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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臣

作者:Erus | 分类:言情 | 字数:23.6万

37.01

书名:曼臣 作者:Erus 字数:4230 更新时间:2024-10-10 22:24:46

三月宾州, 春花灿烂,正是一派明媚春光的大好时节,可奈奈风情饮食馆后的院子里却传出不合时宜地咆哮——

“谁?是谁偷吃了我的炸鸡!”

馆内馆外的大部分人不过是稍稍顿了动作, 就完全无视了这声咆哮继续享用他们的美食, 若是有人面色戚戚, 旁边的人则会问他:“嗨, 兄弟新来的吧?”

“兄台怎么知道?”那人一脸疑惑地问, “在下刚从曲州来此,听说这家风情馆很有特色才来见识一番。刚才那声音是……”

搭讪的人拍拍那人的肩膀,微笑道:“老戏码了, 老板他不这么吼两声有人不听话。没什么,咱都习惯了。”

话说这时的院内, 一个大眼睛的年轻人正端着一个油腻腻的盘子在院子里抓狂地吼叫:“老疯子, 你给我死出来!”

好吧, 我承认这个没有形象地暴走的人就是我。

“云若……老头他又欺负我……”

我抱着空盘子跑到云若面前抱怨,而云若只是摸摸我的头无声地表示了安慰, 然后飘然远去。

“……”

我欲哭无泪,仰天长叹:“云若,我已经和你一样高了,你怎么还能这样摸我的头呢!”

以上就是我现在的幸福生活——除掉总是有一个捣乱的老头和我还没能成功吃掉云若之外。

话说三年前我带着云若离开了清欲宫,来到了这个四季如春的宾州, 以我仅有的本钱和手艺开了这家“奈奈风情饮食馆”, 主营——炸鸡……

不要鄙视炸鸡嘛, 虽然这种西式快餐是没有什么营养, 不过好歹当年在地球时风靡全球, 由此可见各国人种对这种口味的东西还是有着比较高的接受度,而且……人家只会做这个啊!

总算上天保佑, 炸鸡的销量还算不错,虽然没有到火爆的程度,不过维持我和云若两人的小康生活还是够的。就算前两年多了一个混吃混喝的老不死,但因为“老头快餐店”和“若若面包屋”的开张,日子过得还是很滋润。

因为日子富足滋润,我的个头像笋抽竹子一样噌噌噌地就窜上去了,如今已经和云若一般高了,此可谓这三年来第二让我欣慰的一件事。至于第一欣慰的,自然是这三年来云若的身子越来越好啦!看现在的云若,面色红润有光泽,皮肤好得手贴上去都能滑下来,那气质是越来越飘然出尘了~

就在我无限遐想的时候,一个不合时宜地声音从旁边冒出来:“唉,奈奈呀,你的名字像女人就算了,怎么动作也这么女气呢?我真是白教你了,唉……”

我转过头去,对面前这位满嘴油光发亮的老头皮笑肉不笑道:“老头,你搞清楚,你现在吃的可是我做的炸鸡,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没听过吗?!”

“唉,我跟你,谁跟谁呀!”老头毫无廉耻地说,“我们之间算那么清楚做什么。”

“……”

我无语地将空盘子塞到老头手上,径直离去,我要去找我的云若,才不要再面对这张满是皱纹的老头。

这老头就是我现在师傅,叫曲奇……

好吧,这个时代还没有一种叫“曲奇”的饼干,所以在这里的人眼里,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奇怪,就算我以后做出“曲奇”,别人也一定会以为我是在用饼干纪念我这位师傅……

曲老头收我做徒弟,当然不会因为我“天赋秉异、骨骼清奇”什么的,他甚至在收我做徒弟的时候用朽木不可雕的悲凉口气仰天长叹:“老天不开眼啊,我的关门弟子居然……居然是个废物!”

我怒!差点一脚将他踹出门去。最后要不是考虑到赶走了这个为老不尊的老不死,我就很难再找到第二个愿意教我内功的人了,我一定不会留他下来偷吃我的炸鸡!

