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闪婚后爱
作者:暮阳初春 | 分类:都市 | 字数:3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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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伤害了她,我找你拼命!
“骜政,你去哪里?”
她跳出浴缸,追至窗前,便看到窗外划过一束车灯,不过两分钟,车灯就越去越远!
最终在她黑亮的瞳仁里消失不见。
樱诺洗完澡,裹了浴巾拿了衣服穿上,默默地出了浴室再换了一件棉丝的睡衣,五月的天气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晚上气温要比白天低两度。
她拿了一本小人书翻看,小人书比巴掌还小,她是昨天走到街上,见有许多小朋友喜欢看这玩意儿,一时好奇就在地边摊上买了两三本,小人书写的是阿q正传,每幅简单的插图配了一个简短的对话,阿q搞笑,搞怪,每一句话都堪称经典。
小人书很简短,这种故事向来简单,以轻松,幽默为主,可以缓解工作带来的疲劳与倦怠,两本小人书刚翻完,窗外就飘来轰隆隆的汽笛声,一定是骜政回来了,说实话,刚才他急匆匆跑出去,她还是有一些担心。
就算对他没有感觉,毕竟,这场是非是自己惹出来的,而且,那些人都是吸毒的亡命之徒,骜政又是单枪匹马去的。
果然,不到两分钟,门被推开了,门口光影一闪,男人健硕颀长的身形近在眼前,从兜里摸出那枚闪闪发亮的绿宝石钻戒,挑起她白嫩的食指,粗暴地套进去,钻戒咯得皮肉有些疼,樱诺不自禁叫了出来。
“你还知道疼啊?”
什么话,她可是有血有肉的人,又不是神仙,哪会不知道疼?
男人面色冷峻,头发丝有些凌乱,黑色的大衣衣袖上,还沾了一缕血渍。
可是想象刚才风风火火赶去追捕那伙吸毒小孩,他让那群孩子交出钻戒,他们肯定不干,或者说死不承认,他着急动了手,十八岁就从了军,当兵多年,早练就了一身的本领,那些小孩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我……还有些担心。”
“担心我打不过他们?”
他挑眉冷问,只是眉削间露出不易让人察觉的喜色。
“嗯。”
“真是太小看你老公了,几个破小孩都收拾不了,如何统领万马千军?”
“骜政,无论如何,谢谢你。”
她很感激他在危急关头如天神一般出现,感激他不顾危险去找那群吸毒的小男人寻回钻戒。
他定定地望着她,眸光阴森森的,如原野上张着一对炯亮黑眼的孤狼。
在她低下头的那一刻,孤狼阴森的眸子划过一缕柔情。
捏了捏她的小鼻头,把她拥入怀中,爱怜地吐出:“你我之间无需说谢。”
谢谢两个字好陌生,也疏离,他与她的关系根本用不着这两个字。
“你去那儿做什么?”
樱诺依偎在他怀里,第一次非常安静,耳朵边跳跃着他规则有力强健的心跳声。
‘扑通扑通’的,象一曲美妙的歌曲,第一次,樱诺感觉原来人的心跳声也那么好听。
他问她去哪儿做什么,她不可能据实以告,那样会伤了他一个男人的自尊,就算再不爱他,也得顾忌他的感受,他是一个赫赫有名,手握重权的大人物,就算是不喜欢,她也犯不着去伤害他。
所以,她保持着了沉默。
良久,才开口答:“我只是去找一个消失的朋友,那朋友偷走了我的东西。”
“偷走了你的什么?”
“不是很重要的东西。”
“要不要我去帮你找他?”
他挑眉,眼角的笑意渐渐敛去,他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也能猜测到她心里在想些什么。
“不用了。”
即然不是重要的东西,自然不必去追回,而相反的意思是,他偷走的是我的心,你没办法替我追回来。
骜政,不论如何,还是要谢谢你!第一次,她感觉其实他也没那么讨厌。
红色别墅里!
在樱诺被骜政抱走后,别墅里的灯光亮如白昼,凝站在书房窗台边的身影,灯光打照在他的身上,为他增添一抹孤绝寂寥的味道!
原来他一直就呆在别墅里,一直就站在这漆黑的书房窗台边,一直就眼睁睁地冷血旁观着别墅外发生的一切!
