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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舞干坤

作者:郭少风 | 分类:仙侠 | 字数:160.4万

第74章 好一个大姐大!

书名:鬼舞干坤 作者:郭少风 字数:3210 更新时间:2024-11-25 22:30:44

红红几人都看着现在的舞天仇,那标准的韩语的确不是一般人能够说出来的,这就更加不用说是唱了。

跟土生土长的韩国人没有任何的区别,舞天仇将这首《命运》唱完后,眯了眯眼睛,对双飞燕说道:“不知道我唱的怎么样?”

哪找的出一丁点破绽的双飞燕三人相互看了一眼,她们都是混黑帮的,这些黑社会份子根本就没有一个人身带文化,要不然,也不会走上黑社会这条路。

红红的脸上非常有光,原本以为自己带来了一个绣花枕头,除了跟女人套近乎之外就什么也不会,没想到如今的小白脸要比自己想象中强悍的多。

楚恋这时才仔细打量了一下舞天仇,问道:“你真的叫无名,或者你没有名字?”

终于听到这个女人说话了,舞天仇笑道:“一个名字我没有必要用假的,更加不敢在你们这些大姐大的面前说谎呀!”

楚恋在舞天仇的身前走了几圈,一双比红红三人截然不同的眼神盯着舞天仇,道:“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红红的脸色这时有点变,难道这个“无名”以前也做过楚恋的生意?不对呀,这个楚恋可是出了名的不喜欢男人,这点不止是小刀会的成员,就连上海所有知道她的人都清楚,楚恋是一个玻璃,俗称同性恋。

舞天仇心想,自己以前根本就没有见过楚恋这个女人,她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身份,难道是她看出了自己的什么破绽,想诈点什么话出来不成?

并不傻的舞天仇反到非常聪明,道:“如果你以前见过我的话,那除非你也是从南方的某家孤儿院出来的。请不要误会的的意思,我是说,在三年前,南方的所有孤儿院举办过一次聚会,那时虽然我早已经离开了我长大的那家孤儿院,可是受院长邀请,还是过去了,如果你不是孤儿的话,那不可能见过我。”

楚恋并没有生气,舞天仇也说对了一半,自己的确是个孤儿,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不同的是,她并不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而是在社会上到处流浪,在她十五岁那年才来到上海,跟了小刀会的上任会长,并且用自己这条烂命为小刀会出生入死,比起那些男人来并不逊色,为小刀会立下了很多功劳,所以才会被选入九大堂主之一。

这样对待舞天仇,就算傻瓜都猜的到,这个楚恋一定是对红红有意思,想要来个床上双女戏,可明着又不能说出来,楚恋问道:“你没有去过台湾?”

舞天仇没有任何的考虑,直接摇头道:“没有。”

杜鹃花跟双飞燕见楚恋老抓着舞天仇不放,于是替红红上前解围道:“好了,今天我们是来聊天的,既然无名是红红的男朋友,我想这件事土匪一定知道,相信他应该不会将我们小刀会的事情泄露出去。当然,如果我们今天所说的事明天被斧头帮的人知道了,那第一个死就是你,无名!”

舞天仇装出一副非常害怕的样子,吞了吞舌头,道:“既然你们有大事要谈,那我留在这里也不方便。红红,我去外面等你。”

双飞燕起身拦住了舞天仇,道:“就凭你这句话,我相信你。”

也不等舞天仇反驳,红红他们已经聊了起来。原来今天并不是来玩的,也不是光聊天的,这个红红是代替她的大哥土匪跟双飞燕他们商量如何对付斧头帮,并且将他们连根拔起,吞并斧头帮所有地盘之事。

随后,一连串的计划从楚恋的嘴中说了出来,舞天仇也是听的非常清楚,一字不露。小刀会,哼哼,有够阴险的,居然想乘斧头帮龙头做大寿那天送他一份大礼,而这份大礼就是斧头帮少帮主的人头,执行这项任务的就是小刀会前几天才用高价请来的杀手,那是一个绝对性的冷血杀手,加上又非常狂,所以,在杀人当中这名杀手自然是排名第一,不过是中国杀手阻止中的第一,世人给这名杀手取了一个非常狂妄的名字“狂杀”。

舞天仇是面无表情的坐在一边喝酒,将红红她们所谈的事当成一个儿戏似的,可在心里,舞天仇却笑道:“既然斧头帮有心归顺我少帅军,那你们小刀会就算人人有一百条命,也动不了他们。斧头帮少帮主,这次你也真够走运的,碰上了本少帅。”

