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明星疑是精神病
作者:雨夜落刀 | 分类:都市 | 字数:162.8万
本书由和图书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二百六十四章 诸神之战,神级歌曲两首
说实话,黄蜂乐队是傻了的。
他们准备以摇滚乐队无敌的互动感,横扫诸敌。
这本来都算是用违规手段争夺单期冠军了,毕竟职业选手禁止参赛。
但他们没想到,我都准备‘犯规’了,结果还是输。
同样是摇滚,韩舟一首歌,引发了全场一起互动。
这比摇滚的参与感还高。
黄蜂乐队知道自己死定了,但还是硬着头皮上了。
一首激昂而燥热的摇滚——《犹他荒漠》。
一败涂地。
黄蜂乐队知道,自己要是换个名次表演,对比的不会这么明显,跟在韩舟后面演唱,死的好惨。
跟在黄蜂乐队身后的,是安岚。
安岚登场时,很多观众觉得,安岚会更惨。
跟在两首摇滚后面演出,能有什么好?
看着安岚穿着羽绒服就登场了,而不是一身盛装,歌迷其实不太在意,他们想知道的是这一次要表演的歌是什么。
毕竟安岚穿什么都漂亮,压根不需要在这方面下功夫,又不是演唱会。
而屏幕上给出了答案。
有观众:“她能让昨日重现,我吃屎……”
这不怪他们赌咒,而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一个没在米国长大没在米国居住过的歌手能够把昨天的感觉带给大家。
哪怕这首歌是韩舟写的,哪怕这首歌是时下最火的天后安岚唱的。
这不扯淡嘛。
“wheniwasyoung
在我小时候
i'dlistentotheradio
我喜欢听收音机
waitingformyfavoritesongs
等待我最喜欢的歌曲
whentheyyedi'dsingalong
当他们演奏时我会跟着唱
itmademesmile
还有我的笑容……”
现场,鸦雀无声。
米国观众鸦雀无声,华人歌迷看歌词却没觉得有什么。
其实,这就是华国歌迷压根不清楚米国乐坛的表现。
很多华国音乐公司包括歌迷,喜欢把英文歌的翻译做的华丽至极,而且简单古朴。
比如很多人喜欢把昨天的故事,翻译成昨日时光,听上去就高大上很多。
但,这恰恰是个巨大的坑,阻碍很多歌迷理解英文歌的巨坑。
在英文写作中,是没有所谓华丽的,所谓华丽,就是写普通人不认识甚至没见过的词汇,以生涩为华丽。
而华国的诗词、写作,是以文字的韵律美,节奏感,词语背后的故事和深刻含义,以及辞藻字体本身给人的感官来制造华丽感的。
但你听说过s比b更华丽,a比c更华丽这种说法吗?
也没人听说过生僻字叫做华丽。
所以,当一个歌迷以为英文歌写的华丽的时候,那就大错特错了。
英文歌写作,比的就是谁歌词写的没文化,比的就是谁的词简单易懂,你但凡难一点,歌迷看不懂,那你的传播度就完了。
现场的每一个歌迷,都以为质朴的词句都已经被曾经的创作者写完了,以为现在的创作者只能用脏话接地气来展现质朴。
但听到这歌词,他们傻了。
最简单的歌词,结合成了最有韵律的词句,与歌曲配合的天衣无缝。
“thoseweresuchhappytimes
那段快乐时光
仿佛还在眼前
我是多么想知道它们去了哪儿……
但是,它们又回来了
像一位久未谋面的朋友
那些歌我依旧深爱着……”
“everysha
每一句莎啦啦啦
everywo-o-wo-o
每一声喔哦哦哦
stillshines
还是闪耀着
每一声shing-a-ling-a-ling
当他们开始唱时
非常的棒~”
安岚的演唱,已经臻至化境。
没有高音,只有醇厚的声音,似乎还能听出一点点的烟嗓,当然了那是安岚模拟出的一点点撕裂音。
那种优雅的女声,带着独特的特质,让现场包括电视前的每一个观众,真的傻了。
这首歌,其实是一首叙事歌。
他首发的时候,只是当年度第二的歌曲,但是很奇怪,在十年选择之中,它还是第二。
当选择百年最佳歌曲时,它……还是第二。
每个人都知道它的优秀,但它就是没有爆发的情绪,所以拿不了第一,但,当他在更高一个维度拿第二的时候,当初的第一,都不知道死在什么角落里了。
因为它的词句就是最简单的词句,讲述了一个每个人都会有的故事。
在某个午后,突然怀旧了起来,听起了年轻甚至年少时听过的歌曲。