他爱她入骨,却不能出去见她,他把她爱入心魂,爱了好多年,好多年,她就是他徐少白一个梦想!
然而,天不遂愿,他不能与她在一起!
他狠着心肠一直挂她电话,甚至在她打电话来时立刻就关了机,他以为发了那条简讯,她就应该死心了,没想到她居然跑到这帽别墅来找自己,原来,不止他爱她,她应该也是爱他的,尽管,她对他的爱来得这样迟,在他仿若觉得等待了千年万年之后,她对他的爱终于有了回应时,他却知道了一个事实!
他不能爱她的事实!
所以,他只能避着她,明明巴不得天天看着她,却又有另外一个声音在告诉你,谷樱诺不是你能爱的,你给不起她幸福!
徐少白心里是矛盾,这份矛盾已经折磨了好长一段时日,如果他早知道那样的事实,他也不会选择回国!
明明刻骨的思念着,偏偏装作视而不见,他对她的爱好卑微,也痛苦!
刚才,那些小男人对她的侮辱他也看到了,他躲在暗处,尤其在她尖着嗓子呼唤着他名字的时候,他能感觉得到她心中的绝望与痛苦,她慢慢被夜色吞噬的嗓音,以及小男人们调戏她的声音钻入耳膜,十根手指捏握成拳,如果不是在千均一发之时看到了远处在星空中闪烁的那抹车灯,要不是看到了一个冷峻的身形风尘仆仆而来,他肯定早压抑不住冲出别墅!
骜政把她救走了,他眼睁睁地看着骜政抱走了他心爱的女人,却无能为力!
如玉兰樟树的身姿渐渐从墙壁上滑落,滑坐到地!
眸光扫到了桌案上的一份文件,视线落在了那密密麻麻的字迹上,上面有他出生的年月日,写着他详细的身世,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孤儿,没想到^……
猛地,他的眸光转为冷厉,单手撑起身体,狠狠地掌劈过去,文件从桌面上甩落。
他好恨,好怨,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为什么他偏偏不是一个孤儿?此刻的徐少白多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啊!
他好不容易等到了她的爱,而这份爱却是不道德的。
从酒柜里拿了一瓶红酒,将酒倒入高脚杯,仰起脖子,一口饮尽,再喝,再倒,如此三翻,他整个人就醉趴在了书房里。
“樱诺,我想了你这么多年,爱了你这么多年,却是一场错误。”
“对不起,樱诺……”
他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在他最悲伤最无助,只身独闯美国时,面对黑帮视力的打压,就算一个在单挑十几个美国佬,他也从来都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也从不会掉一滴眼泪,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冷血人,血液都是冷的,又怎么会掉泪呢?
可谁知道,冷血的男人一旦向谁投放了感情,便如积压在岩浆里的洪流,认真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对樱诺的感情就是如此,严格地说来,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他遇到她的第一次,是他与一群人为了争地盘而火拼,当时场面非常血腥恐怖,如果是一般的女孩早吓得魂不附体,尖叫连连,而她看到只是一脸清冷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一张清丽的容颜上没有任何惧怕的表情,火拼过后,那群人跑了,他的手臂也受了伤,她把他送去了医院。
她是他见过的女孩子中,最不会撒娇,最不做作,最特别的一个,她的胆子,她看人情世故的冷情,让他觉得她与自己就是同类人,后来,等他伤好出院,他便日日护送她回家,她本以为是只是一面之缘,再加上她曾看到过他凶神恶煞的一面,所以,她怕他做不出一些伤害自己的事出来,她骂过他,然而,他却不理不睬,她每次骂他,他都低下头,踢着马路上的小石子。
骂得再难听也休想把他从她身边赶走,因为,今生他已经认定了她。
可是,没想到人家已经峦爱了,而且,据说还恩爱得不得了,所以,他只能打了退堂鼓,他是一个性子非常直接的人,骜煌从部他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跑去找人家了,向人家摊牌。
“姓骜的,我喜欢你女朋友。”
可能世界上只有他这样蛮横霸道不讲理的男人,喜欢人家的女人,居然敢跑去向人家大刺刺地交心。
他并没有想夺走她的意思,他说要与骜煌公平竞争,骜煌想也不想就同意了,后来,他明白,骜煌之所以会同意,那是因为他有十足的把握樱诺会选择他,因为他相信樱诺对自己的感情。
果然拆不开,不管他对樱诺如何好,如何交付真心,樱诺对他就是不来电,用她的话来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一句话将他打入地狱。
骜煌回部队了,他就当了一段时间的护花使者,在骜煌回z市后,他就把樱诺双手奉还,并独自去美国闯荡。
他一直默默地等候着她,这辈子,他从没对一个女人好过,只除了樱诺。
他付出的一腔痴情是个笑话,是个错误,任他钱财再多,纵然他拥有商业帝国又怎么样,永远无法改变这样的一个事实。
他痛苦而郁愤地纠结着,除了不见,他不知道还要怎么办?
