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行
作者:酒徒 | 分类:历史 | 字数:23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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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毛贵
“大帅亲自出马,当然所向披靡!”众蒙汉幕僚们,多少都略通一点儿兵法。从徐州红巾的临阵表现当中,就看出这是一群严重缺乏训练的蚁民。所以个个都认为徐州已经唾手可得,
齐齐弯下腰去,大声称颂。
“嗯!”兀剌不花又笑着点下头,抖动缰绳,带头朝自家军阵背后靠了过去。他是成吉思汗帐下四狗之一,神箭手者别的嫡系后代。骨子里就传承着对战争的狂热,虽然读了几大车儒家典籍,每当带兵出战,依旧兴奋得不能自己。
众幕僚也在兀剌不花的亲兵保护下,骑着战马迅速向自家军阵靠近。然后凭借多年追随鞍前马后养成的默契,与兀剌不花一道,在距离军阵八十步左右的位置停了下来。
这个距离,如果换算成朱大鹏原来所在的时空,就是一百二十米。既不会影响前方将士们的行动,又能及时将命令发出去,调整战斗方案。
紧跟着,有亲兵从军营内推过来几辆特制的高车,略微调整了一下角度,熟练地将高车拼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五米见方,一丈多高的帅台。兀剌不花跳下坐骑,由亲兵搀扶着,从特制的台阶走了上去,亲手将赤红色的主将旗帜,插在了高台正中央的圆孔上。
“必胜!必胜!必胜!”亲兵们看到帅旗竖起,立刻扯开嗓子,大声呐喊。顷刻间,所有蒙元士兵都喊了起来,“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一个个张牙舞爪,信心十足。
奉命替兀剌不花传话的蒙古百户也吞脱哥,此刻也带着十名大嗓门手下来到了义军阵前。汲取了先前那个挑衅者被芝麻李给钉死在地上的教训,这回,他隔着大约一百五十步远,就自觉地带住了马头。然后扯开嗓子,反复叫嚣道:“芝麻李听着,我家大帅说了,让你不用着急。慢慢整队,什么时候把队伍整理完成了,什么时候再上前送死不迟!”
“芝麻李听着,我家大帅说了,让你不用着急。慢慢整队,什么时候把队伍整理完成了,什么时候再上前送死不迟!”十名大嗓门蒙古骑兵跟在也吞脱哥身后,齐齐扯开嗓子,用非常流利的汉语大声重复。
“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众蒙元士兵听了,呐喊声立刻愈发狂热,仿佛对面占得全是牛羊般,马上就可以肆意宰割。
而徐州军的将士们听了,士气难免会有些受到打击。对面的罗刹鬼兵他们已经看清楚了,在阳光下的确都有影子。但鬼兵们的身材和军容,却令他们自惭形秽。同样是人,对方身高都在九尺开外,而他们这边即便是最为强壮的,如后军都督彭大和左军都督朱八十一,也不过是八尺半左右的个头,比对方最低的士兵,还要低上半个脑袋。
再往彼此身上看,鬼兵们每个人身上都披着半身镔铁甲,也不是何等巧匠所打造,整个前胸部分居然是完整的一块,在阳光下烨烨生辉。与护肩、护裆和护腿串连在一起,将身上所有的要害部位遮挡了个严严实实。就连硕大的脚掌上,都穿了双包了铁的大靴子,看上去又厚又重,随便就能将地面踩出了土坑来。
那些没有铠甲遮挡部队,如小臂、小腿等,则完全露在了空气中。十一月底的天儿,居然也不觉得冷。一寸多长的金色体毛根根倒竖,就像一只只穿着铠甲的刺猬。
而徐州军这边,大多数人却只穿了件厚布坎肩儿。即便是主将的亲兵和极少数精锐,也顶多穿了件猪皮甲。对流矢也许还能有一定防护力,遇到罗刹鬼兵手里的短刃,肯定就像纸糊一般。
“毛贵,给我出去刹一刹敌军的威风!”芝麻李敏锐地感觉到了自己这边的士气在快速下降,连忙抽出一根临时赶制的红色令旗,亲手交到前军都督毛贵手里,“杀了那个人,让兀剌不花看看我江淮男儿!”