每当精彩的旋律到来之时,依旧激动,依旧悦耳。
“whentheygettothepar
当他们唱到
他让她心碎的那一段时
真的依旧令我泪流满面
第二百六十四章 诸神之战,神级歌曲两首
这是昨日的重现……”
现场很多人,第一次听一首歌,第一次听一首没有什么爱情没有什么倾诉的歌曲,泪流满面。
虽然有现场音质以及氛围远好于看电视的因素,但他们的确在引导之下想起了过去的事情。
这种泪水,不是想到了过去的爱情,不是想到了过去的遗憾,就是单纯为岁月流泪,为自己流泪。
这种感觉,就跟国内歌迷听到“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听到“我曾经跨过山河大海”突然就想哭一样。
而后台的歌手,看到台上这个女人,只觉得她太可怕了。
她好像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有效音区,拥有最好的的歌唱技巧。
但这些东西在这首歌里面一丁点都不包含,那种纯粹的音色,让人迅速沉迷在这种质朴之中。
“lookingbackonhowitwasinyearsgoneby
回看多年岁月
和我那时美好时刻
使得今天看起来更伤心,如此多的改变
这是爱的歌曲
每个我记住的单词
还有老旋律
听起来仍然对我很好
多年来感动依旧……”
国内歌迷看到现场歌迷哭的稀里哗啦,人都懵了。
绝大部分非英语区的观众,第一次听这首歌,可能会感觉旋律好听,但是绝对不会感觉歌词写得好。
这首歌的歌词,放在高中英语里,那都是语法错误,到处都是语法错误。
各种用错了词,各种词不达意。
但这是上个世纪还没有网络时,普通人说话的习惯。
这首歌的歌词,在国人看来,有点散乱,如果给它翻译的华丽一点,那就像一首散文诗。
但是很遗憾,其实欧美的普通人说话就是这么说的。
很多人说话习惯就是这个鸟样的。
所以,距离产生美。
它感动米国歌迷,和未来可能感动华国歌迷,原因完全不是一回事。
如果硬要比喻它到底有什么好。
那就好像以前美系车,往前排放一个大沙发,中间是通的,没有中控。
每一个老米国人都是在上面破处的。
那种好。
伱要是有这种回忆,你也觉得大通座好,不只是好,还代表米国。
现在的车虽然中控又高级又华丽又功能齐全,但就是没有昨日的欢愉了。
而华国歌迷觉得它好,可能是因为老式美系车真皮质量杠杠的,所以喜欢。
就是这样的对比。
“everysha
everywo-o-wo-o
stillshines
everyshing-a-ling-a-ling……”
当华国歌迷听到这种初中水平的英文也能听得懂的词句,觉得旋律优美时。
米国歌迷想的就是:
这首歌可以代表八十年代之前的米国。
没错,他们就是这么想的。
一个九十年代才出生,在华国长大的男歌手,写了一首歌,让一个零零后出生,没在美国住超过十天的女歌手,一起合作的一首歌。
代表了米国历史。
电视机前,很多人的怀旧之魂都已经重燃。
毕竟年龄大了就喜欢怀旧。
而年龄小的喜欢装年龄大的怀旧。
除了儿童少年之外,其他人都服了。
不愧是《昨日重现》。
最终,‘everysha’不停地重复之中,歌迷泪目了。
不好意思啊安东尼。
虽然你唱了一首老歌,很经典。
但安岚仿佛唱了一百首经典老歌……
我可能要选她了。
对于歌迷来说,新鲜是一选,好听是二选,有氛围是三选。
至于这些歌日后会不会变成经典,他们也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当下这可时刻,感动了他们。
当安岚已经下台后,‘everysha’依旧在每个观众耳中回荡。
安东尼第一个唱,艾米妮第二个,费利维第三个,韩舟第四个,卡尔第五个,安岚第六个,最终艾乐丝登场,整个人都麻了。
因为她只是不服气自己和安岚的差距,觉得自己和安岚就差一个韩舟。
但是现在她渐渐明白了过来,自己还太嫩了。
艾乐丝想要用一首燃炸的高音歌曲挽回歌迷的心。
但是失败了。
她分明看到很多歌迷压根没嗨。
艾乐丝唱完后,并不是那么开心的回到了大厅。
此时,才有主持人提醒:“今天比起以往会多一位歌手,因为会有一位踢馆歌手。”
“这位踢馆歌手,需要在本期进入前四,并且在下一期,比本期的倒数第一名次更高,才能挑战成功。”
安岚问韩舟:“踢馆歌手是谁啊?”