沾了酒水的食指,在桌案上划下了一行龙凤飞舞的字迹:“忘了我吧!樱诺!”
樱诺小时候就特别喜欢西洋乐哭,尤其是钢琴,当时,外婆生活非常拮据,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拿给她每月去学钢琴。
所以说,这辈子,外婆是她最大的恩人。
现在的她一言一行都非常注重胎教,她买了一些育婴教材,没事闲着的时候就翻翻,今天天气靛蓝,到院子里晒了一会儿太阳,听着耳朵里的美妙的旋律,手指就开始发痒痒了,骜家虽然是富贵之家,却没一个人喜欢钢琴的,自然也没有购买,骜政给了她一张卡,卡上有多少钱她不清楚,不过,付一台钢琴的钱应该有吧。
她是自己开车去的,看了几家琴行的琴,试了手感都不满意,最终,她把车开去了市中心的一条小深巷,那间出名的琴行在小巷子里,虽然很偏僻,但购卖琴的客人却很多,络绎不绝的。
琴师是位非常高挑而漂亮的小姐,琴师向她介绍了几台钢琴,她伸手试弹了半曲,觉得还不错,便决定购买。
琴师要了地址,答应下午就将钢琴送过去,樱诺走出琴行时,天空却飘起了细碎的雨丝。
她也没带伞,包顶在脑袋上疾步几步,当她转出小深巷,正准备上车时,却发现身后那条尾巴及时躲到了转弯的墙壁里。
这次她看清了,是个中等个子的男子,跟着她好久了,从第二家琴行就一直跟着她。
觉得又不像是个小偷,刚才,她在琴行门口数了一下包里的钞票,如果是小偷肯定立刀就跑过来抢走了,就算是钱被他抢走了,她也没那闲功夫去追。
不是小偷,跟在她干什么呢?
伸指按了一下按钮,雨刮器开始在挡风玻璃上来回刷动,挡风玻璃上则留了满满如珍珠似的水珠,而下则却被雨刮器划出了条条清晰的纹路。
拉开引挚,正当她要驾车疾驶而去时,那抹缩躲在角落里身影冲了出来,实在是挨不住了,所以,他冲出来了。
他张开双臂大刺刺地站到了车头前,是个中等个子,五官还算清俊的中年男人,男人身上穿着一套掉了颜色的西装,脚上是一双擦得发亮的黑色皮鞋,尽管很落魄,不过,看得出来,男人还是有些讲究的痕迹,男人脸色发白,双眼无光,也许是个早年富贵,却遇家境中途衰败的男人。
打开车窗,探出头,她问:“让开,你想做什么?”
“能谈谈吗?”
中年男人一双眸子定定地落在她脸上,视线近乎贪婪。
“我不认识你,我们是陌生人。”
即然是陌生人就没什么好谈的。
男人从衣袋里掏出一张被折叠的整整齐齐报纸,小心冀冀地将报纸展开,一根指头指着报纸上一则新闻。
“这是你吧?”
