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佞臣啊
作者:千里风云 | 分类:历史 | 字数:19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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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八八章 给我个啥官职?
“啊哈哈......杨尚书,久仰大名,有失远迎,真是有失远迎啊。”
来到前堂,何瑾便看到一位穿着绯色官服的老头儿。快五十岁的样子,板着一张严肃刻板的面孔,不苟言笑。
这等虚伪的寒暄看在人家眼中,老头儿不由厌恶一瞪,何瑾脸上那份儿笑意,立时就凝固了。当即颠颠儿地跑过去后,客客气气地行礼道:“下官何瑾见过杨尚书。”
“嗯。”杨一清也没多说什么,坐下后喝了一口茶,问道:“饭菜呢?”
何瑾当时就傻了:“什么饭菜?”
“这都到饭点儿了,老夫来了你家,也不招待老夫吃顿饭?”
杨一清说的那叫一个脸不红气不喘,差点没把何瑾噎住:你们都咋回事儿啊,一来我家就是饭点儿,我家又不是酒楼!
不过,你是咋知道我家饭好吃的?
“吏部尚书马大人告诉老夫的,若不是他公务繁忙,今日说不定就一块儿过来了。”杨一清看着何瑾的疑惑,解释道。
何瑾这才想起来,几个月前马文升还是兵部尚书的时候,他为了撮合兵部和五军都督府,请马文升和张懋一块儿吃过饭。
只是......都几个月前的事儿了,老马也七十多岁了,还记那么清楚?记得清楚也就算了,出去乱嚷嚷个啥呀?
可是没办法,自己的前途命运,就捏在人家的手心儿里。
何瑾当即换上了一副笑脸,吩咐道:“快,杨尚书今日大驾光临,令寒舍蓬荜生辉。让鲁霸拿出绝活儿,整几盘儿硬菜出来!”
然后不用他吩咐,丫鬟侍女们就端来一些点心。
杨一清随即愣愣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点心,然后扫了一眼这府宅,开口道:“你这也叫寒舍?可比我老夫的家豪奢百倍......”
听着一句比一句呛人的话,何瑾就忍不住了,冷下脸道:“杨尚书怎么说话呢......我宅子是大了点,吃的是好了些,可都是凭本事儿干干净净挣来的!”
两人眼见就要吵起来,可想不到杨一清却根本不生气,而是捡了一颗五香蚕豆,扔嘴里嚼得咯嘣响:“小子倒是有点血性,不像是别人说的那种奸佞谄媚之臣。”
何瑾闻言,就更加冷笑不已,道:“哼,那你真是看错眼了!”
“告诉你,我还真就是那种奸佞谄媚之臣,没看到通贡互市一事,都把陛下和大学士迷得五魂三道?”
“那也是你小子有本事儿。”杨一清还是自顾自地品尝着,道:“要是老夫到了固原,恐怕都没你干得那么漂亮!”
何瑾这才觉得老头儿挺有意思:说话虽然直,但说的又都很客观。而且他是真不苟言笑,谈事儿的时候丝毫不考虑个人情绪。
于是,他也就坐了下来,道:“也不能那么说,杨尚书在陕西前线呆了八年,考察边疆战事,所书奏议悉中机宜,可谓是出将入相的人物。”
“倘若此番是杨尚书到了固原,想必也能击退火筛大军,保我大明疆土不失。”
说到这里,就在杨一清诧异望向何瑾的时候,何瑾却又风骚一撩额前的碎发,道:“不过,也就是保得疆土不失了,劝降火筛归顺大明是做不到的。”
“为何?”
“因为杨尚书这个年岁......呃,还有这个长相......反正是没办法跟我一样,施展美男计拐回人家闺女,然后逼得他不得不归顺了。”
杨一清愕然一愣,然后就狠狠咬了一口蚕豆,道:“老夫从未见过,你这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一番言谈下来,两人基本上对彼此有了大概了解。这时饭菜也做好了,一盘接着一盘端上来,还有一坛子平边关。
看到此时杨一清还未拂袖而去,何瑾心中也有了谱儿。
拍开酒坛泥封的时候,还嘴贱得来了一句:“杨尚书容貌......呃,这般的不英俊,是怎么当上朝廷命官的?”