“诺!”前军都督毛贵躬身领命,拖着红缨枪,大步出列。一边朝正在叫嚣的蒙古百户走,一边笑着喊道:“兀那卖嘴的怂货,不要再嚷嚷了。有本事放马过来,让毛爷取你首级!”
“你这......!”也吞莫哥正喊的得意,没想到芝麻李随便派了个连马都没有的人向自己挑战。愣了愣,怒火从心头勃然而起,“找死,那老子就成全你!”
说罢,也向自家主帅请示,双腿一磕马镫,直接朝毛贵头顶上冲了过去。
“该死!”兀剌不花见两军阵前的情景看了个清清楚楚,忍不住又皱起眉头。芝麻李明显是想用阵斩敌方大将的方式,激励士气。也吞莫哥居然敢不向自己请示就擅自应战。然而此刻鸣金把也吞莫哥叫回来,肯定对士气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他稍作迟疑之后,就果断地命令,“擂鼓,给也吞莫哥助威!”
“轰隆隆,轰隆隆!”雷鸣般的战鼓声再度响了起来。一众蒙元将士停止叫嚣,齐齐将目光看向也吞莫哥。两将单挑,这个场景可只有茶馆中的平话先生嘴里中才有。如果换到其他正规的战场上,大伙可没机会开这种眼界。
数千双充满期盼的眼睛中,一身精钢荷叶甲的也吞莫哥高举百炼长刀,像个地狱里爬出来的的猛鬼般,朝仅穿了半件披甲,手持木柄红缨枪的蚁贼扑去。人和马动作娴熟和谐,每一个动作都透出力量与美感。
再看与也吞莫哥对阵的那个蚁贼,明显已经未战先怯,手中的红缨枪晃来晃去,根本端不成一根直线。
前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也吞莫哥已经冲到了对手面前。嘴里发出一声爆喝,“嘿!”,百炼长刀借着马速凌空劈落,在阳光下劈出一条闪电。
“好!”众蒙元将士齐声喝彩,抬起眼睛,准备看人头带着血水飞上半空的美景。然而令他们失望的是,半空中却迟迟不见任何血迹,反而是也吞莫哥自己,忽然像喝醉了一般,在马背上摇摇晃晃,摇摇晃晃,任由坐骑把自己带出了几十步远,依旧没有拉住缰绳。
“啊!”喝彩声变成的惊呼,众蒙元将士拼命眨巴着眼睛,刨根究底。只见那名早就应该身首异处的蚁贼笑呵呵地抖了抖红色的抢樱,大步从后边追上去,伸手轻轻一推。
“噗通!”也吞莫哥的尸体像朽木一样掉下了马背,嘴里冒出了大股大股的污血。那蚁贼则一把拉住无主的战马,飞身跳了上去,手搭枪杆,遥遥地朝蒙元将士施礼,“谢御史大人派人送马!毛贵这厢有礼了!”
“谢御史大人派人上门送马!谢御史大人派人上门送马!”徐州军将士哈哈大笑着,将毛贵的话一遍遍重复。刚刚被打落下去的士气,瞬间又涨到了极点。
“报仇!”也吞莫哥所带的那十名负责喊话的蒙古骑兵这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同时催动坐骑冲过去,就想依多为胜。芝麻李帅旗下,也立刻扑出去十名身手最灵活的斥候,半路拦住他们,与他们在沙场中捉对厮杀。
胜负几乎是在几个弹指间就见出了分晓。那十名大嗓门蒙古骑兵轻敌大意在先,士气又因为也吞莫哥的死受到了极大打击。居然在第一次对冲当中,就被芝麻李麾下的斥候砍死四个。而斥候们这边,却只有两人落马,一人肩膀上飘起了耀眼的红。
“跟我来!”前军都督毛贵一抖缰绳,带着剩下的八名斥候,再度扑向战场中央的六名蒙古骑兵。那剩下的六名大嗓门骑兵已经被杀得胆丧,见对手当中居然又多出了一个杀星,吓得大叫一声,拨马就逃。
“嗯哼!”蒙元主帅兀剌不花皱了下眉头,大声冷哼。“传令,杀无赦!!”