樱诺的脸刷地一下白的没有颜色,那则新闻正是前两天被刊登在报上有关于她被绑架弓虽.暴的新闻。
“一起桃色绑架案件。”
男人说得很顺畅,似乎对这件事知知甚多。
雨水淋湿了他齐耳的短发,可是,他不在意,因为,现在,他急需要一笔笔。
“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樱诺整个人立刻就处于警戒状态。
“我只是想与你谈谈。”
樱诺扬眉望了望四周,最后,将车停靠在马路边,跟着他走进了马路对面的一间咖啡馆。
咖啡馆里飞扬着美妙的琴声,是一首家户喻晓的经典《梁祝》,懂音乐的人,听着这首美妙的旋律,就仿若看到了两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在从万花丛中绕过,飞越丛林,飞越万水千山,一起飞向遥远的天空,最终化成一道亮丽的风景,一生一世双栖双飞,留给世人无数美好的暇想。
也不问他想喝什么,直接让服务送上两杯现磨的摩卡,摩卡很苦,却是樱诺最喜欢的味道,就如她的人生,苦中带着清香的甜。
“说吧,想怎样?”她不想绕弯子,觉得也没必要。
男人品了一口咖啡,唇齿留香,好久没喝到如此香甜润肺可口的咖啡了,还是现摩的。
男人冷情的脸孔带了些许的笑意,他笔直地注视着她。
“我想你误会了,我找你不是因为这件事,樱诺,我只是不明白,你现在的老公那么有权有势,为何会让这些东西流传到市面上。”
他叫她樱诺,她没亲密到那种程度,她根本不认识他,在她印象中,也从未见过这个人。
“与你无关吧。”
“跟着你好一段时间了,他都不陪你出来逛街购物,据说你怀孕两个月了,他就那么放心?”
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不是听外人说,他很在乎她的吗?
难道她们只是一对人前恩爱,人后冷漠的夫妻,据他了解,谷樱诺嫁入骜家并不是谷骜两家长辈们为了利益而商定的商业联姻,骜政那小子把逼入狱,再使用逼迫的手段把她捞出来,她就成了骜家的媳妇儿,骜政的妻子。
听口气,他好象对她还有一丝的关切。
“你是谁?”
樱诺是个聪明的女人,她似乎嗅闻到了不寻常的气息,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像是来谋害她的,如果他要加害于她,不可能跟在她身后那么久没有任何动作,可是,她实在是理不清与他的关系。
男人嘴角扯开,长腿叠起,双手往椅背上一靠,神情庸懒,仿若他就是一纨绔子弟。
虽然面相落魄,但骨子里却有一股傲气,无言诉说他曾生长在富贵之家,那种用学识堆砌出来的修养,是任何一般世俗子弟都比拟不了的。
男人又浅尝了口咖啡,凝向樱诺的眸光变得幽远而沉重。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z市薛家曾是名门望族,那是一个逃荒年代,男子独自一人从北方跑到了z市,开了一家小餐馆,由于他勤奋踏实,小日子过得还不错,有一天,有位十一二岁的小乞丐到他家讨饭,男子心善,便送给他一些卖不完的馒头吃,小乞丐见有地儿住,有地儿吃,自然不肯再过颠沛流离飘泊生活,十八岁那年,男了好心给他一些钱,让他去做点小生意,赚了钱娶妻生子,没想小乞丐烂赌,一点儿小钱打了水漂,无颜见男子,便上山做了土匪,又过了几年,小乞丐混大了,成了江北一带的巨匪,政府招安,将他统领的土匪们整编,做了大官,小乞丐自是没忘当年所薛家人的恩惠,他曾让人送了两大船银元给薛家,还把薛家男子提携成了z市征收局局长,薛家就此发达,飞黄腾达,薛家老爷的儿子,孙子沿着祖宗的遗训与商业轨迹,生意越做越大,到了曾孙这一代,在z市已经有上百家老字号企业,可惜的是,曾孙子是薛家唯一的后代,她的母亲又对儿子宠溺有加,为了谈了一房婚事,曾孙不喜欢那个女的,母亲却觉得她踏实,偏生要把那女的娶过来,曾孙不干了,天天出去吃喝玩乐,天长日久,他就养成了一些不好的兼性,老字号企业不管了,整日躺在女人的胸怀中醉生梦死。”
虽着他的话越来越接近主题,樱诺的一心也开始抽搐,十根玉指交握,她隐隐感觉到了什么。
