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作者:江南一梦 | 分类:历史 | 字数:1.4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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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蓓蓓佣兵团
“啊呜,啊呜”
一声紧似一声的狼叫,把胡忧从睡梦中惊醒。
胡忧有些恼火的坐起来,掀开门帘,向外头看了一眼。第三拨了,这些可恶的,不过是比两个拳头大一点的土狼,真是够烦人的。
这里是林桂帝国的境内,胡忧在离开宁南帝国之后,并没有按人们遇想的那样,直接反回曼陀罗帝国。而是转北而上,经过几个小的部落,进入到到林桂帝国的境内。他的计划是从这里过安融,进入到河池帝国去。他要去帮赵尔特上位,当然了,这是比较好听的说的。说得难听点的,他是要去搅乱池河帝国,从而为不死鸟军团争取到几年的太平。
胡忧在宁南帝国的时候,已经通过欧阳寒冰的情报网,知道了不死鸟军团近期的事。自从他在白云城失踪之后,红叶从洞汪城赶到了浪天,在那里主持大局。
当初胡忧进行军团改革的时候,朱大能,候三,哈里森都是少将,而红叶则是中将军衔,是不死鸟军团之中,除胡忧之外,军衔最高的人。
有红叶在浪天主持大局,胡忧并不会担心。因为红叶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在将领之中,都有很高的声望,没有人会不服她。
胡忧通过欧阳寒冰的情报网,把自己平安的消息,给发了回去。并下令红叶代管不死鸟军团的事物。
因为胡忧设置有特殊的秘文暗语命令,所以在身份验证上,不会出现任何的命令不通问题。红叶拿到命令之后,会依令行事的。
胡忧仔细的考虑了良久,现在不死鸟军团已经控制了浪天,洞汪,堡宁,宝怀,白云五城,需要一个消化的时间,暂时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
而在无意中搞定陈梦洁之后,桂林帝国短时间之内,不会对堡宁用兵。桂林帝国不出兵,安融也不敢乱来,这样唯一会对不死鸟军团发动进击的,就只有池河帝国了。
当然,这是国外的情势,在国内,现在也同样有不少人眼红胡忧的地盘。不过因为国内各掌权者,都在相互的观望,短时间之内,不死鸟军团与国内势力进行一场大战的可能性,并不会很高。
所以胡忧急急的赶回浪天,并不会有太多的意义,还不如干脆直接去池河帝国捣乱来得有用。只要搞定池河帝国,不死鸟军团至少可以得到一年到两年的和平时期,这比直接回浪天有用得多。
最重要一点,也是让胡忧下决心暂时不回浪天的原因,事实上还是出自童颜那里。上次在白云城被童颜抓的经历,让胡忧非常的不爽。
他心里很明白,以童颜那身神奇的本领,能抓他一次,就能再抓他第二次。除非他二十四小时躲在高度戒备的部队里,不然迟早会给童颜抓到机会的。
胡忧不允许自己在同一个坑里,连着绊倒两次。以前他不知道童颜使用的是什么招,无从破解,那还说得过去。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童颜使用的是虚质精神力,那么胡忧就不能再让他得逞了。他要先学会重怎么对付童颜,再回去。
那刺拉刺拉的狼爪子抓挠地石发出的声音,让胡忧的头皮有些发麻,看来这一次,他是大意了,小看了这些才不过两斤重一只的土狼。
这些土狼,与胡忧之前在青州林梅森林里,见过的雪狼可不一样。这是桂林帝国特有的一个物种。它们个头都不大,大的最多三斤,小得才看斤,全身土黄色,看起来和小狗差不了多少,看来并没有太多的战力。
说起来,胡忧和这些土狼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仇。这里还是桂林帝国的边境地带,人烟稀少。胡忧走到这里,看天色晚了,就在这里安营,打了只野兔烤来吃。
就在胡忧吃烤兔肉的时候,来了几只土狼,围着他打转,想要问他要吃的。胡忧以前没有听说过这种土狼,觉得挺好玩的,就随手扔给它们一些骨头。
这一扔,问题就出来了。别看这些土狼个子小,吃得可真不少。几口吃掉骨头之后,又问胡忧要。胡忧这只野兔本来就不是很大,刚够他吃饱而已,当然不能再给了。这些土狼看胡忧不再给吃的,就冲胡忧吼叫。
胡忧好心给点吃的,还被吼,心里那个气呀。就拿石头砸它们,把他们赶跑了。
胡忧觉得它们走了,应该也就没有问题了,谁知道这些土狼小气得要命,居然找了帮手来报仇。
它们第二次出现的时候,来了五六十只,集体向胡忧吼。胡忧当然不怕它们,又用老招,拿石头砸,把它们给赶跑了。
这次是第三次了,来了足足过千只,看得胡忧头皮都有些发麻。这些该死的家伙,战力再差,也多少有点不是。蚁多咬死象,这要一千只全都扑上来,胡忧这一百多斤,恐怕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看着这些土狼气势凶凶的样子,胡忧忍不住骂道:“马拉戈壁的,老子不过是丢了你们几块石头,你们不用这样吧。“
这时候,一个女声从胡忧的身后传来:“谁让你惹它们。你不知道,它们是不能着惹的吗?”
