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娇娇女[穿书]
作者:为我撩人 | 分类:游戏 | 字数: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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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港城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村支书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里拔草就把自己折腾进医院, 就给换了个活, 给地里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腾进医院, 老是请假出去也不好听。至于让姜可可铲土豆那是不用想, 就那不会干活的,让她去铲岂不是一锄头下去土豆都给劈成两半,到时候可就不值钱了。这一批土豆出来都得要拉去粮管所卖掉的, 品相不好到时候要给挑剔。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 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 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 瞪大了眼睛想喷人, 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 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 还是个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 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 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她也给他透露零上头的政治风向, 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 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第110章 港城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缺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就多煮了青舶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饶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零,“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饶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霖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迎…有人吗?”姜可可尝试性喊了喊,没听见回音,也没瞅见半个人,最后只看见一只玻璃罐子。
那个她用来装水送给赵婆婆的玻璃罐子,安静地躺在一堆叠好的土豆苗上,在阳光的照射下还闪着光。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起码三四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空间,不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着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着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