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推倒神
作者:醉饮桂花酒 | 分类:穿越 | 字数:3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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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女鬼(一)
因为精神力的存在,林听雨现在已经可以以灵魂状态长久逗留于花花世界了。按两个土地所说,她可以在不穿越的时候,来到花花世界练习她所得到的几个技能。
所以,自从三世轮回情那个世界之后,她时不时地就魂穿花花世界,训练她所掌握的技能。
“有任务。”这一次,她向往常一样灵魂进入花花世界,正打算训练,就听到土地公说道。随即她就被土地公送入了一个世界。
随着大量记忆的涌入,林听雨脑海中传来那种惯常的疼痛,只不过,她感觉自己的身体状况好象有些奇怪,貌似是在半空里轻轻地飘浮着,而且随着风起风动,她的身体还有要被吹走、甚至说被吹散之势。
“嗯?这副身体怎么会这么轻?”林听雨发现身体异常,赶紧打量周围,并且以最快的速度整理脑中刚刚涌入的记忆。
结果,这一打量周围不要紧,登时把林听雨吓了一大跳。
这里,是一处高楼林立之地,虽是深夜,但也灯火通明。本来并不怎么特别的场景,却因为一幢二十几层高楼大厦前地面上那滩血迹而变得慎人非常。
血迹中还有点点的白,好象是脑浆……
而看到那一滩红白相间的血迹,这个站都站不稳、甚至还在飘浮的身体顿时涌入一股无法言说的悲恸,同时怨气冲天而起,令原本心态平和的林听雨都跟着涌起滔天的恨意。
林听雨将这场景、身体本能所反应的心情与方才涌入的记忆相结合,这才明白,这个地方应该就是原主跳楼惨死之地。
让林听雨惊讶无比的是,这一次。她竟然穿越成了一个没有真实肉体的女鬼。
这女鬼可能是怨念太深,导致灵魂至死不灭不说,还靠着怨念凝聚了这么一副似有若无的身躯。说是身躯,实际就是一个鬼影子罢了。
这个女鬼生前名叫洪霞,少年时就与一个名叫王志的男子相爱。
本来,她与王志在同一年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可是因为洪、王两家都是贫苦人家。根本就供不起子女上大学。那王家人就提出,两家一起供养王志读书。
反正将来王志是要娶洪霞的,到头来洪霞还不是靠着王志穿衣吃饭?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嘛。
本来,洪家人就没有足够的钱财供洪霞去念大学,又见那王志的父母天天来说和,有一次甚至都快要下跪了。表现得诚意十足,再说。洪霞与王志确实是真心相爱,这王志早晚是自家的女婿,洪家父母考虑再三,便答应了王家的请求。两家合力,供王志去念大学。
那王志倒是不负众人所忘,大学毕业后确实娶了洪霞为妻。当时。王志刚刚毕业,在一个远离家乡的城市里打工。生活极为穷困,两口子只能租地下室居住。
饶是如此,洪霞也从没想过背弃这份爱情,也在城市里找了一份工作,与王志一起,为这个家而努力。
时光荏苒,洪霞跟王志结婚一晃就过去八年多,中间洪霞曾经两次怀孕,但因为经济条件太差,在王志的劝说下,洪霞只得无奈将孩子打掉。
这两次堕胎经历对洪霞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得她后来几次想要生子,也如愿地怀上了孩子,却都习惯性流产。
到最后一次流产的时候,大夫告诉她,因为她的身体受损严重,已经不可能再有孩子了。洪霞得知此事之后,伤心欲绝。
但,最让她伤心的不仅仅是这件事。
王志在城市里打拼数年,终于在这个城市里站稳了脚跟,成了一家公司的副总,年薪三十万。
本来,他的糟糠之妻洪霞应该跟着他苦尽甘来的时候,他却移情别恋,还以洪霞不能生育、无法为王家传宗接代为由,跟洪霞提出了离婚。
不但如此,他还列出了一份财产清单,指出家中财产大半是由他赚取,洪霞并未为这个家增砖添瓦,所以,几乎是将洪霞净身出户,赶出了那个他们携手建立的家。
得知洪霞离婚,而且被净身出户,洪爸洪妈大怒,洪妈直接被气得脑溢血,洪爸心急如焚地送洪妈去医院的时候,竟然遭遇了车祸,两人双双离世。
