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我有一座山

作者:老街板面 | 分类:都市 | 字数:170.3万

第四百五十八章 存在即是合理的

书名:我有一座山 作者:老街板面 字数:3306 更新时间:2024-11-25 22:22:50

既然下定决定了决心,那就不用多啰嗦了,把为数不多的燕麦统统都给撒到地里之后,于飞又打起了那一方水池的主意。

存在即是合理的,既然这个水池出现在燕麦地边上,那肯定是有他的道理的。

▲ ttκan▲ ¢ 〇

果然,寻摸了半圈之后,在水池的一个拐角处,于飞发现了一个比较特异的地方,一个独立突兀出来的半截把手类的东西。

试了几试,他把那半截把手扳到可以活动的那一面,随即,那个池子边上的几块怪石就有了动静,一股股清泉流进了那一块块的土地里。

“好家伙,这设计还挺合理的。”

看到水流的方式之后,于飞赞叹道,虽然水池上的这个机关似乎更有价值,但于飞还是觉得清溪流经田地的方式才更具有代表性。

水流不是那种常见的一拥而上,而是沿着青石板的边缘流经每一块土地,最后才一点一点的慢慢往里渗透,这样一来,所有的地块就都能得到滋润。

于飞搓着下巴想了想,在他的心目中已经认定这里就是一个种植燕麦的场所,就像家里的自留地那样。

难道说这里曾经就是一个影视剧中所描述的一个山门,或者是小说里所写的那种隐世大家族的居住地?再不济也可能是一个大仙隐居的场所。

“汪汪~”

一阵狗叫声把他的注意力给拉了回来,闪电那边似乎有着什么发现,这会正冲他叫着呢。

于飞沿着石板路走了过去,闪电仰着头围绕他打了个转,兴奋的的样子无法掩饰,叫了两声之后,又冲着被它自己刚刨开的坑叫了一阵。

好家伙,一条泛着青色的腿状物就那么耸立在坑底,要不是可以看到反光的地方,于飞第一眼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远古凶杀案现场。

于飞伸手将起其上粘黏的泥土用手扒拉开来,一个类似于蛤蟆腿一样的青铜腿露了出来,眼看它下面还连接着其他东西,他对闪电招呼一声,一人一狗欢快的刨起土来。

废了半天的劲,那个东西终于露出全貌来,那是一个三足鼎,斜斜的栽倒在泥土里,看那样子应该不是近代的仿品,上面有着一层厚厚的铜绿。

待于飞把那个鼎翻转了过来,一个三足金蝉鼎就呈现在他的面前,圆形的鼎壁足有十公分厚的样子,外壁上还有着简单的云纹。

“这玩意应该算是古董吧?要是拿出去卖应该能卖不少钱。”于飞在嘴里赞叹到。

“汪汪汪~”

闪电对着坑底又是一阵的狂叫。

“还有?”

于飞伸头看了一眼,里面似乎还有这东西,经过再次的一番折腾,他又从坑底挖上来一个圆形的盖子,往那个三足鼎上一盖,严丝合缝的。

“吆喝~这玩意怎么越看越像是一个锅啊?”于飞打量着眼前带盖的三足鼎自言自语到。

在各种出土文物中,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哪个鼎还自带锅盖的,眼前的这个,估计是独一份。

于飞心中一动,想到了一个可能,紧接着,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个三足鼎挪到水池边上,开始用里面的溪水清洗着鼎上的泥土。

那层铜绿看起来比较厚实,但进过洗刷之后,很快就干净了起来,就好像那些铜绿仅仅只是轻轻的吸附在上一般。

随着从鼎面上流下来的溪水越来越清澈,整个三足鼎也呈现出它原本的光辉,暗青色的鼎身上有着清晰的纹路,在鼎口和两耳处有着简单的云纹装饰。

于飞趴在鼎底看了一眼,证实了心中一部分的猜想,如果这玩意不是传说中的炼丹之物,那就是用来煮燕麦粥的,因为它的底部有着烧灼的痕迹,而且还是那种经久积累下来的。

钟鸣鼎食,这是于飞脑海里第一个浮现出来的词语,在过去,这可是豪门贵族的象征啊。

不过那也只是用鼎来盛放食物,可也没听说过哪个老几会用这种鼎来做饭啊!

纠结了半晌,于飞觉得这事还需要待考证,谁知道用青铜鼎来煮粥会不会把自己给毒死啊,在不知名的年代,炼器都不是什么靠谱的工作。

就连秦始皇炼丹都是用铅来做原料的,更何况是一个鼎呢!

