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俏医妃:农门弃女种田忙
作者: | 分类:古言 | 字数:6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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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贪心的来了
“我免费送你一口锅,就不用谢我了。”
笑着朝三进院子那看了一眼,叶倾城拖着雄鹿吭哧吭哧往自家走去。
一路上,她也没有因为不认识,就低着头闷头朝家里走。
而是,一边走,一边笑着跟遇见的人打招呼。
“婶子,出来走走啊……”
这些来回走动的人,一个个也都是脸上带笑,并没有谁不搭理人的。
要不,怎么说着小青村的人,除了那人渣一家,都是和善醇厚的人呢。
不见,就是看到叶倾城拖着,好大一只的雄鹿。
也没有露出眼红啊,嫉妒的眼神。
只是惊呼一声,就笑着说她运气好,能捡回来这么大一只的雄鹿。
“这下子,你们家也能过个好冬天了……”
小青村不大,凌氏和凌霄落魄回乡,被逼着回来小青村。
这件事,早就在小青村里是人尽皆知了。
因此,这些人见了叶倾城,也不会认错,都知道她就是凌霄冲喜的小媳妇儿。
因为小青村小啊,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还不认识谁啊。
那么,叶倾城这个陌生的小媳妇儿一出现,就知道她必定是凌霄的媳妇儿。
而不是其他家里,新过门的媳妇儿。
不管那老柳孙氏一家,怎样红口白牙的颠倒黑白,诶凌氏一家泼脏水。
小青村的这些人是不信的,她们又不是没有长眼睛,又不是没有自己的判断。
谁好,谁坏,自然是心里门清。
那老柳孙氏一家,在小青村的名声可不好。
要不然,怎么其他的几房都觉得没脸见人,一家接一家的搬走了。
也就是老柳孙氏一家,还厚着脸皮不肯搬家。
但是,老柳孙氏一家是休想跟小青村的哪一家接亲了。
谁也不要,这家子自私贪婪的渣渣们做亲家。
而,叶倾城她们家能重新翻盖房子,这些小青村的好心的人,也都是以为是虎头家拿出来的银子。
自然,就对她们一家过冬而有所关注。
现在,叶倾城能拖回来这么大一只的雄鹿,她们也就不再担心了。
有这头雄鹿,叶倾城一家保准能过个好冬天。
面对这些真心和善的人,叶倾城也自然是笑脸相对。
而且,她是大大方方,没有一点畏畏缩缩的小家子气。
更是叫那些看了她的人点头。
“好孩子,你受累了,快回去吧……”
有满头白发的老太太,笑着对她说道。
“这么大一只鹿,你拖回来,一定累了。回去好好歇一晚,等明个儿再去镇上卖钱也不迟。”
“好嘞,大娘。”
叶倾城笑着点头,在这老太太的含笑目送下,越走越远。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走远后。
那老太太深深的叹息了一声,嘴里嘟哝了一句,造孽呦。
都是那黑了心的祸害,才让这年轻小媳妇儿要啥啥没有,差点连过冬都困难了。
叶倾城没有听见这声叹息,要是听见了的话,她会笑着对这老太太说。
只要人平平安安的,凭着两只手,努力努力的话,他家的冬天还是能过得不错的。
拖着这么一大只雄鹿回来,不只是这些好心的人看到了,就连那三进宅子里,一直盯着他家的那些渣渣也看到了。
而最先看到的,仍旧是那家的三媳妇儿柳孙氏。
打从她男人挖了一夜,没有挖到柳大栓夫妇的‘私房钱’之后,就狠狠的揍了她一顿。
不但,没有把她揍老实了。
反倒,叫她更加的恨上了叶倾城和凌霄。
再加上,又偷听了老柳孙氏和眯缝眼的谈话之后,这柳孙氏就先一步动上了脑筋。
于是,她就背着老柳孙氏,回了自家娘家一趟。
偷偷的从她娘家嫂子手里要了一包老鼠药,当然了,也是出了钱的。
柳孙氏是贪心的,她娘家那些人也差不多。
可以说,但凡是跟老柳孙氏家结亲的,跟她们家的德性都差不多。
贪小便宜还是小的,更多的都是一窝子黑心烂肺的。
这柳孙氏可是被她娘家嫂子,要去了整整一百个大钱儿,才把那包老鼠药买回来了。
不是她不想去镇上,而是跟去镇上相比,还是去她娘家花不了多少时间。
她可是就想着,拿一包老鼠药一下子药了叶倾城和凌霄两口子。
以便,从京都那女人手里,先她婆婆老柳孙氏一步要回大把的银子。
为此,她可是下了血本,叫她娘家嫂子好好的勒索了一把。
一边把老鼠药揣好,一边嘴里骂骂咧咧的出了娘家。
柳孙氏没有立即回家,而是绕到叶倾城家这边,打算再多打探打探。
正好了,就叫她看到叶倾城拖着好大一只的雄鹿回来了。
看到那一只老大老大的雄鹿,柳孙氏那三角眼猛地就睁大了。
一双眼就好像耗子看见了黄豆,刷刷刷的冒绿光。
不光是这样,就连她嘴角都流淌下一道哈喇子,还不时的吸溜一下。
肉啊,肉啊,柳孙氏眼里的绿光越来越盛,越来越盛。
好大的一堆肉啊,要是叫她一家人吃的话,能吃个十天半月还有的剩。
老柳孙氏手里是有银子,却不肯花在她身上。
这柳孙氏也是非常,非常的馋肉的。
一直贪婪盯着,叶倾城拖着的那只老大的雄鹿的柳孙氏,心里的小算盘不由的转了起来。
就算是家里不一下子吃完,留个十来斤的话,也能把剩下的拿到镇上卖钱。
不说其他的,光是那雄鹿头上的鹿茸就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就看这雄鹿油光水滑的,镇上的那些有钱的老爷们一定非常非常的喜欢。
保准,一斤鹿肉能卖出野味里最好最好的价钱。
到那时,她不光能吃到肉,还能有大把的银子到手,真是想想就是做梦也能笑醒过来。
这柳孙氏算盘打得好,完全的把叶倾城给忽略了。
在她的眼里,她的心里,这只老大的雄鹿就该是她家的,就该是她的。
哪怕是叶倾城拖回来的,也还是要送给她家才对。
不管咋说,这叶倾城是凌霄的媳妇儿,也就是她这个婶子的侄媳妇儿,是她们家的晚辈。
这晚辈孝敬长辈,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这事放到哪里,都是她家有理,她家都能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