“所有的女人在他心目中,都是逢场作戏,过往烟云,唯独只有一个女人,他遇到她的时候,她只有十五岁,而他已经三十了,年齿差距如此大,却并未阻挡他一颗飞蛾扑火的心,因为,她实在是太漂亮了,为了她,他整日不肯回家,整日呆在销金窟中与她抵死缠绵,不久,她怀孕了,薛少爷还来不及去看望她一眼,薛老太太就把他禁闭在家中,薛老太大是名门闺秀,岂会让儿子如此迷恋烟花之地,所以,知道说不动儿子,采取了非正常的手段,原配夫人不甘心一直被丈夫冷落,早就对年轻女人怀恨在心,带了一拔人马杀进了夜总会,冷血地用刀子划花了她的脸,而那个薛少爷在知道真相后痛不欲生,他找不到她,整个人就疯了,他的视觉出现了问题,她的母亲,薛家老太太强行送他到国外治疗,由于他生性懦弱,又没什么能力,最后,只能在美国借酒浇愁,染上了恶疾,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说到这里,他没有再说下去,声线有些不稳,眼前如蒙上了一层水雾,似乎又回到了那一段生不如死的时光。
“不要再说了。”
她不想再听下去,她凝向他的眸光里闪耀着异样的情愫,眼前这个男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
“正式介绍一下,我就是故事里的男主角,薛薄俊,樱诺,我知道这些年你过得很苦,可是,爸爸不是有意要离开你们的,对你母亲的毁容,爸爸深感报歉。”
樱诺盯望着眼前这个隐约能看到当年英俊轮廓的男子,薛薄峻,她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她亲生父亲的名叫薛薄俊。
她长得一点都不像他,无论是哪一个地方,眼睛,鼻子,嘴巴,包括整个五官,她不知道母亲谷雪雁当年长成什么样,众人都说她很美,可是,家里却没留下一张她的照片。
“你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想认亲?”樱诺的声音有些冷,毕竟,二五年不曾出现过的这号人物,忽然不知从哪儿闯出一个人来,告诉你,他就是你的爸爸,更何况,在她的印象里,都觉得是他当年抛弃了她们,虽说他解释了当年抛弃的原因,可是,抛弃就是抛弃了,如果当年没有他的遗弃,或许,她与母亲的人生都会改写。
心里早就为这个父亲判了罪,量了刑,现在,他突然跑来告诉她事实的真相,樱诺不是神,她需要时间消化这一切的故事。
“樱诺,爸爸现在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需要一笔资金,求你帮帮爸爸好吗?”
樱诺的心一下子瓦凉瓦凉的,他来认亲不过是想来要一笔钱财,如果不是因为嫁了一个好老公,或许,他连正眼也不会看自己,多视利的父亲。
冷笑一声,她从椅子起身,冷冷地斜睨着他:“这么多年了,你从未尽过一天父亲的责任,所以,我又有什么义务帮助你,你之于我,就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樱诺,我真是爸爸,我现在真是需要钱,不然,你奶奶活不成了。”
薛老太太活不成了吗?
当年,她狠心禁囚儿子棒打了鸳鸯,如果不是因为她,或许,她们一家三口会过得非常幸福,如果不是因为她,或者,她与母亲都不会遭罪,她谷樱诺也不会从小没有父亲与母亲。
童年身心烙下的阴影至今还挥之不去,每一次,学校开家长会,都是外婆代她们去,许多时候,邻居小孩,或是班里同学欺岁,耻笑她没爸,是她妈少女时生下的私生女时,那些讥笑便成了她烙印在心口最深的为烙印,一辈子都难抹去。
眼中眨着泪水,世界泛起了层透明的水色,从小,她也渴望能有一个父亲,她渴望能在父亲宽阔的胸怀中撒着娇,卖着萌,让父亲为自己卖天底下最名贵的物品,但是,随着岁月的流失,她渐渐长大了,渐渐地明白,她是一个没有父亲的人,那个父亲永远在她成长的生命历程中缺席,现在,她长大了,更不需要父亲的呵护与疼爱,她对他没有任何感情,就算他说的是真的,爸爸两个字也是机械的代名词,毫无意义。
“我没有奶奶,我只有一个外婆,是她含辛茹苦把我抚育大的,今后,请你别再为骚扰我了,我们没关系。”
没关系三个字咬得很重,狠着心肠,在泪水即将泛滥成灾的前一刻,她捏着包包咚咚咚地走出了咖啡馆,急切地驱车离开,仿若身后有瘟疫追赶着自己。
薛薄俊走向收银台结账,走出咖啡馆时,雨下得更大了,他没带雨伞,也没那个闲钱去超市买,打了一个的急切地往z市驻军午装部赶,救人如救荼,他不能有半点马虎,老娘还躺在医院里,急需一笔手术钱,现在的医院医德丧失,不交钱压着不给手术,老人家只剩下一口气儿了,也不知能拖几天。
薛薄俊想见骜政,是方冀去通报的,骜政本不想见,可听说是樱诺生父,转念又改变了主意。
武装部的办公室,无论是装潢风格,还是色彩搭调都有一定的品味,淡雅清新,也许与呆在办公室处理公文的大人物有关吧。
“您好!”来这儿之前,他是报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态度。
“你……”骜政从一堆公文中抬起头,打量着曾经辉煌灿烂的男子,眸中闪过一抹凌厉。
“找我有事?”
