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佞臣啊
作者:千里风云 | 分类:历史 | 字数:19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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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我还是个孩子啊!
“何令史手段真是高明啊!”汪卯明走后,小胖子端木若愚端着一杯香茗,凑到了何瑾身旁,眼中尽是高山仰止的崇拜:“令史这一招苦肉计,无论火候儿还是时机,把握地真是妙到毫巅!”
何瑾闻言,不由仔细看了一眼自己这位曾经的同桌:这小胖子,眼光挺毒啊!自己这番手段虽说没那么隐秘,可也不是一般人儿就能看出来的。
于是,他忍不住好奇道:“那你说说,我手段到底高明在了哪里?”
“令史大人的高明之处,就是始终没陷入汪卯明的坑里。想必令史大人早就看出,一旦陷了进去,便只能被动地防守,疲于应对。”
见何瑾承认了自己的猜测,端木若愚更是兴奋了起来,一双眼里闪动着分析的睿智光芒,道:“若令史大人只一心想着,该如何完成那些卷宗。那汪卯明随后,还会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将令史虐得死去活来。”
“可令史却反其道而行之,避开汪卯明的锋芒,装可怜、攒人品,赢得衙门上下的同情之心后,再借助严秀才的案子反戈一击,让汪卯明毫无防备、大意痛失荆州!”
分析完这一波,端木若愚看向何瑾的眼神儿,更加崇敬不已了,竟脱口而出道:“令史大人,以后就让小人跟着你混吧!”
何瑾环顾一眼刑房那些面上既有几分期待、还有几分犹豫的书办们,不由意识到小胖子此时的投效,时机把握也很是有火候儿。
虽说刑房上下都知道自己要跟汪卯明死磕了,但众书办白役们跟着起哄,不代表他们就会站在自己的阵线。更多的,他们还是会选择坐山观虎斗。
此时自己若收了端木若愚为小弟,那就有了榜样作用。只要让众人看到小胖子跟了自己吃香喝辣,那还愁刑房上下捏不到手中?
想到这里,何瑾不由微微一笑,拍着端木若愚的肩膀道:“小伙子很有眼光,我看好你哟......”
这个回答一落,刑房里的那些书办白役们,不由便都凑了过来。虽说他们没明确表达投效之意,可那股热乎劲儿,却表明愿多在何瑾这里下注了。
外间大厅这里友好热闹,可内间汪卯明的办公室里,却阴森压抑无比。
听着外面的喜气欢笑,汪卯明既恼恨不已又没脸出去,胸中的邪火蹭蹭上涨,烧得他都面色扭曲。
这一日,他在司刑房里足足呆了一天,连午饭都没心情去吃。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能将何瑾这可恶的熊孩子除之而后快!
可思来想去,最后竟悲哀地发现木已成舟:自己原以为轻而易举,却不料已千难万难。
此时的何瑾不说羽翼已丰,最起码风头正劲,一跃成为刑房乃至衙门上下的当红炸子鸡。自己空有着刑房司吏的身份,却要投鼠忌器,已没多少对付何瑾的筹码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何瑾刚得了大老爷的青睐,倘若此时自己便出手打击报复,那就不仅仅是在针对何瑾,连带着还是在挑衅大老爷的威信——衙门里混了大半辈子的汪卯明,明知已踏错了一步,焉敢再继续向着万劫不复的深渊走去?
一直到了申时下班的时候,他这里仍旧焦头烂额,没一丁点的头绪。
待衙门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他才如丧家之犬般来到了醉东方酒楼。要了一壶暖酒、几碟下酒菜,开始喝起了闷酒。
无独有偶,就在汪卯明愁苦落寞的时候,忽然一撇眼看到对面的角落里,还有一个人也在借酒浇愁。
而且,那人他还认识——是衙门快班的班头胡不归!
一看到此人,汪卯明混沌的脑子,忽然感觉来了一道灵光:不错,这次何瑾风头是出尽了。可打了自己脸的同时,连带着也将胡不归给扇了。
破案缉凶这种事儿,从律例上来讲的确属于刑房负责的范畴。但衙门快班的职责,则更为专一,就是纯粹地负责抓捕凶犯。
又由于刑房里大多是负责刀笔的书办,所以以往这等案子,都是刑房负责誊写卷宗、记录案情,捕快才去缉拿凶犯......
这一次何瑾单枪匹马破了此案,那对快班来说,是什么样的行为?
是助人为乐,帮助同僚的友善共赢吗?
错!
那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
他这般胡闹乱来,不表明整个快班都是废物?那领导快班的捕头,不也就成了废物头子?
那,那......郁闷的胡捕头,能不来这里喝闷酒?
想到这些,汪卯明不由拎起自己的酒壶,主动走向了胡不归:“老胡,我们这真是......唉!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了沙滩上了啊。”
胡不归的心思,正如汪卯明所料。
一看汪卯明竟还有脸调侃,不由恼怒言道:“老汪,你堂堂一房司吏,到底是怎么弄的?竟让你一个黄口小儿,在大老爷面前那般羞了我等的面皮?!”
