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天有48小时
作者:小呆昭 | 分类:科幻 | 字数:14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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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争论(国庆快乐鸭~)
张恒原本以为自己进门,会被人给围观,但是没想到除了就在门边的几人注意到了他,剩下的人基本上都没什么反应,依旧在各做各的事情。
屋内的争论已经进入到白热化的阶段,张恒已经认出了之前开口发言的某位奇幻畅销书女作家,不过她的对手,一个红着脖子神色高亢的正在指点江山的男人张恒却不知道他的来历,只是看他的打扮应该是一位活跃在十七或十八世纪的诗人,小说家。
除此之外,一个络腮胡子梳着大背头的男人也加入到了争论中,他同样站在了畅销书女作家的对面,“我读了您的小说,女士,恕我直言,只看了三章我就看不下去了,我认为无论何种创作都应该基于自身的生活经历,因为只有真实才能打动人,我写《白鲸》之前在大海上当了四年的海员,还跟随捕鲸船一起出海。
“我看着那些在海上讨生活的坚强汉子,看着他们如何战胜命运,如何应对风暴,就是从那时起我下定决心,写一本关于他们的故事,不过,”络腮胡男人的声音低沉了下去,“这本书在当时反响一般,我猜不管什么时代,大家最喜欢看的都是那些稀奇古怪,没什么内涵的通俗故事。”
“我的故事同样源于我自的生活,我只是为它披上了一层魔法的外衣而已,我相信甘道夫先生一定同意我的说法。”女人将目光转向了一个身材削痩,满头白发的老人身上,寻找盟友。
而后者果然也不负所望的开口道,“奇幻是文学题材的一个种类,在开始荒谬的故事背后同样也隐藏着创作者真实的情感。”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给自己又倒了杯红酒。
“但是依然,娱乐性要大于艺术价值。”另一个声音开口道,那是一个犹太长相的男人,大眼睛高鼻梁,眼窝深陷,耳朵细长,让他看起来有点像是吸血鬼,“我就不在乎文章的易读性,因为我的作品首先是为了让我自己探讨人生的价值与意义,至于其他人能不能读得懂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的启蒙老师总跟我说讲故事要有头有尾,有时间地点,和明确的价值观,但是实话实说吧,我根本不在乎那种东西,我同意合理的运用跨装和荒诞的写作手法,但是这种东西并不是用来给普通大众意银的。”
“这听起来太过傲慢了。”女人皱眉。
“可天才本来就是傲慢的。”犹太男人摊手。
就在众人吵的不可开交的时候,终于有人注意到了刚刚走进来的张恒,于是叫道,“太好了,这里有个生面孔,应该是刚来沙龙不久的新人,我们应该问问他的看法。”
“请便吧,反正我也不在乎。”一个把身体窝在沙发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搂着个姑娘打扮的像个嬉皮士的美国男人打了个哈欠道。
不过除了他以外还是有很多人在等待着张恒的回答的。
尽管知道自己的话一说出口,一定会引得很多人嗤之以鼻,甚至不爽,但张恒依旧没怎么犹豫,因为他还没进副本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想写一本所有人都喜欢读,能够快速流行起来的书。”
“无聊!”
“这孩子走岔了!”
“这种说法太客气了,应该说是已经无可救药了。”
“又是一坨狗屎!谁邀请来的,现在的新人都太功利了。”一些人闻言立刻摇头道,看起来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就好像是在张恒干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样。
不过与之相对的,也有一部分人看张恒顺眼了起来。
“说得好。”
“我觉得这年轻人的愿望就不错,也没人说过流行就都是错的。别忘了就算你们几个嘴硬的家伙,死后作品也变得流行了起来。”
“…………”
张恒对此早有心理准备,如果放在传统游戏中,这大概就是一次阵容选择事件,确立阵容后同阵容的人会对你好感度增加,反之,对立阵营的人的好感度则会狂降。
当然,也有的玩家想要两边都混得开,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耍个滑头,骑下墙,操作的好了两边的好感度都能不升不降。
但是对张恒来说并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他没有撒谎,之前所说的就是他的真心话。
“如果你想要探讨一下小说的流行诀窍,可以来找我,我就住在207号房。”那位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热情道,顿了顿她又神秘道,“你明天上午有时间吗,我还可以为你引荐一个人,他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作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创作的戏剧家喻户晓,直到几百年后,我们所写的每本小说里都有他的故事的影子。”
尽管麦格教授没有说出那人的名字,但是张恒已经知道她说的是谁了。
——威廉姆·莎士比亚,虽然一直有说法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是莎士比亚的确能称得上是影响力最大的作者了。
如果能听莎士比亚亲自讲解小说的写作方法,绝对会受益匪浅,即便莎士比亚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和观众的喜好所创作的那些戏剧,但是方法其实是有共通之处的,而且莎士比亚的戏剧历经数百年而经久不衰,这大概才是真正的流行。
而就在张恒准备坐下,和奇幻畅销书女作家聊聊的时候,一直乱糟糟的大厅忽然安静了下来。
随后众人的目光逐渐聚集在了壁炉边,里面的柴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燃烧了起来,劈啪作响。
而张恒随后注意到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的脸上也露出了一抹兴奋之色,她坐直了身子,冲张恒道,“来了,要开始了。”
“什么开始了?”
“每月一次的沙龙故事会。”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眨了眨眼睛,“获胜者可以见到此间的主人,和他共进晚餐,然后……获得离开这里的资格。”
“离开这里?”
“当然,虽然这地方很不错,有吃有喝,还能见到不少大师,包括活着的和死掉的,大家聚在一起高谈阔论,唔,当然,有些时候也会像刚刚那样一起互喷,毕竟,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特色和坚持的东西,如果这么容易被其他人说服,那我们也没必要做这一行了,但再好的地方住久了也会腻的。”
奇幻畅销书女作家说到这里似乎想到了什么,“对了,你的写作水平怎么样,虽然这种东西很难有个评价标准,但是这里的主人,还是想办法给大家分了个级,我的话大概在lv2到lv3之间,你呢。”
张恒看了眼自己的角色面板,那里写作技巧一项现在还是lv0。
“看样子我得在这里待上一阵子了。”张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