“我是薛薄俊,是樱诺的父亲,我知道这些年了,我没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可是,我也有苦衷,刚才,我去找樱诺了,可樱诺拒不相认。”
樱诺不认他,所以,薛薄俊立刻就杀到他这儿来了,骜政看他的眸光多了一份审视的味道。
的确是,一个莫名冒出来的父亲,从未尽过一天责任的父亲,有什么资格向女儿索取回报,没有付出自然不可能会有回报。
“你遇什么事儿了?”
骜政何等精明,知道他是遇事儿才会急切地找上门,否则,他可能这辈子只会把樱诺这个女儿烂肚子里。
“我需要一笔钱,救命钱,樱诺的奶奶,也就是我妈躺在医院,医院不给开刀。”
闻言,骜政纤长的眉毛微蹙。
思量片刻回道:“据我所知,你们薛家家财,几辈子都吃喝不完。”
言下之意是,祖宗创下的近百年基业,就毁在了你这败家子手上。
薛薄俊还是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脸红,以前,老母亲经常骂他,骂他一无是处,骂他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他却忤逆地回吼,我就是有这样的本钱,谁叫我是薛家唯一的根脉,许多次,他都气得薛老太太半死不知,如今,还落下了重风。
“那都是吹的,薛家也没多大家产,这些年,厂子又不景气,公司的销售额一落千丈,女婿,薛家是真陌落了,我们现在住的是居民房,我……”
说得非常窘迫,在一个外人面前如此坦露心迹,亮薛家老底,薛薄俊恐怕是最不要脸z市第一人。
可是,为了走出困境,薛薄俊已经被生活逼疯了,他已经顾不得这张老脸了。
一声‘女婿’把骜政叫爽了,他奇迹似地应允了。
“需要多少?”
女婿开了尊口,薛薄俊喜出望外,暗忖上辈子不知烧了几世的高香,日后能攀上这日理万机,权倾一世的女婿大人,他又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了。
“五十万。”
“等会儿,我让方冀打给你,以后,有什么事说一声就成。”
他这个女婿当定了,不管他曾经是谁,只要是樱诺的生父,他就必须的承认,樱诺可以不认,他这个女婿可不能不认,他与樱诺虽说结婚了,八字还没一撇,如果他对薛薄俊后,日后,这老丈人也会给他说几句好话。
薛薄俊喜孜孜地闪人了。
十分钟后,方冀得到首长指令,开车去银行把款打了过去。
付了医药费,医生们为老太太做了手术,据说,手术非常成功,老太太终于活了下来,还直壤壤着要见骜政一面,骜参谋长哪有时间去见老人家啊!
直回以后有时间定会去拜访!薛薄俊才没有作过多的纠缠!
那天晚上,他回去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脱了外套,挂在臂弯里,埋着头向楼上走,在楼梯转角处,视线就接触到了一双白色女式高跟鞋,眸光寻着白色高跟鞋慢慢入下移,就看到了熟悉的容颜隐在一片烟雾中,女人正倚靠在墙上抽着烟,感觉已经在那儿呆很长时间了,满身都是烟味儿。
不想理她,直接漠视,迈腿从她跟前儿越过,一支莲臂横过来,涂了丹寇纤纤玉指拽住了他衬衫一截衣袖。
男人挑眉,面色有些冷沉,为女人不合时宜的纠缠而不悦。
“你打钱给他了!”