韩舟看向安岚,眼珠子一转。
安岚明白了,这事儿不能问,py交易。
此时艾乐丝回来了,装作不在意的哈哈大笑和众人打招呼,然后才说自己这一期有可能被淘汰。
艾乐丝黑马态势大家都看到了,但是自从同类型的安岚来了之后,有了比较,名次就开始直线下滑。
第二百六十四章 诸神之战,神级歌曲两首
这一期是最惨的。
大家都安慰着。
费利维:“新歌手出来了!”
众人都看了过去。
安东尼疑惑:“两个人?”
此时光芒聚拢到了两个人影身上,福克电视台的助理,推着腿断了坐着轮椅的王楚阳登台了。
其实这时候让王楚阳登台,是韩舟临时起意的。
虽然没什么准备,但是世上哪有那么多事情是有准备的?
最近《暮光2》已经上映了,《暮光2》自己很清楚圣诞期争不过,春节档自己想都别想,准确的说现在新世界压根没准备把暮光系列带到国内上映。
所以,自己选了个档期自己玩儿,反正吸引的都是青春粉,有独特的粉丝群体。
而随着《暮光2》的播出。
设定中设置为当狼人成长到成年后会大变样,粉丝们顺理成章的就接受了新演员。
王楚阳就是新的雅各布。
而这一部,雅各布的戏份很多,非常的帅,具有野性美。
在米国这边,野性美对比白瘦幼审美还要强势一些。
哪怕这部剧本来是靠白瘦幼吸引人的,王楚阳也迅速有了粉丝。
这个情况公司很清楚。
而这个时候,《歌唱》的导演问韩舟,有没有想法推荐一个踢馆歌手。
韩舟有啊,有便宜不捡是王八蛋!
别的新人歌手,看到这阵容就吓哭了,不敢来,怕断送歌手生涯。
王楚阳可不怕,他准备走演员路线了,只是出首英文歌在米国打开知名度而已,有什么好担忧的?直接就来了。
准确的说,王楚阳自己虽然有信心唱好这首歌,但死皮赖脸不想来,说自己还需要养伤。
王希雅直接就给他发配了过来。
被轮椅推着登场的王楚阳,接受了现场五千观众中三百多人的疯狂尖叫。
然而剩下四千多人,看着王楚阳一脸懵逼。
这人谁啊?
又是华人面孔,难道是华国厉害的歌手?
这米国《歌唱》怎么变成中美大乱斗了?
但他们看懂王楚阳年轻的面孔,又觉得不靠谱。
虽然在国内,王楚阳长得算是偏向于成熟的,十六岁时看起来就像二十了。
但对于米国观众而言,这种皮肤光滑细嫩,脸上一条皱纹都没有的,一看就知道是个小年轻。
他们都不相信王楚阳能唱得好歌。
而王楚阳此刻还记得韩舟曾经骗自己进圈时说的话。
“偶像需要会唱歌?这是我今年听过的第二大的笑话。”
万万没想到,自己真的信了,然后一路走到了今天,都走到国际巨星们的比赛舞台上来了。
助理把王楚阳放到话筒前来后,就溜了。
王楚阳看着艾乐丝之前用过的话筒,看着这个高度,又回头看了看电视台的助理。
现场的观众笑了起来,电视前的观众也笑了。
很多看过电影的人知道:“雅各布来了!狼人之王!”