是的,老头愿意留下来压迫我的原因是因为炸鸡这种垃圾食品十分符合他的胃口!

不过这老头也不算一无是处,起码他有一身貌似不错的医术,若是没有他,我家云若的身体也不能好得这么快。老头说云若□□受创过重,如果现在不好好调养,老了会有很多麻烦,调养起来虽然麻烦但也是可以慢慢好起来的,只是长久下去耗资颇大。所以为了让云若健健康康活到一百八十岁,我可是非常非常努力地赚钱呢。

你说云若用来干什么?云若当然是每天看看书弹弹琴作一个闲散惬意的贵族啦!

“云若,你在吗?”

我敲着房门问。

云若现在是准贵族,我当然不能像当初那样那么没有礼貌地闯进去。

云若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进来吧。”

我推门进去,一眼就看到云若陷在那张舒适的沙发里,长发高束,露出修长的项颈,窗户里漏进一道阳光恰恰落在那张俊秀的侧脸上,映得白皙的肌肤宛若琉璃剔透。他就这么远远的、淡淡的、静静地存在着,似乎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了,不被任何人影响,也不影响任何人。

这就是我家云若呀!

我放轻了脚步慢慢走过去,生怕惊走了那抹宠爱他的阳光。

云若听到响动,抬头看来,对我淡淡一笑。

……

云若,你不要勾引我。

我有点郁闷地揉揉鼻子,总觉得会有什么从里面流出来一样。三年的时间让我对这个身体越来越适应了,连行为方式也开始向男性转变,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我越来越容易在云若的笑容下失神了。

云若是很纯洁的,不纯洁的是我……

不过好歹我失神的对象是云若,如果是一个女人……不敢去想这种情况,那很变态!

我在云若所坐沙发的扶手上坐下,瞄了一眼云若手里的书——诗集?我有点郁闷,这么高深的东西果然不是我能领悟的。收回目光,我对云若说:“云若,我下午要去一趟城东,你要不要也跟我去?”

“去做什么?”云若问,似乎不是很感兴趣。

“我去看看自家产业怎么样了,你去……踏青?”我问,“今天天气很好噢,正适合出门玩呢。”

云若摇头:“不了。”

我有点无奈,我是希望云若多出去走走的,云若现在的身体不像以前那么孱弱了,踏青这样不太剧烈的活动完全可以承受,但云若心中有结,不太愿意在人前露面,我也不好强迫他,大部分时候也只好由他去了。

“那我出去了你要好好吃药好好睡觉知道吗?”我拉过他的手捏了捏,“手指又是凉的,等会儿我让彦希给你那件外套过来,今天阳光大,气温可不高。”

云若看着我浅浅地笑,那笑容里多的是无奈和包容。

好吧,我承认,我在他面前总是有点孩子气和老妈子。谁让云若看起来这么温柔又这么脆弱的呢?看到他就想和他撒娇,走近了又忍不住想保护他。

我又说:“云若,我晚上带桑椹蜜膏好不好?嗯……或者蜜汁梨球?”

“都好。”云若的回答还是浅浅淡淡。

我知道云若是不会轻易提要求的人,不论这种习惯是天性使然还是贵族的矜持,总之这让我很不爽,我觉得云若最好能像我抱着他说东道西一样,他也能跟我说他心里的所思所想,虽然诗词歌赋什么的我听不懂,可是他如果说的话我一定会很认真地听,然后一个个字记下来啊。就算我不能做他的钟子期,我能做一朵向日葵——永远向着他嘛。

其实关于诗词歌赋的交流我也有努力过啊——

话说某年春暖花开,我特意抱回一只白白胖胖的天鹅放在自家后院的水塘里,然后拉着他站在旁边,高声吟诵——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我得意地看向云若,期待得到他的夸奖,哪知道云若还没有说话,老头却在旁边凉凉地插嘴:“刻意,幼稚,韵脚全错。”

“……”我忘记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和地球有所不同。但是你怎么能说天才的诗是“刻意幼稚”呢?我不服气地反驳。老头却说:“你特意抱一只鹅放在这里配合自己的诗,不是刻意是什么?”