凌云宵一直就是戴着一张假面具生活的人,她躲在暗处偷窥着一切,恐怕没有她不知道的事。
“嗯!”他不打算隐瞒,干脆大方地承认!
“为什么?”
“他是樱诺的父亲!”
就是这样简单理由,所以,他甘愿为了樱诺一掷千金。
“可他也是让我生不如死的人,难道你忘记了,当年他那样对我,他对我的伤害,相信你比谁都了解,骜政,你真的让我太失望了。”
掷地有声地谴责,数落着他的不是。
他曾说过,她当年所受的苦,他感同深受,有朝一日遇上了那个人,他定会为她把一切都讨还回来,可是,现在,他为了谷樱诺,居然去帮衬着他,这口气已经在她心上堵了好几天,如果今晚他不回来,她都准备杀到他单位上去。
“你们的纠结会伤害到樱诺的,你能不能替她想一想,她是你亲生女儿啊!”
这女人就这么冷血吗?在她心中,似乎只有她一个人,樱诺是你亲生的女儿,你难道不希望过得幸福美满?
“我早说过,她在我心中就是一坨血泡,没感情的血泡,血泡从身体里流出就没任何一点关系了,骜政,冷血的人是你,你明知道我对你一往情深,却假装不懂这一切,明知道我对你痴念了这么多年,还偏偏与她领了结婚证儿,在你心里,她就真的那么重要?”
气氛陡地就变得凝窒,骜政抿唇不说话,他不说话的时候,整张脸是冷峻的,看起来自然几分吓人。
“或者说,你喜欢的只是她的年轻,她比我嫩,比我技巧好……”
‘啪’一记耳光甩了过去,她的话就此打住,她的脸隐没在黑色的烟雾中,而他的眼睛闪烁着骇人嗜血的光芒。
“你知道,我从不打女人,我早就对你说过,我喜欢的人不是你,当年帮你,只不过是不忍看你那样痛苦,仅此而已,不要再这样侮辱她。”
她也是你的女儿,亲生的女儿,你居然舍得用那些最不干净的言语去攻击她。
她是我的女儿,却也是我的情敌,所以,我就是要针对她,你越是护着她,我越是要针对你,骜政,我不会就这样算的了。
她付出了十年的青春,绝不会就这样让青春与年华付诸东流。
她还得到想要的一切。
骜政将衣服搭在了肩上,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痞痞的味道,单手扣住了她尖瘦的下巴,瞬间,雪嫩玉莹的下巴整个就扭曲变形。
冷厉的话从牙缝里迸出:“不要伤害她,哪怕是丁点,否则,我会找你拼命。”
表情是从未有过的冷酷,语言是从未有过的霸道与冷狠!是否,如果她伤害了樱诺,他真的会找她拼命一般。
撂了狠话,男人步步退走,倏地转身,眸中并无半丝的留恋,转瞬,笔挺的身姿消失在了长廊尽头。
凌云宵望着走远的男人,心里阵阵生寒,刚才他威胁了她,说如果她伤害了谷樱诺,他会找她拼命。
骜政,你中了什么毒?居然对她爱恋到命都不要的地步。
谷樱诺,我真的好后悔,如果当初生下你之时,掐死你该有多好啊!
那她就不会成为自己追寻幸福的绊脚石!
------题外话------
轰动锦洲城的一段火辣裸画视频,让尹婉被迫远走国外五年!
为了父亲,她不得不再次踏入一生梦魇的土地!
“尹小姐,敖先生让你回金谷园!”
黑西装男人毕恭毕敬地传达着某位踩着在金字塔顶端男人的话。
“不用,请转告你家的敖先生,终有一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在锦洲,他开辟了一片帝国江山,仍然把那个曾将她推入地狱的女人宠上云宵。
如今,还枉想与她复婚,门儿都没有!
黑西装男人怔怔地望着她,女人话语如此绝决!
让他不自禁地暗自猜测着敖先生与尹小姐五年前到底是一桩怎样刻骨铭心的恩怨?
【刻骨缠绵篇】
“离安少弦远一点!”男人怒容满面,冷声警告!
这本新文写得没信心了,有喜欢就投票吧,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