一下子双亲尽失,又因为离婚被净身出户,让洪霞彻底看透了人世的凉薄。
她曾经那么努力地过生活,曾经付出全部所有的去爱着一个人,也曾经为了建立一个温暖的小家而不惜所有,可是,这个世界所给予她的,却只是冰冷的黑夜。
那一日深夜,生无可恋的洪霞怀着一腔悲愤爬上王志所在公司的楼顶,也就是林听雨眼前这座名为“宏通商务大厦”的二十几层高楼,从楼顶直接一跃而下。
可能是死时心中怨念太深,洪霞死后灵魂竟然没有跟着肉身一起消陨,而是化成了一个女鬼。
飘移不定的时候,她看到王志带着他的新婚之妻在逛街,一向舍不得给洪霞买衣服手饰的王志对这个新婚之妻倒是慷慨得很,概因这个新婚之妻比洪霞年轻漂亮。
这让洪霞心中怨念进一步迸发,灵魂波动成功侵入了王志的电脑,几次借助电脑的网络电波来施展鬼能,令王志终日寝食难安。王志终于发现不对头,找了个厉害的厉鬼法师作法,将洪霞这只“厉鬼”打得魂飞魄散。
可惜洪霞魂虽散,却仍旧怨念不尽,居然把林听雨给召唤了来。
林听雨穿越过来的这个时间段,正是洪霞跳楼身死的第二天深夜,此时的洪霞身死的时间还很短,虽然灵魂凝聚成女鬼,但还未对王志有任何作为。
王志也还不知道自杀的洪霞已经变成了一个女鬼,正在寻机报复他的薄情寡义。
“你的愿望是什么?”林听雨询问这副飘浮不定的鬼体内里仅余的一丝残魂。
“报仇!”洪霞回答。
林听雨感觉到这副鬼体传来刻骨铭心的恨意。或许,是厉鬼法师作法打散了洪霞的魂魄,这令她对王志更加痛恨。
要知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可是王志竟然让那个厉鬼法师直接打散了洪霞的魂魄,让她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了,王志这个人可说是绝情到底。
“让王志死?”林听雨问。报仇这个词,概括性太强了,让对方受苦是报仇,妻离子散是报仇,不得好死亦是报仇。林听雨需要洪霞将自己的愿望说得详细一些。
洪霞沉默了一会儿,道:“让王志和我一样,双亲离世,亲人抛弃,无处可去,成为一个居无所定的游魂。最后,还要让他和我一样,魂飞魄散,连转世的机会都失去。”
前面几样还好说,可是这最后的一项“魂飞魄散”……林听雨有一种抓瞎的感觉。不过,再一想洪霞前面几个愿望,让王志成为游魂,这让她心中产生了一个大概的计划。
眼前,她需要先完成洪霞前面几个愿望。
王志现在可是风光霁月,月入数万,房产多处,又有美人相伴。
他的父母双亲如今也是活得相当滋润,早没有了当年他们去求洪霞父母,双方一起供养王志上大学时的那副啼泪滂沱的模样。
而对于洪霞这个儿媳妇以及洪霞的父母,王志的父母居然没有半点愧疚,甚至还因为洪霞不能生育而一直对洪霞怨言多多。洪霞父母及洪霞相继离世的时候,这对父母甚至连现身探望一下都没有过,当真是薄情到了极点。
洪霞虽算是厉鬼,可是,是鬼,就要受到鬼本身的诸多特点限制。她惧怕阳光,并不能在白天出没;而且,这副鬼体不能离她死时所在的地方太远。
也就是说,她只能在这个宏通商务大厦附近游荡。
x市是个大城市,堪称不夜城,就算是晚间,几处繁华地段也是人来人往,有许多夜游族会在这个时间段出没。
也正是因为这样,洪霞才能在夜幕降临之后看到王志带着他的新婚娇妻在这一片繁华地段上转悠,还大方地给他的新婚娇妻买了不少衣服手饰。
林听雨并没有洪霞那样的怨恨,她虽然也被楚飞抛弃了,但是,在这几次穿越的经历中,早就对楚飞没有了任何感觉。对于林听雨来说,楚飞已经成了完全无所谓的路人甲。
所以,林听雨不会象洪霞那样一到夜幕降临的时候,就在附近大街满处游荡,寻找王志他们。因为有洪霞过去的记忆,她知道王志带着他的新婚娇妻来这里逛街还要等上三天,这三个夜晚,林听雨决定好好休养生息,让自己的力量变得更强一些。
她坐到了宏通商务大厦的楼顶,在那里修炼《神启》,增强自己的精神力。
忽地就听洪霞道:“也许,我早先应该想办法去捕捉王志的手机信号,这样做我可能更快的找上他,也能尽早地报仇,不必等到他找来那个专门除厉鬼的法师。”
林听雨淡淡“嗯”了一声,对洪霞的提议并没提起什么兴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