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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罪

作者:洛阳虎 | 分类:游戏 | 字数:276.3万

第267章 复查

书名:谜罪 作者:洛阳虎 字数:2123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0:18

对此,我并没有感谢,反而觉得很是荒唐。

“怎么一确认我身份就给我打开手铐?”我质问道。

他嬉皮笑脸的给我解释道:“刚刚我们核实过了,的确是那小痞子在撒谎。贺警官,你看,这也不能怪我们了啊,都怪那小混混太狡猾了。”

我看透了他们这些人,深知一个个欺软怕硬,不愿和他们同流合污,就要离开这里。

然而这所长竟然拦住了我,问:“不知道您这次过来,是有啥事?是不是要查什么大案子?”

在他不依不挠的讨好与纠缠下,我只好正『色』道:“我这次过来,是要来调查贺二龙那件女干杀案的。”

由于这个派出所受理过这么大件案子,所以他们都很熟悉。

其中一名警察还说:“那死瞎子现在已经逃了,畏罪潜逃。”

听到他说我堂哥是“死瞎子”,我立即抬起眼,狠狠的瞪了他那么一眼。他们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劲儿,但说出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要收回已经晚了。

所长也狠狠瞪他一眼,转过头,又笑问我说:“不知道您跟那贺二龙是什么关系?叔侄么?”

“他是我堂哥,所以我这次来,只是以堂弟的身份,回来帮他找出事情的真相。作为刑侦队的侦查人员,我有这样的资格和本事。”

这所长忽然为难的皱了一下眉,说:“可是现在我这方面是证据确凿,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堂哥的的确确是玷污了那寡『妇』,并且对人杀害。”

“哦?是么?”他那所谓的证据确凿我是见识过,就凭他一句证据确凿几乎就可以将人判死刑了。所以他口说无凭,我『逼』视着他,等他拿出证据来。

所长也是个明白人,立即对手下的人使了眼『色』,示意拿来我堂哥的档案。

这些笔录不但都给我看,还有对现场拍照取证的,也都一一呈现在我面前。同时,他还负责当这件案子的解说员:“贺阳,法医在现场发现了血迹,以及你堂哥家的菜刀。还有案发当天,有目击证人看到你堂哥他去过李寡『妇』家。人证物证都在啊,不信你自己看。”

“那么菜刀上的刀柄上,是否提取到了我堂哥的手印?”我问。

所长肯定的回答说:“是啊,要不然怎么确定菜刀是你堂哥的?”

“可是你觉得一个眼睛刚瞎不久的人,做这种事,不是很不可思议?”我质问道。

他竟然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即便前无古人,但是路都是人走出来的。”这摆明就是要嫁祸给我堂哥。

我相信在案发的第一现场一定还有证据,就站起身来决定离开,想亲自回去调查。

所长却提议道:“让我派两个人去帮你吧?”

“不用了。”他的人,我还信不过。

就在离开的时候,天空阴郁,所以我走到半路,冷雨就当头淋下。我要去一户人家的屋檐下避雨,结果被那家人走出来的老人给赶走了。

“你去别的地方避雨吧,别在我们这里。”

毕竟这是人家的屋檐底下,所以我只好拖着行李,冒着雨,前往李寡『妇』的家。

幸亏天公作美,这是场阵雨一下就没了。而我也顺利找到李寡『妇』门前的路。

在看档案时,我记得李寡『妇』的家就在这条路。但是由于时常日久,他们那些红红的门牌都已经破损得严重。

我询问了三户人家,才有一户告诉我说:“路口那间就是。”

来到路口这一间,还没进去,我就看到那破旧的木门。

这是一个老式的宅子,门下还有高门槛,而门的破损程度很大,底下腐了好大一块,有个洞,大概能够钻入一只小狗。

我打开了行李箱,从里面取出了白手套,为自己戴上。推开门后,我就拖着这个行李箱,走了进来。

我打算用一天的时间来查出证据。

所以一走进来,我就迅速的打量了这房子一眼。只见这房子左边的房都已经完全塌陷。看起来,这李寡『妇』也是一个穷苦的人家。

就在我要走下这门庭,来到底下的院子时,一直小黑狗竟从那厅堂内跑出来。厅堂左右也是有房的,而小狗就是从左边那房跑出来的。

一见着它那浑身也是湿淋淋的,又饿得骨瘦如柴,我顿时泛起了同情心,就蹲下身,从我行李箱里取出了罐头,哄它过来吃牛肉罐头。

它倒是乖巧,不断冲我吐舌头,『舔』我手掌,却没有凶我。看起来,我和这只小狗很投缘。

不过我没有忘记自己是要来查案的,所以我放下一整盒肉罐头后,就站起身,往里头走。

凶案的主要现场就在厅堂左边的这个房子里。

由于这是一间老屋,所以门上还有门帘这种东西。我举手撩开门帘后,就低着头,缓缓的走了进来。

刚进屋,我就闻到了一股很重的尸臭,其中还夹杂着一股氨水味。

这味道,让我感觉头昏眼花,目眩神晕,胸口也别外的难受。

这是怎么回事?尸体不是已经带走了么?

我走到外面来,从行李箱里取出皂角、生姜、白术等祛除尸臭,然后才走进来好好看看。

只见这里只有一扇窗户,是靠着那张破木床的。而且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窗户被人给关上了。

在这个狭隘而又密封『性』很强的房子里,我相信会找到我要找的东西,于是我开始进行了搜查。

找到一半,刚刚那条小黑狗就跑了进来,匆匆跑过我身边。

它跑入了床底下,然后就咬着拖出一条鞭子,而这鞭子上面,还有些红红的。为了确定这是否是血迹,我就来到外面,从行李箱里头取出了一根紫外线笔。

这比的光芒照『射』在鞭子上,假如鞭子上这些微红的地方,呈现出了土棕『色』,那就可以证明这些的确是血了。

于是我不顾形象的半蹲在这厅堂内,右膝盖低得几近要碰到这龟裂的红砖,然后就用紫外线笔,认真的检验着这小狗给我带来的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