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档少年时
作者:邓丁 | 分类:都市 | 字数:1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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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红女孩
初见来到北大已近一个月。
在这段时间里,她走过了很多只存在于课本和电视上的地方,一塔湖图,荷塘月色,五一纪念亭,天安门广场,颐和园,长城……这片土地给了她一种苍凉的、迷醉的、历史感与当下感兼具的感觉。
对于刚刚来这里的新生而言,北大有一种神圣感,而北大的中文系,应该是中国近代思想的起源地和圣殿。初见从来不会缺席任何一堂课,她喜欢东方文学简史老师的指点江山纵横捭阖,也喜欢当代文学老师的口若悬河让自由的思想在学生们的心里肆意徜徉。
当然,除了正常的课程,初见现在最大的兴趣就是待在图书馆里看书和写作,偶尔有时间,她也会和室友一起打羽毛球。这时候,她就想起高中的那些美好时光。
考进北大中文系的学生,都会有一个关于文学的梦想。
初见也不例外。
唯一不同的,可能在于付诸实践层面。初见是个想到就会去做的女孩。
刚刚开学不久,恰好那时候有一个国庆诗歌节,初见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也熬了好几个夜晚,她写下一首宏大的组诗,《墟,或祖国的天空》,开篇第一章节她是这样写的:
焚后的部落
带着最坚硬的工具,逃亡
夜里铁器凄绝哀泣
金属光芒无可触伸
焦灼的黑土
埋着残铜青铁,废帛无数
火带来了灾难,理想犹存
祖先靠次繁衍而来
祖先靠次照耀子孙
流传千秋的光在中国的天空里
闪烁不定
手握残铁的人们
流浪到哪个故乡
……
一个诗人评委看了这首诗之后,如是评价说:“此诗不论文字技巧如何,才气、情怀和诚意已经足已让人震动,但此诗出自一个正处于天真灿漫的北大大一女学生之手,笔触和思想不免过于沉重了些。”
初见还是拿下了诗歌节一等奖。
奖金有800块。
这件事情她还没有告诉张云起。
有些惊喜,应该偷偷积攒起来,最后一起和想要分享的人一起分享。
在往后的日子里,除了上课,初见把她的精力全部都放在了文学创作上,她看过很多的书,又在北大中文系,天天在文化思想的圣殿里熏陶,自然而然的认为把青春碎片记录下来应该是她这个年纪最应该做的事情。
其实她念高中时就在构思一部小说了。
小说名字:《红女孩》。
故事背景就是她生活了十几年的江川棚户区红山弄。
思索再三,她决定摒弃大人的思维和叙事方式,她想代入小女孩的视角,写她在红山弄的童年和青春期的生活。
这时候多年读书看报关注时事的作用便凸显了出来,她自然而然地想通过小女孩经历过的事情,看见过的事情,折射出红山弄这片贫穷落后的棚户区在80至90年代改革开放浪潮下的样貌变化,当然,里面还要间杂些对江川民间风情诗意的刻画。
另外,小时候她有一个不幸的童年,但初见始终提醒自己写的时候应该客观些,不应该代入过深过重的个人情绪,不能那么沉重,小说的内在核心应该是温暖动人的成长,还有小女孩对成人世界种种状况的质问,对生命真谛的思考。
当然了,想是这样想,也可以说创作者在动笔之前永远都会怀揣着巨大的野心,关于世界,关于国家,关于人生,甚至是将自身命运与社会的种种现象连接在一起,想要表达的自然很多,但是具体写出来又是怎样的,初见不知道。
初见吃过晚饭,七点来到图书馆。
和往常一样,她坐在自己熟悉的文学阅览室窗边一张位置上,在明亮的灯光下,摊开笔记本,抬笔写了起来。
第一段话她已经反复想过很久,心中早有腹稿:“红色太阳也把白色粉末撒在阴渠,灵魂在这个世界的磨里被碾磨以后,就这样升上天空,人间黑了,有三颗白色星星闪烁……”
写着写着,初见忽然感觉旁边有人。
她抬起头,就看见了一个男生隔着一个座位坐下,长得高高大大,穿白色短袖衬衣,皮肤白皙,脸颊轮廓瘦削,有笑,很阳光。
这不是她们中文系的男生,是学生会体育部部长,新闻学专业的,已经读大二了,叫做叶云洲。初见认识他还是因为开学新生报道的时候,在新生接待处遇见的。
叶云洲笑着打招呼:“真巧,你也在这自习?”
初见点头:“是挺巧的。”
叶云洲又问道:“在写什么?”