红红她们四个女人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交谈后才将这件事情给确定下来,三天后就是斧头帮龙头的大寿,而自己小刀会就要在后天之前将斧头帮的少帮主给干掉,不然等人回到了斧头帮,那要下手简直比蹬天还难。那杀手虽然厉害,可也是一个人,不可能会有着三头六背,冲入斧头帮,将他们的少帮主给干掉,不然的话,小刀会也不需要这般麻烦,直接让那杀手将整个斧头帮给灭掉就是了。

将事情谈完之后,红红起身,对舞天仇说道:“好了,我们的事情已经谈完了,呆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不如去吃点东西吧。”

舞天仇是没什么意见,自己现在是做小白脸,不是少帅军的少帅,也不是南海舞家的主人,更加不是东方修真界的总盟主,所以,现在就先给红红一个天大的面子,一切由她说了算。

楚恋根本就没兴趣跟一个小白脸去吃东西,如果说之前对舞天仇还有所猜疑的话,那现在就已经烟消云散了,因为在之前她们谈事情的时候,楚恋时不时的留意舞天仇,见他对自己四人所说的话没有任何兴趣后才放心了下来。

双飞燕跟杜鹃花是吃习惯了夜宵,如果晚上不吃点东西,相信她们一定会失眠。

出了红宝石,楚恋一个人开着她的宝马跑车先回家去了,而舞天仇也只能跟这红红她们三人的身后,见机行事。

反正现在才一天的时间,不可能这么快就能接近小刀会的高层,好在,近两天他们就会有所行动,舞天仇也可以借这个机会暗中跟斧头帮的龙头联系一下,叫他做好准备,只等自己一声令下,就将小刀会跟南宫世家给铲除掉。

三辆车,舞天仇自然是坐在红红的法拉利上,这个红红现在也没胆子再让舞天仇开车,不然,自己这条小命没丢在火拼之中,却丧在了车祸之上,那可就要名留黑帮史了。

每一个城市都一样,就算是在北京,到了凌晨的时候,那些夜宵摊子就会全部跑出来。在上海的夜宵一条街上,红红她们找了一个非常好的位置坐了下来,由杜鹃花点了吃的东西,本来是想让舞天仇点的,不管舞天仇现在的身份是什么,第一次见面,总该让他吃顿好的,可是舞天仇却拒绝了,说自己只要是人能吃的东西就吃的下,根本就不会挑剔什么,如果这样的人是那些小孩子的话,相信他们的父母一定会乐个半死。

酒不是很多,四个人喝一件啤酒应该不是没问题,说实话,就舞天仇一人,足以将一件啤酒给搞定,再加上这种啤酒还是小瓶子的,现在的人还真会做生意,大瓶子的价格,小瓶子的东西。可红红说这带是杜鹃花的地盘,不管吃什么、买什么,从来没有人敢在太岁头上搞敲诈,当然,钱还是要给的,不然这些做小生意的家伙以后哪还敢跑到这里来,如果没人做生意自然就没有人来消费,杜鹃花的地盘也会慢慢的变为一片废墟,像这种傻事,不但杜鹃花不会做,就连她下面的小弟们也知道不能占这些小便宜,毕竟丢掉西瓜捡粒芝麻的故事人人都听过。

夜宵摊的老板将杜鹃花所点的东西全部送了上来,天呀,这个杜鹃花搞什么鬼,怎么全部都是些壮阳的东西,不是韭菜就是大补的海鲜之类的,这要吃死人呀。

老板在将啤酒全部打开后,对杜鹃花说道:“杜鹃大姐,你们慢慢吃,有什么吩咐就叫我。”

杜鹃花不爽道:“老张,我都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叫我什么大姐,难道我很老吗?”

被杜鹃花叫做老张的老板笑了笑,那样子根本就不像跟一个黑帮大姐大说话,道:“不好意思,我一时给忘记了,以后都叫你小姐,这下可以了吧,哈哈!”

杜鹃花点了点头,问道:“你孙女最近没气你吧?”

老张依然是笑道:“多亏了杜鹃小姐的照顾,我那不争气的丫头才能活到现在,不然早就被斧头帮的人给乱刀砍死了。”

“小女孩还是应该多去读点书,就算她想混黑帮,那也等读完大学后再说。明天我找人拿笔钱给你,你将你孙女送进外语学院。”

老张现在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一大把年纪的人了搞的跟小屁孩一样。

见到这一场景,舞天仇可就不明白了,问道:“她是黑社会的还是救济所的?”

红红解释道:“杜鹃就是这样,她小的时候没读书,所以一直都想找几个有文化的手下,近几年被她送进大学的小弟也有很多,只是那些小弟不争气,整天在学校跟人打架,结果一个个都被打回了原形,杜鹃也因为这件事非常失望。这不,这个老张的孙女把杜鹃当偶像,那丫头又聪明,相信这次应该不会让杜鹃失望的。”

靠,这***什么黑社会,什么堂口大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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