我、我……我这不是只会这么一首嘛……

老头还在说:“这诗要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念出来,我就勉强当他是个天才好了,好歹这意境还不错,不过……你?”老头用鄙夷地目光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都多大了,还‘鹅,鹅,鹅’呢!”

“……”

好吧,这首诗是骆宾王七岁的时候做的,也是因为这首诗他才被称作天才。

骆宾王,你十六岁时候做的诗呢?交出来!

中国的古诗词失败,我转战国外经典。

有一天,我准备妥当之后对云若说:“云若,我做了一首诗。”

云若点点头,静候我的佳作。

我清了清嗓子,声情并茂地开始了吟诵——

“我的心与眼在殊死作战,

为的是怎样分摊你的美貌俊颜;

眼睛一心想把你的形象与我的心隔断,

心儿又不甘让他拥有这份权限。

我的心声称你已在他深处伏潜,

从不曾有明眸把他的宝箱洞穿,

但眼睛却否认心的申辩,

坚持认定你的倩影保存在它里面。

为解决这纷繁不清的悬案,

住在心中的思想被邀做陪审团,

思想的判决最终得到了宣布,

明眸和真心各得你的一半:

眼睛享受你的倩影,

心儿拥有你的爱情。”

我看向云若,云若半晌不语,平淡的脸色看不出喜怒,片刻后,他才说:“这是……诗?”

“嗯嗯!”

我用力点头,继续期待地看着他,结果就看到他在短暂的停顿后默然离去,离去……

以上就是我试图和云若进行心灵交流的全过程,以完败告终,最后云若摸摸我的脸,权作安慰奖。

唉,我也想出口成章挥笔成诗,可是我没有办法啊,就算我能把唐诗全集背下来,两边语言不通,发音不一样,背了也要被说成“韵脚不对”。更不用说外国诗了,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口味嘛!

“我和云若没有共同话题怎么办?”

我缩在角落和老头说这事,老头白我一眼,嘴里叼着炸鸡翅含糊不清地说:“你这粗人还想和人家有共同话题?好好练你的武,做你的生意吧,能把人家养好就不错了。”

我烦恼:“可是……没有共同话题,云若跟在我身边岂不是会很寂寞?”

老头意义不明地看我一眼,拍拍我的肩膀,叹着气走了。而我则愤怒地看到自己今天刚换的衣服上又多了一个油腻腻的爪子印。

所以和老头谈论风花雪月是很愚蠢的。

我拉着云若的手想着这些,云若没有抽回他的手,只是用一边手扶着书低头默默看着,这算是迄今为止他与我最亲密的接触了。

云若的手还是那样消瘦,只是上面的各种伤痕淡去不少,这是我让老头调的药膏,能去伤痕。制作药膏的原料颇为珍贵,收集不易,用了有半年了,效果还不错。

有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云若才好,就拿消除伤痕这件事来说,我想对云若好,想让他身上这些藏着痛苦回忆的伤痕全部消失不见,可是又怕这样做会触痛云若敏感的心,怕他以为我嫌弃他的过去——但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我们家云若是最可爱的!

我知道是我自己想太多了,但就是忍不住地担心。

想让云若就那样无忧无虑地活下去,什么都不要操心,什么都不要担心,做自己想做的事爱做的事,不会再有烦恼,更不会再有痛苦。所以我要赚钱,我要学武,我要……

“小公子,已经午时,时间差不多了。”

青衫的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阴影里,他平缓的声音提醒着我下午有事去做。

“好,我知道了。”

我应了,看了一眼毫无反应的云若,恋恋不舍地起身离去。

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背后传来云若的声音:“路上小心。”

我惊喜地回头看去,云若还是静静地低头看着书,似乎刚才说话的并不是他。不论他是否能感觉到,我还是很高兴地用力点头道:“我知道了,云若,我走了哦!”

注:前面那首“鹅鹅鹅”就不用我说了吧,后面那是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之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