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最强法神的开挂人生
作者:阿莎子 | 分类:奇幻 | 字数:5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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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大魔法师的战力
李儒刚带着我们到酒窖,触动机关移开陈列红酒的架子、用钥匙打开暗门,穿过螺旋向下的阶梯,来到监禁三人的地牢。
地牢环境和我的刻板印象不符,灯光明亮、室温适中,但一进门护腕就提示我空气中混着致幻药物。
“把毒气关了。”我说道。
“是。”李儒刚到墙边对魔法阵的开关注入魔力。
银白发亮的钢铁栅栏、刻有强化的咒文,一间约六平方尺,三人戴手铐脚镣、脖子挂着一条锁链连接到与地板一体的钢环。三人分开关押、各自的牢房内只有一座马桶,他们有的衣着破烂、有的崭新洁净,有的地上有书本、有的则空无一物,很明显被差别待遇着。
“分化囚犯、引诱他们彼此出卖的设计,应该还有一间惩罚房。”希儿芙说道:“长时间的痛苦只会让人麻痹,然后渐渐适应,拷问的强度也不可能无限提升,不然弄死他们只会适得其反。”
“怎么不杀一儆百?只要把三个人分隔开来、放话说会杀掉最晚说钱在哪里的那个,其他两人等钱到手就能释放。”囚徒困境,最适合互相猜疑、互不信任的组合,人数越多就越有用。
“因为三个人分赃后都藏在不同地方,也不知道其他人的藏匿处。”李儒刚回答:“这里有魔法监视,我让他们接触、互相刺探别人藏钱的地方,订下契约承诺他们只要两人份的钱、有一个人能活着带钱走。”
“看来还没分出胜负。”
“原以为半年就能有个结果,因为第一个月孙孝元就被他老爸出卖了,我拿到其中一份钱。”
“然后康顺荣跟孙崇就僵持到现在?孙孝元靠出卖两人的情报,看起来过的最好。”我注意到最年轻的囚犯待遇最高,显然自知必死无疑、只求余生能过的舒适一点。
“正如您所说。”
“真蠢,进入一对一的时候就该改变模式,让给钱的活下去,不然互相敌对又不知道彼此情报,怎么出卖都没用。”希儿芙说道。
“可惜契约没办法改变。”
“把他们都放出来吧。”我说道:“这些人要交给圣王国审判,相信我国的检察官比你有办法从他们口中撬出赃款的所在地。”
李儒刚点点头,从口袋拿出钥匙、把三座牢房一一打开,囚犯们开始从幻觉中恢复。
“恭喜、恭喜,三位猎魔人,我是来拯救你们的。”我走到牢房之间:“相信三位这些年来亲身体验到私刑有多么黑暗,以及法律有多么美好,接下来一定很乐意接受人道的审判与刑罚。”
他们还没办法理解眼前的状况,我就控制隐鸩的大衣、分裂成几条衣带,缠住背后武誉伸出的双掌。
武誉的眼角和鼻孔都流下两行鲜血,显然是用神通默唱法以无咏唱施展得意的鞭术。要是我再晚个半秒钟出手,那四人的头颅会在瞬间被一鞭抽爆。
“你知道我会动手?”武誉嘴角冒出血沫。
“我不知道。”我诚实回答:“我只是觉得常理来说,你很有可能动手,就留意了一下。”
“你从未相信我说会让他们完全交给你处置?”
“拜托,当我说禁止你随便处置他们的时候,你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一听就知道是在敷衍我。”我没好气地说道:“我何德何能,这种血海深仇可以一句话就让你放弃?”
当然,我还是有百分之一左右的冀望,冀望自己有某种王霸之气、可以收服武誉,要他至少在表面上不动手杀人。
我加强输出魔力,企图压下他挣扎的双手:“你啊,在涉及自身仇恨的时候,脑袋似乎会不太灵光呢。”
“呼……你说的对,老板,以那四个人渣败类为目标的时候,我总会太过心急、失去一点理智。”武誉手掌的抵抗力道稍微减轻:“但仔细想想,这些人就在眼前了,我何必维持自己的理性?”
污浊的魔力,一如千百道混杂的精神、意志,来自不同死者的念想同调成一致的杀意。人称暴君的猎魔人七孔流血,无数丝线钻过大衣的缝隙,下一秒钟编成绳索撕裂他双手的束缚。
同时,我构筑好秘法护盾转身朝他一推,在近距离吸收他鞭子的所有力道、在护盾龟裂破碎的时候转换成冲击震开他。
“啊啊啊啊!!!!!!!!”
思念是一缕一缕、心弦也是一条一条,数十具憎恨渗入血肉的尸骸被一人吞食,死者们各自的一缕思念、一条心弦只有在这种特定的目标下才会统合为一,犹如被编织成一条鞭子。
鞭,是用来惩戒的武器。
武誉凭着魂喰的特性整合那些亡灵的意志,获得大魔法师等级的战力、企图杀死那四个人,在我预想的各种可能中还不是最糟糕的。
在极近距离下鞭子来不及加速到最快就被秘法护盾挡下、因为武誉的目标一直是四个背叛者,护盾才能先产生裂痕才破碎。幸好他只是魔力和精神力相当于大魔法师,施法技巧和使用的咒文跟不上,最重要的是带给他力量的意念会干扰他的判断力,这在战斗中绝对是致命的影响。
“话说,我们好像从来没有认真打过一场。”为了装逼,我用挑衅的语气说道:“想要亲手制裁他们,先过我这关。”
“我并没有很想亲手杀掉他们,无论是你或是哪边的路人甲动手,只要这些人渣死掉就好。可是,你不想杀掉他们,不是吗?”武誉的双眼如黑洞幽暗。
“身为一个守法的国民,发现了现行犯以后当然是保全自己、制伏嫌犯、再找执法机关处理啰!”我微笑。
“他们会吐出一部分赃款做司法交易、被关个几十年后出来,用那些已经洗干净的、寄放在家人那边的钱逍遥自在过下半辈子。”
“但这个问题不应该由你修正,你怎么会觉得自己的喜好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呢?认为自己代表正义这种想法,就跟认为自己喜爱的事物比别人的高级一样,都是觉得自己的价值观更优越,事实是:并没有。”