不过这玩意看起来挺大气的,要是拿出去当个花盆啥的,那绝对是一宝,不过这也就只能想想罢了,你说你倒弄个铜钱,那还只是小事。

你要是真弄一青铜器出去,那绝对会有无尽的麻烦,在国内,可没有谁发现谁收益这一说法。

就算你贡献了出去,那也会面临无穷无尽的追问,这东西是在哪发现的啊?发现的时候有没有其他同批出土的物件啊?等等等之类的。

甚至于,一个回答不好,吃半个月的大锅饭那都是轻的。

所以经过一番思量之后,于飞决定把这件东西就留在空间里面,哪怕到最后真的用来煮粥也行,毕竟前人拿来用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他还不清楚里面的事。

在发现了这一三足鼎之后,闪电也算安静下来,应该是在这一片没有可以吸引它的东西了。

在经过一小会的磨蹭之后,这一片空地都被溪水给浇灌了一遍之后,于飞再次把那半截把手归位,那几块怪石也随即回到原来的位置。

这让于飞好一阵的摸索,在经过许久没有发现什么原理之后,他也就放弃了,这玩意只要对自己有便利就好,至于灯泡为什么会发亮这个问题,大多数人应该都不会理解的。

但这也不妨碍他们使用啊,所以大多数事情知其然就可以了,知其所以然,那太累了,毕竟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不能拿来浪费。

再次环顾了一圈之后,于飞满意的点了点头,把那个装满果实的口袋再次搭在闪电的身上,两人向山下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闪电在下山的时候,右前腿要比上山的时候利索一些……

……

对于那一片燕麦,于飞是上了心了,自从那天夜里种上之后,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抽出时间来看一下,为此他连那一家野鸡都没有顾得上。

终于,在种子播种上七八天后,从地底下钻出来了一缕缕细小的嫩芽,把于飞高兴的蹦的比闪电还高,虽说这不一定是一个全新的物种,但肯定是一个有着奇效的食物,要不不会在这座山中占据一席之地。

以至于到第二天的时候,于飞一直到乐的合不拢腿……哦不是,是合不拢嘴,只是他的笑容没有持续太久,就被农场外的一溜车队给惊了回去。

就连农场准备回家的一众人也被惊到了,六辆越野车,清一色的悍马,于飞估计要是在上面装上机架机枪,那完全可以打一场局部战争。

而从几个车上下来的一队彪形大汉也从侧面支持了一波他的理论,一个个下盘沉稳,而且统一戴着墨镜,搞得跟特种部队出行似的。

“小飞你是不是惹着啥人了?”闻声出来的杨木匠手持一根木棍问道。

“我你还不知道吗?”于飞道:“我这一天天的净在农场待着了,哪有机会去得罪人呢?再说了,咱们方圆左近的,谁有这么深厚的家底啊?那每一辆车可都在百万以上啊。”

“也是哦~”杨木匠所有所思的点点头,接着又有些不确定的问道:“那是不是你在生意场上碍着什么人了?他们打听到你是哪里人,特意来找你麻烦的?”

“生意上……”

于飞话刚说到一半,就看到还没来得及往回赶的吴帅一脸的苦笑,他的脑海里立马一道闪电划过,陆少帅这三个字很快就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前些日子吴帅跟他的说的话也立马翻腾了上来,想到这,他立马气冲冲的向吴帅走了过去。

在看到吴帅见此情形后脸上的苦色更加重了几分,于飞立马就确认了这件事,这六辆车加一溜人那都是陆少帅派来的。

“小飞,你先听我解释。”吴帅先开口堵他的嘴道:“原本我想早点跟你说来着,不过这些天我一直都没有见到你的身影,所以也就没来得及跟你解释。”

“嗯哼~”于飞把手指捏了咔吧作响,撇着嘴说:“那好,你现在跟我说,咱俩之前可是说好的,我把那一片的蔬菜都让给你,然后我就不用到陆少帅的婚礼现场了,这也是你答应过的。”

“是,我是答应过。”吴帅苦笑道:“但是陆总不答应啊,说必须要把你给拉过去,还说只要能把你给拉过去,过程嘛,那就不太重要了。”

“还过程不重要?”于飞瞪着眼睛说到:“你信不信我一个电话就把你这些悍马留下来拉犁用?”

“信,我信。”吴帅有些无奈的说道:“不过陆总说了,只要你去参加他的婚礼,就是把这些全都给留下都没有问题,他还说了,这些车子还不抵一个储藏柜呢!”

尼玛~于飞顿时觉得给陆少帅的礼送错了,早知道就随便给包报个红包就好了。

眼见于飞的脸色黑了下来,吴帅一直背在身后的手递了过来,对着他笑道:“陆总一直都在线上,要不你跟他聊两句。”

于飞瞥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到:“你把正主都给搬出来了,我还能说啥?难道还能真的骂他几句吗?”

夺过电话,于飞冲着话筒喊道:“姓陆的,要不是看在你就要结婚的份上,我能把你熊的抬不起头你信吗?好家伙,你当着拍电影呢?一气给我弄来了一溜的车队,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犯了什么事呢。”

陆少帅贱兮兮的声音传了过来:“这边可不止一个姓陆的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