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族再起
作者:半木瓜 | 分类:奇幻 | 字数:7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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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老鹰的战力实在太强大了,三个人联手也未必能够战胜。与其三人同时丧命于此,还不如能走一个算一个。
又是一句“我垫后”!易倾城不由得神色复杂地看了十天门一眼,一直以来,她都认为自己看人很准,可她唯独看不透十天门,他说话轻浮、行为粗鲁、修为也低,可是关键时候却又十分有担当、舍己为人,踏实可靠,此乃真汉子也。思及此,易倾城高傲的心渐渐发生了变化,只是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易倾城心急如焚,回答却斩钉截铁:“不行,要走一起走,要死一起死。”
正说着,十天门在混乱中,感觉自己抓到了一根插在地上的棍子,想都没想,提起来便向着老鹰抡去。
“轰隆”一声巨响,从十天门的头上传来,并伴随着一道耀眼的光环散发而出。
十天门抬头定睛一看,发现自己拿的并不是棍子,而是插在地上的那把被易倾城主仆称为“破铜烂铁”的废剑。这声响和光环,正是由这把废剑发出的。
这时,巨响声停了,光环也消失了,可是十天门手中的剑哪里还是什么破铜烂铁?
只见那把剑的剑身以及剑柄在刹那间已经发生了神奇的变化。剑身的锈迹早已不知所踪,而且闪着寒光,剑气逼人;剑柄全部由绿色宝石镶嵌而成,发出淡淡幽光。
十天门对这把剑爱不释手,反复观察着,他注意到剑身上刻着几个字,便借着符光一看,“太古绝情剑”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映入眼帘。“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天际派的镇派之宝,果真是一把举世无双的好剑!”十天门暗自思索,心里不由得暗暗高兴。
最让他不可思议的是,曼小青费尽心思都拔不出来的剑,对十天门而言就像拿起一根棍子那样简单,这也让曼小青和易倾城目瞪口呆。
那只充满戾气的老鹰似乎也被惊到了,半天没有发出攻击。
这小子究竟是什么人?从他身上散发而出的灵力波动来看,十天门最多也就是修炼到了凡武第四境,甚至和曼小青的凡武第九境还差着几个级别。可是他却能轻易穿过天际派陵墓的结界,拔起太古绝情剑,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易倾城突然想起,十天门一直说他体内具有超能力,这一点他从来没有隐瞒过她们主仆二人,那时候她一直以为他在吹牛,是为了吸引她们两个女孩的注意,心里还对他挺反感的。如今看来,十天门体内有超能力的事应该是千真万确的,否则如何解释这一系列的逆天表现呢?
不过,无论如何,老鹰暂停了攻击,危险算是暂时解除了。
生与死,在瞬间就转换了角度,令易倾城和曼小青松了一口气。
易倾城看着突然站得像雕塑一样的老鹰,深吸一口气,引动天地元气,立即作出准备反击的架势。
突然,老鹰仰天长啸一声:“等了这么多年,终于让我等到了!”随后,它双脚弯曲,伏在地上不断朝着十天门点头:“主人,你终于来了!”
这演的是哪一出?易倾城、曼小青和十天门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老鹰会说话已经很神奇了,看来这不是一般的老鹰,而是修为非常高的神兽——神鹰!而且,老鹰居然对着十天门叫“主人”,事情反转太快,让三人的脑子完全转不过弯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十天门指了指自己,惊讶地问神鹰:“你是在叫我吗?”
“是的,主人。”神鹰的态度和开始时完全不一样,毕恭毕敬。
“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没有养过修为这么高的神兽啊!”
“你是没养过,可是你现在是我的新主人了。其实,我的上一任主人已经死了一千多年了,他临死前,将我封印在此,一直守护着这把上古绝情剑。主人说过,等到千年之后,能拔出这把上古绝情剑的人,就是我的新主人。”
十天门和易倾城对望了一眼,原来如此。
“所以,你一直在这里等我?”十天门问道。
神鹰点了点头。
这只神鹰以前的主人肯定是一位修为很高的神仙,不但算出一千多年后会发生的事情,而且还在冥冥中注定了这段因缘巧合。可是,这位神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十天门有预感,自己和这把绝世宝剑之间有很深的牵绊,只是现在还不知道缘由罢了。
“是的,主人。我在这里还有一项任务,就是守护着太古绝情剑。刚才那位姑娘没拔出剑,是受到封印反噬的结果。我以为她是来盗宝的,就显身守护。对不起,主人。我实在太饿了,因此刚刚就把你的那块破铁吃了。”神鹰低下头,好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般嗫嚅道。
这只神鹰果真不简单,太平武院的佩剑,在它的眼里就是填饱肚子的食物。
可是,老鹰不是应该是肉食动物吗?为什么这只神鹰连钢铁都吃?十天门暗自想着。
神鹰好像看透了三人的猜度,继续说道:“主人不必奇怪。我乃是上古神鹰,只以钢铁为食,不食肉类。你那把剑的确是废铜烂铁,如今你已拥有了太古绝情剑,留下那把破剑也毫无用处,我有一千多年未曾进食了,那把剑作为我的盘中餐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神鹰说着,面部居然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的表情。
的确,有了上古绝情剑这样的绝世宝剑,还要那把太平武院的破剑干什么?十天门兴奋地想,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宝物,想来蓝茜茜、林伟和二赖他们看到,应该会是十分羡慕的吧!