汪卯明却故意露出一副怂样儿,道:“老胡啊,认了吧......这年头儿的年轻人,可是不如我们那一代了。一个个目无尊长、狂妄无边,我又怎能降得住?”
“你降不住,那就让我来!”胡不归闻言,不由狠狠灌了一口猫尿,唾骂道:“呸!我们吃过的盐,比他们吃过的饭都多!”
“那个没爹的货,就根本不知......这论资排辈,可不是没有道理的。若人人如那小崽子一样乱来,天下岂非都乱了套!”
汪卯明诱了半天,就等这句话了。闻言当下一拍胡不归的大腿,道:“老胡说得对啊,教训他是为他好!只是不知......你打算从哪里下手?”
“啊?......”
胡不归一下有些傻眼:老汪,你说吃就端啊?我是看那小子不顺眼,可也没想好怎么对付他呀......
然而,汪卯明这里早就准备充足,又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岔开了话题:“老胡,据我所知,这衙前街上的生意,都有给你的孝敬吧?”
涉及自己的灰色收入,胡不归一下警觉起来,冷面道:“老汪,你这话什么意思?”
“莫多心,我这不是在替你出主意嘛。”汪卯明赶紧安抚,随后又阴冷地言道:“可你却不知,何瑾这小子非但在衙门里风生水起,在街面上也跟沈家合作了一门儿生意。”
“只不过,他的这门儿火坑生意,可没向你打过半点招呼......这分明就是,没把你放在眼里呀!”
“什么!那火炕的生意,是那小崽子弄出来的?”
胡不归这下彻底炸了:衙门里的事儿,也就丢些脸面,不少一块肉的。可火炕这生意,却是大笔的银钱收入......
断人钱财、犹如杀人父母——这仇可就大了去了!
一时间,胡不归气急败坏、直眉怒目:“这狗崽子,老子决饶不了他!不,沈家那小浪蹄子,竟找了何瑾那小白脸儿,想绕过这做生意的规矩,老子先去收拾了她!”
说罢,懒得再同汪卯明废话,胡不归一起身就怒气冲冲地离开了。
汪卯明则悠悠付了酒饭钱,忽然间心情大好,再也不觉得愁闷了:哼,小子,我现在是对付不了你,但却能恶心死你!
跟我斗,你还嫩了些!
......
这个时候,何瑾当然不知道酒楼的一幕。此时的他,正一脸悲愤地举着锋利的斧头,大吼一声:“给我破!”
话音落下,锋利的斧刃破开木头的纹理,登时裂成了两半儿。可同时,他也手脚发软,腿肚子抽筋,快要眼冒金星了。
“娘,这些柴火够烧几个晚上了吧?......”看着面前半人高劈好的柴火堆,何瑾抹了抹额上的汗,委屈地问道:“你该让儿子吃饭了吧?”
坐在炕头儿上纳鞋垫儿的崔氏,瞅都没瞅那柴火堆,开口就道:“还早着呢,再劈一些出来。”
这一下,何瑾就炸了:“娘,我还是个孩子啊!.......”
一看这小子又犯浑,崔氏也放下鞋垫、抄起笤帚疙瘩就过来了:“孩子,你是个孩子,你还要不要脸!......老娘这个年岁,都怀上你了。”
“还,还有昨晚,你一人就吃了两碗的红烧肉、三个大馒头外加一盆汤,吃的比成年壮汉都多,还有脸说你是个孩子!”
何瑾这下就有些崩溃了:不说前世十八岁成人的规定,就说明代也是十五岁才成丁好不?难道你结婚早,就能抹灭我是个孩子的事实吗?
还有,青春发育期的男孩子,吃得多一些才能长高个儿......前世父母都高兴坏了,你怎么还打人呢?
然而,讲道理是根本行不通的,老娘揍儿子向来也是不需要理由的。
可怜的何瑾只能捂着头,可怜兮兮地求饶道:“娘,娘我错了......我现在都是衙门里的青衫典吏了,领导着刑房十几号书办白役呢。爹当年也就是这水平,你就不能给我点面子吗?”
“面子?......”老娘冷笑,又是一狂风暴雨式的笤帚疙瘩:“你就是以后真当上了贪官儿,我也是贪官儿他娘!”
这一下,何瑾想不跑都不行了——真的,再晚一些,面子就不重要了,命才重要!
可刚准备拔腿,就听院门儿外响起一声清脆的声音:“何官人在家吗?”
“在!”何瑾一听月儿的呼喊,登时喜出望外。
然而,推开门的沈秀儿,看到这孟母教子的一幕。当即都不加掩饰地面色一喜,默默地就又退了出去:“何婶儿,我这里没什么事儿,你先继续揍着,我晚点儿谈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