没看过的:“哈哈,搞笑出场,所以《歌唱》准备走搞笑路线了?”
本来就是充数的一场说不了两句话的主持人上了台,一边说话一边:“你们知道的,有时候我不只是主持人,也是电工,医生什么的。”
现场观众笑声中,话筒直接松开调到了最矮。
主持人回头看王楚阳:“怎么样?”
王楚阳用标准的英文:“倒也不用这么矮……”
《歌唱》到目前为止,在台上讲过话的歌手还就只有两个。
一个是唱歌中,鼓舞观众一起唱的韩舟。
一个就是王楚阳。
不过单独说话的,王楚阳独一份。
话筒调好后,很多观众很好奇,这样一个看上去新人的家伙,能唱一首什么样的歌。
而韩舟最近给他做这首歌,就是一首小清新小年轻专属的歌曲。
《柠檬树》《lemontree》。
一首在前世来说非常奇特的歌曲。
歌手是一个德意志人,他有一天在自己的德意志老家开车,看到了一棵只在温暖地区才生长的柠檬树。
他的灵感击发,写了这首歌。
这首歌一开始可不是流行全球的小清新歌曲。
而是一首奇葩歌曲。
看看这首歌叠的buff。
一个德意志乐队,看到了一种只在温暖地区生长的树激发灵感,用英文,写了一首英特兰乐队风格的乐队歌曲。
德意志当时流行两种东西,一种是重金属摇滚,一种是北欧音乐。
这种环境中,有人写了一首英式乐队歌曲。
而因为当初德意志这地方压根不怎么生长柠檬树,并且欧洲这种街道狭窄的地方,大家根本不喜欢开车,更不喜欢公路歌曲。
所以这首歌非常奇葩。
但这首歌火了,在全球都火了。
人意呆利人听了以为唱的是地中海。
米国人听了以为唱的是加州。
大家就是没想过这唱的是德意志。
你老实说这首歌是别的地方的人写的你买来唱的,估计都好宣传一点。
第二百六十四章 诸神之战,神级歌曲两首
但这首歌就是有这么奇葩的来历,并且随后,火遍了世界。
“i'msittinghereintheboringroom
我坐在这个无聊的房间里
周日的午后又下着雨
除了消磨时间,我没什么事情可做
我徘徊,我在等待你的到来
但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很诧异……”
现场的观众,听到王楚阳唱歌后,相当的惊讶。
怎么说呢,就像是吃到了黄瓜味薯片一样清新!
王楚阳在ace9一年,对于青春清新这种歌声可太熟悉了,而韩舟针对他这个特点,专门准备了这首歌给他,所以王楚阳唱的挥洒自如。
电视机前的观众也震住了。
牛啊!
“我开着车四处闲逛
我开得太快,也开得太远
我想换一个角度看待一切
我觉得好寂寞,我在等着你
但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很诧异
我想知道怎么了,我想知道为什么
昨天你还跟我说天空好蓝好蓝
但我却只看到一棵黄色的柠檬树……”
不得不说,虽然这首歌很小清新,不得不说这首歌很好听。
但坐在轮椅上的王楚阳这么唱。
总让人觉得他飙轮椅去了。
“我坐在这里,我浑身乏力
我想出去淋淋雨
但脑海里萦绕着一片乌云
我觉得好累,只想躺在床上
什么事也没发生,我很诧异
孤独并不适合我
我不想孤独地坐在柠檬树上
我漫步在快乐的沙洲上……”
现场的观众,其实代入感非常强,这里是加州,加州就是歌曲中想像里那样的。
这首歌写的还是非常意象化的。
就是因为柠檬只出产在炎热的地方,所以看到柠檬树,就想起了阳光,响起了沙洲,想起了舒服的太阳。
驱散阴霾的一切。
“我想知道怎么了,我想知道为什么
昨天你还跟我说天空好蓝好蓝
但我却只能看到
但我却只能看到
但我却只能看到
看到一棵黄色的柠檬树~”
当王楚阳唱完时,整首歌也结束了。
韩舟知道,这期节目越强大,王楚阳这一次越出名。
而且,王楚阳不大可能会垫底。
因为刚刚都看到了,五千观众,有三百多他的铁粉。
其他观众哪怕只有三百个给他投票,他都不至于第七,十有八九能进前五。
至于前四,纯看运气。
此时电视里正在播放王楚阳到大厅的画面。
几个老歌手都上去迎接。
毕竟这家伙腿断了嘛。
王楚阳一一的打招呼,然后和韩舟安岚用普通话打招呼,询问自己唱的怎么样。
两人都肯定了,唱得不错。
费利维:“你们认识吧?”