第248章 蓓蓓佣兵团
胡忧被那些土狼的叫声,弄得头昏脑涨的。突然闻听人言,一时没有反应过过,傻傻的自言自语道:“我x,这畜生还会说人话”
“你骂谁呢”
胡忧这时才听出来了,声音是来自身后,转头一看,不由傻了。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出现在那里。
这女人一头的金发,几乎有胡忧那么高。这都不是重点,让胡忧傻的原因是这个女人身上居然穿着皮甲。皮甲就皮皮甲吧,胡忧在战场上也不是没有见过。但是他真没有见过,有人拿皮甲当内衣裤穿的。
这个金发女人的全身上下,就一巴掌大的皮内裤和皮胸衣,虽然外面还有条披风,不过那玩艺,被胡忧给wo忽略掉了。
“原来是没有穿鞋子,怪不得走路没有声音呢。”
胡忧喃喃的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小腿移上大腿,经过波涛汹涌的时候,停留了很长的时间,转到脖子上的时候,他有些犹豫了。他很担心这火暴身材的主人,长了一张能让人看了吐出隔夜饭的脸。要是那样,就太可怕了。
胡忧想着,又把目光从脖子往下移,在答案没有揭晓,希望没有破灭之前,多看一眼是一眼吧。
女人被胡忧盯着胸看,不由有心里有气,冷哼道:“你看够了没有。”
胡忧这才把目光转到金发女人的脸上,这一看,又是一呆。女人的这张脸,要是换到男人的身上,肯定会被人骂人妖,但是长在女人的身上,却很不错。
是的,这个金发女人并不是很漂亮,但是她的脸蛋,配以她火暴的衣着身材,真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
胡忧喃喃道:“人家说的脑残非主流,想必指的就是这个样子吧。”
金发女人此时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她行走江湖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人家跟他说话,他连理都不理。两色跟没有见过女人一样,死死的盯着人家的身体,一张嘴还不停的喃喃着什么。
胡忧看着那具离自己越来越近的体,又喃喃道:“呀呀呀,还会变大呢。”
金发女人此时已经来到了胡忧身前不过三米外的地方,扯着嗓子吼道:“你看够了没有”
胡忧心中暗笑,这时才抬起头来,一脸呆样的看着金发女人,说道:“大姐,你找谁?”
金发女人听道这话,差点没晕过去。
这时候,远处又跑来了一个人。不过这次,是一个男的。他一口气跑到金发女人的身边,问道:“团长,就是这小子把土狼给招来的吗。”
看金发女人不答话,那男人凶了胡忧一眼,道:“小子,你不知道土狼是不能惹的吗?”
胡忧的目光,跟本就没有离开女人的身体,闻言抬头看了男人一眼,回道:“我叫无名。”
男人骂道:“谁问你的名字了,我是问你为什么把土狼招来”
胡忧驴唇不对马嘴的回道:“我身高176公分,体重70公斤,无车无房,还未娶妻。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小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爱好,喜欢吃青椒吗?”
男人傻傻的回头,看向金发女人问道:“团长,他不会是傻子吧?”
金发女人脸色发青的冷哼道:“你究竟是什么人,说话正紧一些。”
男人也转头问胡忧道:“喂,我说,你究竟是不是傻子?
胡忧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胸器上收回来,像看白痴一样,瞟了男人一眼道:“你见过有这么英俊潇洒的傻子吗?”
金发女人上下打量了胡忧一遍,冷哼道:“别管你是不是傻子,收拾东西,跟我们走吧。”
胡忧奇怪道:“干什么,我住得好好的,干什么要跟你走?”完了胡忧又突然大喜道:”是了,我知道了,美丽的小姐肯定是看上我了。好好,我这就跟你走。”
金发女人冷冷的瞪了胡忧一眼,转身就走了。胡忧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呵呵直乐。
那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跑了,忍不住叫道:“喂,我说,你的帐篷不要了吗?”