写小说是一件私密的事情,初见没有打算轻易告诉别人,她说:“只是写点文章。”
两人悄声聊了一会儿天,就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因为随着学生的增多,图书馆里倒越安静下来,一点窃窃私语都显得很大。初见收回目光,专注于写小说。
叶云洲倒有些无所事事起来。
这个男生来图书馆显然不是为了学习。
其后的时间里,他只好一边翻着书,一边近距离打量专心写东西的初见,脖子白皙,细细的容貌充满活力,精致鼻尖翘起,生动且智慧,睫毛整齐而专注,有乖女孩的范儿,扎着马尾辫的头发的分际线像林荫小道,一定无人走过。
初见专注于自己的事情,并没有感受到旁边男生木刻刀一样的目光。
一直到深夜11点半,初见按照既定目标写下了一千字,写的也艰难,并没有直抒胸臆的感觉,文学创作,本来就是一条在思想泥潭里艰苦跋涉的路。
她拍拍卷着的稿纸合起,塞进书包里,正要起身离开,才发现叶云洲还在,她有些意外地问:“你怎么还没走?”
叶云洲收起目光,笑:“我也刚忙完,要回宿舍了吗?”
初见点头:“是啊。”
叶云洲收起自己的书本:“那一起走吧。”
初见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回。”
叶云洲笑:“你不知道我们刚好顺路吗?”
初见迟疑了一下,点头。
两人一道离开了图书馆,下了楼梯,沿着求知路,过临湖轩,途径未名湖畔时,看见天空有一轮圆圆的月亮高悬。
初见下意识停下了脚步。
以前每每读起朱自清先生《荷塘月色》里清新朴实的句子,初见就会向往这个梦里的地方。如“青灯有味是儿时”、如“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但是,初见最喜欢的,还是那句:“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叶云洲站在旁边,见初见盯着倒映着月光的湖面怔怔出神,笑着问道:“在想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初见侧头望向身边的男生:“那你觉得读大学什么最重要?”
叶云洲怔了怔,下意识说:“好好学习,找到自己的兴趣爱好,追逐理想,谈一场简单且纯粹完美的爱情。”
这个回答无可挑剔。
初见点点头,又问:“那你心中的完美爱情是怎么样的?”
叶云洲想了想,说道:“能够互相理解和包容,给予对方更多的空间和信任,能够有激发起改变和靠近理想的动力,彼此能够成为更好的自己,学会尊重对方的边界和独立性,不迷失在感情里,不忽略自己的需求和兴趣。”
初见认可说:“挺好的。”
叶云洲笑道:“怎么忽然问这些?”
初见没有回答,她转过头,目光望着末名湖畔,月光淡淡的,湖畔里荷叶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过了会儿,她忽然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叶云洲愣了愣,随即他笑了起来:“你男朋友应该是个十分优秀的人。”
初见点点头:“你可以这么认为。”
叶云洲又问:“在那个学校?”
初见抿嘴说:“老家的湘南大学。”
叶云洲好像是松了口气,湘南距离北大有十万八千里,当然,北大的天之骄子也不会在乎这些:“高中谈的?”
初见点头。
叶云洲道:“看起来感情很深。”
初见声音很淡:“一辈子那种。”
叶云洲笑了笑:“我们还这么年轻,轻易说一辈子是不是不太合适?有点轻率了。”
初见点头说:“也有道理,但是你读过钱钟书先生对杨绛女士的评价吗?”
叶云洲笑道:“什么评价?”
初见抬头望着天空的月亮:“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娶她做妻子。”
叶云洲点点头:“你男朋友一定是个十分优秀的人。”
初见抿嘴笑了笑,温暖且淡然:“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今晚送我。就到这里吧。”
“好。”叶云洲笑着摆摆手,这个男生有几分不叫人讨厌的洒脱:“以后你需要还是可以送的。”
说完,叶云洲转身离开。
初见望着男生的背影渐渐消失,随后她独自一个人坐在了椅子上,看着秋风掠地,有枯黄的叶子零落,远方的天空已经暗的黑沉,月亮挂在树梢上,圆圆的,有温馨的光。
中秋节要到了。
这是一个团聚的时刻。
这时候,手机滴滴响了一声。
初见掏出手机,屏幕上跳出一条短信:“有没有回宿舍?”
初见抿嘴笑,打字回:“回去路上,刚经过未名湖畔,在看月亮。”顿了顿,她又加了带有小女生心思的五个字:“学长送我的。”
“不怕我吃醋?”
“我爱你。”
“不酸了,麻烦替我跟学长打个招呼。”
“已经告诉他了,不过忽然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心中的完美爱情是怎么样的?”
“可以有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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