韩舟扶着王楚阳轮椅扶手:“哦,他是我师弟。”
安东尼:“哦,原来是这样,所以,你们的师傅是谁?”
能教出这样的两个徒弟,应该很牛逼吧?
韩舟不知道怎么给他解释在国内,同一家公司的所有明星都以师兄弟相称,于是开玩笑:“在我们华国,有一种习惯,叫做代师收徒。”
包括电视机前的观众,听到这么新颖的概念都看着电视,想要听听是怎么回事。
韩舟介绍:“比如在我的家乡有一座叫做峨眉的山,山里面有上百个门派。”
“其中很多门派这一代弟子,和几百年前的弟子都是师兄弟。”
“他们就是代师收徒。”
韩舟:“大概就是说,我教他,但那时候我还没到做他老师的年龄也没有做老师的资格,所以就代师收徒,他是我师弟,但功夫都是我教的。”
费利维:“所以,你师父是谁?”
韩舟帅气的扒拉了自己的头发:“无师自通。”
这种词汇,对于外国人来说,过于魔幻了。
但是大概看得出来,很神秘,很贴合神秘的东方这个印象!
最终,公布排名,毫无争议,韩舟是歌手票选第一,也是观众票选第一,远超第二。
第二就是安岚。
说实话,三十年后再回头看,《昨日重现》不见得输给《wewillrockyou》,但是今天不行。毕竟前世呃《昨日重现》也是万年老二,任何场合都老二,这也正常。
第三,费利维的歌剧新编。
让人很意外的是,王楚阳不是第五,而是第四。
第五是艾米妮,第六卡尔,第七安东尼。
观众人都麻了。
本来安东尼第一个登场后,大家都觉得他是本期第一了。
结果第七!
要不是这期多个人,搞不好倒数第一。
而倒数第一,艾乐丝。
在之前,艾乐丝的爆发力唱功,各方面看起来都不输给老一辈,所以非常受到观众青睐。
但是安岚来了之后,艾乐丝的情况急转直下,现在第八了。
要是韩舟再给王楚阳一首歌,她得淘汰!
但韩舟没准备给王楚阳新写一首歌。
因为他的影迷应该被这一期吸引了下一期都会看,到时候王楚阳唱以前的中文代表作,直接让影迷去适应他的中文歌。
适应不了就算了。
反正王楚阳腿断了行动不便,就算接着参加,也不可能有好的舞台效果。
要是赢了那就赚大了,多唱一期是一期,留的越久,在米国乐坛越出名。
而韩舟安岚,王楚阳三位华国歌手在场。
这一次,韩舟准备继续唱中文歌,本来给安岚写了一首英文歌的,安岚也不要,说你们都唱中文歌我唱英文歌不是找喷找黑?
于是,《歌唱》第六期,也就是首发歌手决赛前的最后一期,在录制中就震撼了观众。
三首中文歌出现在舞台上,这在米国的电视史上都前所未见。
米国观众不是不听其他语言的歌,但是当下收视率最火的节目,连出三首另一种语言的歌曲,的确是第一次见。
歌迷在傻等的时候,韩舟安岚在米国,今年过年,他们都回不去了。
本来演出结束,就是华国新年,赶回去的话,得在飞机上过年,而且三天之后就是奥斯卡颁奖礼。
所以,还不如在这边过了再回去。
对了,还有断腿的王楚阳当电灯泡。
而王希雅,也要从国内赶过来,因为奥斯卡颁奖礼,是电影奖,所以是王希雅陪着韩舟去,而不是安岚。
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