子就是在给自己在绝境中找一条生路。
“他还没吃饱,要不要再给他冲一些?”
“不用了,待会路上买点米,等到了租屋那里,烧点米粥再喂吧,这个水有点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