这种指着和尚说人秃的话,换到一般人身上,早就勃然大怒了。
可杨一清非但还是不生气,反而还捏住了何瑾的套路,道:“因为老夫年少时便被誉为神童,十四岁参加乡试,且被推荐为翰林秀才。随后,又考中了壬辰科进士,若非因为貌丑,那一年的状元都应是老夫的。”
说着,杨一清又看向何瑾,道:“比起你这等不学无术,只会生搬硬套八股的伪秀才,老夫靠的是实打实的才学。”
然后,何瑾也不生气,照样恭敬地给杨一清斟酒,就事论事道:“我也觉得大明选官这方面的风气,实在太不正常了。尤其吏部大挑的时候,选官竟然只看长相。”
“或许在那些吏部官员看来,既然都是举人,才学也差不多,那就选个对得起大明牌面的。可孰不知那些官员,可都是掌控一方百姓命运的人上人,当以德行能力为先,长相什么的有个屁用?”
正吃着菜的杨一清闻言,竟然直接从怀中拿出了一个小本本儿,然后哈了哈冻僵的毛笔,道:“你小子有点东西。此事老夫要记下来,改日见了马尚书,跟他好生商讨一番。”
何瑾见状就笑了,挥了挥手,就有侍女拿来了一支铅笔:“杨尚书用这个吧,冬天毛笔不好用,你也不能走哪儿都带着墨吧?”
杨一清面色奇怪地接过铅笔,然后用捉毛笔的手法,别扭地在本本儿上书写。
何瑾就又一拍脑门儿,接过铅笔指点用法道:“这铅笔不似毛笔尖一般柔软,这样捉着就好用很多。并且,就算写错了也可以涂改......”
说着,就撕下了一块儿馒头,将刚写好的一行字擦去。杨一清随后试了一下,当即觉得好用了许多,而是书写速度比毛笔快了不少。
“小子,有这等好事物,你为何不推广开来?”
“我推广了啊......”何瑾就一副很委屈的样子,道:“最早弄出铅笔的时候,我就铺满了京城名下的书坊。”
“可文人士子们都不接受,说我弄的这些会毁了大明文坛......我就想不通了,用铅笔代替毛笔,咋就能毁了大明文坛,读书人这般墨守成规,大明文坛焉有创新进步?”
“然后呢?”杨一清当然听出了何瑾的意有所指,却装作没听出一样问道。
“然后就没啥然后了......铅笔最终还是推广了出去,店铺掌柜、账房们都成了我的客户。另外还有不少女子也来购买,我就把铅笔又铺货在了百宝斋。”
底层百姓为方便快捷,快速接受铅笔杨一清能理解。可女子也购买铅笔,这就让他不理解了。
何瑾就拿起铅笔,在自己眉毛上描了几下,道:“杨尚书看我的眉毛,是不是显得更有精神和气质了?”
哦......这下杨一清明白了:女子买回去,都当眉笔用了。
“老夫来此之前,也打探过你的名声事迹。不得不承认,在经商渔利这方面,你的确算得上我大明第一人。”
何瑾这会儿就殷勤起来了,一边给杨一清倒酒,一边羞涩扭捏地问道:“所以,杨尚书此番来见小子,打算让小子在通商衙门里,当一个啥官职?”
杨一清就笑了,嗯......笑得很丑陋那种:“那你想当个啥官职?”
“陛下诏令上说通商衙门,参照六部规格任命官职,那除了您这位尚书之外,肯定还需要左右俩侍郎吧?”
杨一清这下罕见地生气了,勃然吼道:“那可是正三品的高官!你如今正被满朝官员攻讦,还把老夫推在了这火山口上,居然还有脸要侍郎一职?”
“那,那郎中,郎中也行啊......”
“那也是一司务的长官,正五品!先保住自己的品秩再说,还想着连升两级,想做官想疯了吧?”
“唔?......既然郎中都不行,员外郎总行了吧?”
说完,何瑾就忽然嘿嘿一笑,赶在杨一清开口前,道:“放心了,我的品秩肯定能保住,且再升上那么一级,也不是不可能的。”
员外郎,品秩为从五品,正好比何瑾这个主事儿高了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