“呜————!”一声愤怒的号角声在帅台上响起。蒙古骑兵队伍中间,立刻扑出了三十多名壮汉。迎住逃回本阵来的大嗓门骑兵,不由分说就是兜头一刀。
“饶——啊——!!”惨叫声嘎然而止。六颗血淋淋的人头被砍下,由长矛挑着,在元军自己阵前来回展示。
众蒙元将士看了,一个个不寒而栗。谁也不想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畏缩不前,最后屈辱地死在军法之下。
那些帅台上的蒙汉幕僚们,则一个个把马屁拍得“啪啪”作响,“正所谓慈不掌兵,大帅如此行事,有古之孙、吴遗风。”
“正是,正是,七禁五十四斩,岂能因人而异。杀得好,杀得好,如此胆小无能之辈,军中留他们不得!”
“嗯哼!”兀剌不花眉头皱得像个老树皮一般,铁青着脸继续冷哼。
虽然早就料到也吞莫哥可能会因为轻敌大意而送命,却没想到此人把命送得如此痛快。居然一个照面都没过,就变成了一具尸体。让他更没想到的是,那十个大嗓门的家伙,居然敢临阵脱逃!
这对士气的打击也太沉重了,沉重到足以令此战的胜利失去颜色。不想再给蚁贼们更多耀武扬威机会,兀剌不花狠狠咬了下牙,把一支暗红色的令旗抄在了手里。“欺人太甚!安德鲁,带你的人前压,杀了那个人,给也吞莫哥报仇!”
“安德鲁,带你的人前压,杀了那个人,给也吞莫哥报仇!”立刻有亲兵将令旗接了过去,策马送到罗刹千户安德鲁面前。
“诺!”早就按奈不及的罗刹领军千户安德鲁答应一声,立刻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短刃和精钢盾牌,“高加索一千人队,跟我上!”
“高加索千人队,高加索千人队!”近千名罗刹鬼兵用生硬的汉语重复着,跟在安德鲁身后,一步步向前推去。总计只有四排纵深,气势却好像数万大军一般,浩浩荡荡。
他们手中的短刃,是高价从黑海另一侧订造的,虽然只有半米长,却接近一手掌宽窄,双侧开刃,锐利无比。他们手中的盾牌,也是由同一个地点订制,半寸厚的精钢为面,内部还趁着一层厚厚的枣木,即便是破甲锥都很难射穿,更甭提对面农民军手中的简陋长矛。再加上包裹住全部要害的精钢甲,每个人几乎都是一座移动堡垒。沿途遇到任何阻碍都有信心碾成齑粉,根本不必在乎彼此间人数的差距。
见敌军的先锋已经像辆战车一样朝自己碾压了过来,芝麻李知道见真章的时候到了。命令亲兵去叫回毛贵,随即一抖战马缰绳,就准备亲自带着中军迎战。然而徐州军长史赵君用,却侧身挡在了他的马头前,摆摆手,大声说道:“这只是试探,大总管不能亲自出马。且让......”
“大总管,我来!”山字营主将张小二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拍马从阵地的左前方跑回来,主动请缨。“让我去灭了他们,替弟兄们扒些铠甲回来!”
“好!你小心些!我派人随时接应你!”芝麻李想了想,轻轻点头。
“弟兄们,跟我去扒铠甲啊。都是镔铁的,谁扒到手归谁!”张小二拨马跑回自家队伍前,高举着手臂大声动员。
“哈哈哈哈......”众人刚刚目睹了毛贵一招刺死敌军大将的精彩表演,士气正处于爆棚状态。齐声哄笑着,跟在山字营统领张小二的身后,乱哄哄朝罗刹兵迎了过去。
注1:俺是前军大都督毛贵,诸位看得过瘾的,麻烦捧个人场!前军大都督从腰间解下一面小锣,奋力敲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