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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美娇娘,执掌东宫

作者:皮皮娘 | 分类: | 字数:41万

第103章 远赴海滩(三)

书名:重生美娇娘,执掌东宫 作者:皮皮娘 字数:2136 更新时间:2025-02-19 01:59:31

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行进,她数了一下马车,明大人和连珠楼新考上的书生一辆,还有皇上派出贴身太监一辆,再加之自己这一辆,其余的都骑马。

出了城,就是山路,马车颠簸,她放下手中的画夹,卷起帘子,欣赏起山中风景。

与现代城市不同,此时的风景原汁原味,没有了高耸的现代建筑,多的都是青山绿水。

她趴在木栏上,下巴搁在胳膊上,凝望着在山涧跳跃的溪水,马蹄阵阵,扬起灰蒙蒙的尘土,恍惚中还以为自己正在配合凌氏集团拍摄古装宣传片。

不知不觉,已经快一年了。

不知爹嗲可好,即使自己还有呼吸,也会是昏迷不醒,望女成凤的爹嗲不知道有多悲伤有多难过。

路过一间规模还算不错的客栈,全体下马吃饭,她捧着一只深蓝色的罐子,与五王爷走进客栈。

待她与五王爷落座,明大人和书生也坐了一桌,皇上派来的人居然是来王爷府持杖刑的小太监。

她扮个鬼脸,朝他竖竖大拇指,他朝她眨眨眼睛。

五王爷觑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规矩一点,有一点王妃的谱。”

她刚想回嘴,看看他肃穆的表情,算了,这一路不短,天天见时时见,闹翻了,谁也不好过,还是忍一时风平浪静。

客栈的菜实在拿不出手,幸在菜蔬新鲜,她从深蓝罐子中挟出一块大刀烧肉放在五王爷的米饭上,给自己也挟了一块,吩咐丫头给小太监送过去,然后就是明大人和书生。

明大人还怡然自得地取了一块,书生摇摇头只字不说。

吃完午饭,抱着罐子回马车。

她故意放慢脚步,等到小太监,抿嘴一笑,“公公大人,辛苦你这一路奔波。”

“五王妃且不说奔波,我一身粗皮糙肉算不了什么,”小太监嘻嘻一笑,走得昂首挺胸,气质与她宫中其他太监迥然不同。

她暗暗称奇。

看得出来,明大人对小太监也毕恭毕敬,尽管官位远胜过小太监,但小太监毕竟是皇上身边的人,连放个屁都是带香味的。

小太监对自己颇为友善,在五王爷府执杖刑时,她就看得出来,这人不同于宫中的其他势利眼,做事为人不太讲究位份尊卑。

她与小太监简单打一个照面,已经清楚如何与他打交道,抱着罐子登上马车,小太监也登上自己的马车。

吃饱喝足,脑袋缺血,昏昏欲睡,马车行走得还算平稳,很快整个人在马车里东倒西歪。

她困得实在睁不开眼睛,一头倒在马车上,睡上了午觉。待她揉着惺忪的眼睛醒来,双腿蜷缩在座椅上,头枕在五王爷膝上,已睡了一觉。

“几天的路程?”

“七天。”

唉哟,我的娘,想想整整七天啥事也不能干,只能窝在马车里,就心疼浪费的光阴。

这时,她想起飞机的好,即使没有飞机,有火车也不错,汽车也行。

可惜,自己不是工科生,也就只能想想罢了。

再扳起指头算一下,若从海湾启航,去罗马,估计也得整年的行程。

她开始后悔自己说下的大话,带兵远征罗马,一统天下,就算航海技术与船只都没有问题,自己的寿命有问题,来去的路程时间都令人咂舌,还别提两军对峙交战的时间。

“后悔了?”

五王爷居然看透了她的心思,一语中的。

她耸耸肩,挺起高耸的胸脯,“大女子一言九鼎,我有什么好后悔的,不就是项上人头吗?谁想要,尽管拿去。”

他微微笑了一下,“只怕要取的时候,你哭天喊地,就是不同意。”

“是死是活没那么重要,只是不知道,下一旅程该去哪,”经过相爷嫡女身上的重生,这一系列的奇遇,她突破了众所周知的认知,死亡的尽头未必是地狱,兴许是另一个空间。

现在的际遇是好是坏,自己也说不清楚。

博士凌潇潇和王府废妇,究竟哪一个会更精彩,只要没谢幕,无法评判。

走进了荒凉的树林,八名侍卫紧贴着马车,谨慎地往前行,领头侍卫贴着窗告诉五王爷,“王爷,到了霸龙的地头。”

“好,他敢来,我正好想会会他。”五王爷淡然从容,双手搭在膝上,马车一颠,茶汤溅出杯体外,溢在茶盘里。

她用抹布拭去茶渍,“霸龙是谁?”

“一个悍匪。”

“悍匪怕啥?又没有三头六臂,”她不以为然地说,“你的八侍卫打不赢,还有小太监带的侍卫。”

“霸龙有三千部下。”

这倒有些棘手,奇怪的是,三千匪徒盘桓燕国,燕国竟然坐视不理。“三千部下也打不赢朝廷的王师,难道,这当中有什么隐情?”

“时间久远了,不说也罢。”五王爷的大眼睛看着窗外一株株青翠的树木,思绪渐渐飘远。

被父皇忌惮的王叔慕容翰远逃宇文部,在宇文部同样抑郁不得志,但却将宇文部的江山地图、用兵策略一一记在心中。

父皇暗地派人邀王叔回燕国,果然,重挫宇文部,父皇却猜忌王叔有谋反之心,一杯毒酒了结了一代英豪悲壮的一生。

王叔性雄豪,多权略,猿臂工射,膂力过人。他还记得,与王叔并驾齐驱,共斩敌首的光辉时刻。

可惜,一切都烟消云散,夜半惊梦,王叔的杀敌声还在耳畔回响,而王叔却早已变成一具枯骨。

霸龙闻知王叔暴毙,带着三千英勇部下逃在此深山谋生,朝廷不是不想灭,四王爷和自己都曾带兵来此围剿。

他不知四王兄作何感想,反正,每逢他带兵到此,就是驻扎在平地,派先遣兵各处打探军情,而霸龙一旦知道王师驻扎,自然是躲起来不冒头。

住上三两个月,班师回朝。

深山老林,一只鸟飞半个月也飞不出的林子,找三千人犹如大海捞针,谁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久而久之,朝廷也就忘了慕容翰的部下,只道这里有一处悍匪,悍匪要人钱不要人命,还劫富济贫,也就算不上朝廷的心腹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