想到自己的同门,十天门眼神暗了暗,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自从将鬼族武者们引到灭灵谷,就和他们失去了联系,他们应该是安全逃回太平城了,他们逃跑的路上顺利吗?会去灭灵谷找他吗?他们应该很担心他吧!
十天门赶紧将脑子里突然出现的情绪赶走,眼下要处理的事情太多了,等到这些事情告一段落,他再回太平城和他们解释清楚一切吧!
看着眼前的神鹰,十天门问:“你说我是你的新主人,那么从今以后,你是不是什么都听我的?”
“当然了,主人。”神鹰点了点头。
危险得以解除,手里还拿着剑就没什么意义了。十天门刚刚想到这里,上古绝情剑立刻从他手中飞起,然后自动没入他的储物戒中。
想到自己的储物戒里以后也有好宝贝了,十天门喜滋滋地。突然,他想起一事,对着神鹰为难地说:“你的体型太巨大了,我们带着你出去也不方便啊!”
神鹰没有说话,只是站起身转了两圈,体型便缩小了一半。
“主人,我随时都可以变大变小的,不方便带着我时,我还可以睡到你的储物戒中。”老鹰仰着头,有些得意地说。
十天门心中大喜,本以为今天助人为乐摊上了麻烦事,谁知道是好人有好报,竟然收获了一把绝世宝剑和一只会说话的战宠,而且还是一只战力超群的战宠。
原来那把剑和十天门还有这样的渊源,自己刚才还和他讨价还价半天,还想着去把剑拔出来,想想真是丢脸死了!
曼小青嘟着小嘴,粉嫩的小脸蛋不由得变红发烫起来。但是,她心里还是觉得不甘,这钱明明就快赚到走了,却又飞走了。
“我的五文钱啊,就这样没了。”曼小青小声嘀咕着。
易倾城的这一天可谓过得*迭起,可能比她这十几年来遇到的逆天事都多,她还沉浸在震惊中,久久没有回过神来,听到曼小青的嘀咕后,她才如梦初醒,没好气地说道:“钱钱钱,你个死丫头天天都在心里打着小九九,信不信回去就打发你去扫庭院!”
曼小青听后,小脸一白,赶紧哀求易倾城:“公主,不要啦!奴婢就这点毛病,你知道的!”
十天门说:“好了,时候也不早了,神鹰你告诉我,你之前的主人是谁,我们拜谢一下他!然后我们就离开此地吧!”
神鹰有些为难地说:“战宠只能有一个主人。自从主人你出现后,我就忘了之前主人的姓名了。”
其实,十天门就算不问也基本上猜得到。既然这里是东际派的祖坟地,这位神仙十有八九就是叶家的先人了。
十天门走到易倾城面前,关切地问:“你没事吧!”
易倾城对于十天门舍命相救自己,心里对他十分感激,然而她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子,就算对十天门有好感,也依旧用冷冰冰的刻薄口吻说:“死不了!”说完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十天门对于她的别扭早已司空见惯,也不介意,笑了笑说:
“此地不宜久留,既然大家都没事,我们就赶紧出去吧!”
三人走出洞时,天色已晚,陵园内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显得异常阴森。
两名女孩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紧紧依偎在一起,并且各自紧紧地抓着十天门的衣角,不愿意放手。
“主人,你们这是要去哪里?我可以带你们去。”神鹰说。
“你?”三人都惊讶地问道。
神鹰点点头,在三人面前转了一圈,顿时又恢复到之前庞大的身躯。
它伏在地上说:“你们就放心上来吧!不过我速度很快,你们可得抓紧了!”
三人都是第一次坐这样的神兽,又是高兴又是忐忑地坐到了神鹰的背上,只觉得这里既平稳又宽大。
虽然身负三个人的重量,但神鹰飞起来毫不费力,它扇动着自己巨大的翅膀,稳稳起飞,在崇山峻岭间翱翔,两个翅膀虽然不停拍打,但在神鹰背上的三个人却感觉十分平稳,比坐在宽敞的马车上还舒适安全。夜风吹起三人的长发,他们俯视着黑夜中的山川,感到十分惬意。
十天门拍了拍神鹰说:“神鹰,我们去福禄山,在合适的位置把这两位姑娘放下来就可以了。”
“福禄山?你去那里干什么?”
搞了这么久,这小子居然和自己同路。本来易倾城听到十天门要把她们放下来,心里还有些闷闷的,以为此去一别,他们今后就很难再见面了,没想到他居然和自己同路。易倾城窃喜之余,又很好奇:他去福禄山的目的是什么?
“在下有要事去找福禄上仙。两位姑娘看在哪里下去方便,我们就此别过,有缘再见!”
身旁的两位姑娘确实漂亮,尤其是这位白衣公主,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冷冰冰的,性格也冲动,但他看得出来她心地善良,十天门对她很有好感,心里想问问她们的芳名及身份,但又担心姑娘误会他是登徒浪子,想着他们不过同行一段,还有没有下一次见面的机会都很难说,因此十天门放弃了,打算就此别过。
“找福禄上仙?”
有点意思!
易倾城嘴角勾起一个狡黠的笑容,不再说话。曼小青欲开口,也被她拦住。
易倾城说:“反正不妨碍你赶路,该下去的时候,我们再和你说吧!”
“好!”
自从收了这只神鹰以后,十天门便以其主人自居。
神鹰速度飞快,大翅膀一拍,其飞行速度比普通的武者快了十余倍。
第一次拥有这么厉害的战宠,十天门心里非常高兴,白云与星月犹如在自己身边飞行一样,令人感到无比的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