胡忧跟本没有停下脚肯,只是转了个身回道:“要要,我还要的,麻烦你帮我一下。谢谢啊”
那帐篷是他在市场上买的,不是军用品,跟本不用怕那男人会发现什么。
男人那个气呀,如果不是古老流下来的规矩,他才不理胡忧呢。
在是胡忧知道男人心里想什么,肯定要问,规矩是干什么,要杀人越货吗?这女人是什么团长,看样子不像是军队的人呀。
规矩很简单,一句话——遇上土狼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同伴,不论是否认识。
其实就算是胡忧不知道那男人在想什么,也同样在心里猜着,这些人的身份。
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走了,跟本没有回来收帐篷的意思。叹了口气去把胡忧的帐蓬给收了。这头年,就属老实人被欺负得厉害。
胡忧像个流氓一样,跟在金发女人的身后。他心里很纳闷,这女人穿成这样,会不会被蚊子咬呢。不过这样看起来,还真是养眼呀。
跟着金发女人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到了目的地。原来他们的营地在这边,与他之前的那个,不过是隔着一个小坡而已。
这是一个百多人的商队,共有二十多辆车,还有百多匹马。说是商队,似乎不是太准确,因为这队伍里还有老人和小孩。
此时这百多人,从老到小,人人是如临大敌。看到胡忧出现,全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向胡忧。看来他们都知道是胡忧把土狼给招来的。
胡忧这一次,打算以色狼加无赖的本色演出,来伪装自己。他看那金发女人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很自动自觉的走到人家的身边,又拿眼睛瞪着人家看,边看还问道:“美人姐姐,你叫普斯卡丝吗?”
这是刚才进营地的时候,胡忧听到别人这么称呼这个金发美女的。
普斯卡丝看了胡忧一眼,懒得理他。她就讨厌这种色狼了。
普斯卡丝是依族人,这种衣着打扮,是他们依族人流传了几千年的穿法。胡忧以前之所以没有见过,那是因为依族人只有桂林帝国才有,而且她们基本上都不出桂林帝国的范围。
胡忧看普斯卡丝不理他,又问道:“这些人怎么全都紧张兮兮的,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普斯卡丝冷哼道:“准备作战。”
胡忧心中暗笑,终于舍得开口了吗。
胡忧装傻道:“准备作战,你们要打仗吗。我可是和平主义者,不打仗的。你们还是不要准备作战了吧。弄得气氛多不好。”
普斯卡丝没好气的瞪了胡忧一些,指指那近千只远远跟过来的土狼说道:“不准备作战,难道要给那些土狼做晚餐?”
胡忧不屑的说道:“那些叫做土狼吗?它们只会叫,又不进攻人,怕什么的。”
普斯卡丝瞪大眼睛道:“不进攻人?它们现在是还没有开始进攻,等它们进攻,你的小命就没有了。”
普斯卡丝说着看看天色道:“还有半小时左右,它们就进攻了。”
胡忧不解的问道:“你怎么知道还有办个小时?难道那些土狼咬人还看时间的?”
胡忧这次算是猜中了,这些土狼,只会在月亮升到正当空,也就是夜里两点钟,才会发动进攻。没到那个时候,它们只会叫,并不伤人。这也是土狼的一大特色。
普斯卡丝显然对胡忧很反感,对胡忧的问题,听而不闻,站起来,往营门走。
看胡忧又厚着脸皮跟着,她终于暴发了,一挥手上的长矛,指着胡忧道:“你要是在来烦我,我就杀了你”
胡忧脸色一呆,无比委屈的说话:“我只是想保护你,不让那些小狗,哦,土狼咬你。好嘛,好嘛,我不跟着你就是了,不过你答案我,一定要小心身体哟。”
看普斯卡丝是躲麻风一样的躲走,胡忧不由暗乐,这女人真是有意思呀。对了,先打听一些消息,了解了解情况再说。
营中的大人似乎都在怪胡忧招来了土狼,全都不理胡忧。胡忧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把魔爪伸向了那些孩子。
用一些糖果,胡忧很容易的就从孩子们的嘴里,得到了不少的情报。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商队,而是一个家族在徒迁,也就是搬家。这个家族的人,要搬到桂林帝国以西的福永城。因为怕路上不安全,这个家族重金请了一个佣兵团做全程保护,普斯卡丝就是这个拥兵团的团长。
说起了,这个佣兵团的名字,让胡忧觉得挺有意思的。一般的情况下,佣兵团起名字,都喜欢做什么‘无敌”必胜”定达’之类似,比较有霸气的名字,而这个佣兵团的名字,确很耐人寻味,叫做蓓蓓佣兵团。
蓓蓓佣兵团的成员,一共有二十人,在桂林帝国,算于一个不大不小的团体,因为这一次的任务比较大,他们这次是全体出动了。团里除了普斯卡丝之外,另外还有五个女性成员,让胡忧失忘的是,她们并不像普斯卡丝那样打扮。不然六个都那样性感装扮的女人,弄定相当惹火。
胡忧这十几天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走,也有些烦了,听说这里人要去福永城,他就上了心。福永城与安融东部交界,正是他要经过的地方。这个蓓蓓佣兵团名字虽然有些怪,但是有个性感美女团长,跟着他们一起走,路途应该不会很寂寞。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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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了,土狼快要进攻了。老人和小孩,尽可能的藏进中间的几辆马车里,不论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
“大家再检查一些装备,准备战斗”
胡忧看所有人都很紧张,自然也不敢不意。想要人家带着一起上路,这次自然得表现好一些。
接下来的旅途,应该会很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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